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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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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反正我只知道在美国你私闯民宅被主人杀了就是你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难道死者有亲戚在公安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我们农村就有说法,上门行凶,格杀勿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事情,怎样做还需要明说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8
我觉得公安局就是有毛病,私闯民宅了,防卫杀人,还能判别人故意杀人,要你们警察有什么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局长是怎么当上去的,得查查!收钱是袒护,没收是智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这种人 社会危险大 死了就是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入室行凶就该死,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这样的故意杀都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事后那么理性,人渣愿你们能还世界一个和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死者是入侵其家中,对方自卫反击致对方死亡,1:与中国反击入侵日本帝国主义者死亡一样,中国人有错吗?
2: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也有错吗?
     看来、其公安局的中必定有关系户;要不、领导的政治思想在走下坡路,此信号-危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该杀。肯定是正当防卫。入室行凶罪大恶极。恶人就该这下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持刀闯进民宅,不论死活都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应该是正当防卫!!为啥以前多次报警,警察逮捕无果??!!!难道不能反思吗?!!现在通讯发达,大数据联网,天网密布!!难道对歹徒一无所自??!!已经闯入私宅杀人行凶了,难道不能自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杀了他,不足为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我就是一小老百姓,其实我们的意见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就觉得不管什么恩怨,私自进入民宅,而且带刀行凶,主人奋起反抗 ,致行凶人死亡,我个人认为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这家人不反抗,行凶人杀害了这家一家三口,酿成悲剧。这又怎么断案?所以那些公检法的执法者应该认真思考。给那些有害之人加以严惩 ,正义得以张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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