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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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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在美国,未经主人允许就闯进去,是可以开枪射杀的。如今带着凶器闯进,还打伤,甚至危及主人生命,此暴徒死有余辜,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狗屁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这种人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王磊之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王家三人均有权利进行防卫行为。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完全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受防卫限度的要求。”
再说公安局也有渎职的行为,你们是怎样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的?三番几次给你们报案,难道你们都无动于衷?这样的社会败类不应该有这样的下场吗?这就是自作自受,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什么叫故意杀人呢?这事让你家遇见试试,你可能下手更重。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这样的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属于正当防卫!罪犯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不杀他那就等着他杀女方一家吧,警方脑子有病吧,难道别人伤害你的时候还等着他伤害?反抗的时候根本就无法控制对方受伤程度,这种丧心病狂的人一旦有反抗机会结果就比现在更严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我觉得像这种情况就应该反击,至于防卫过当导致杀死对方,我只想说应该参考西方国家的法律,罪犯都带凶器今家里并威胁到生命安全了,难道不反击等他强奸女发学生?或着等他拿匕首把自己捅死?笑话,我觉得国家有必要修改些方面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我觉得像这种情况就应该反击,至于防卫过当导致杀死对方,我只想说应该参考西方国家的法律,罪犯都带凶器今家里并威胁到生命安全了,难道不反击等他强奸女发学生?或着等他拿匕首把自己捅死?笑话,我觉得国家有必要修改些方面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我觉得像这种情况就应该反击,至于防卫过当导致杀死对方,我只想说应该参考西方国家的法律,罪犯都带凶器今家里并威胁到生命安全了,难道不反击等他强奸女发学生?或着等他拿匕首把自己捅死?笑话,我觉得国家有必要修改些方面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死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我觉得像这种情况就应该反击,至于防卫过当导致杀死对方,我只想说应该参考西方国家的法律,罪犯都带凶器今家里并威胁到生命安全了,难道不反击等他强奸女发学生?或着等他拿匕首把自己捅死?笑话,我觉得国家有必要修改些方面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我觉得像这种情况就应该反击,至于防卫过当导致杀死对方,我只想说应该参考西方国家的法律,罪犯都带凶器今家里并威胁到生命安全了,难道不反击等他强奸女发学生?或着等他拿匕首把自己捅死?笑话,我觉得国家有必要修改些方面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持凶私闯民宅,无论是被杀还是被绑,屋主都应该是合法行为!在自己家里,安全都得不到法律保障,还要被批捕的话,这个国家就没有安全感!法律也就成为了某些人的保护伞而已!这一点要学美国,私闯民宅被杀也是合法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法律应该明文规定:歹徒持刀入室作案的,屋主人有权决定生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看看人家美利坚合众国闯进人家里都会开枪把你打成马蜂窝,堂堂大中国法律丟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绝对属于正当防卫,希望警方不要干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歹徒进家,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这绝对不能构成正当防卫,,,至少是防卫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妈的,让罪犯去那警察家多试几次,他就会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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