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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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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与君共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故意杀人太重了  正当防卫又太轻   可以防卫过当考虑轻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该死,不能助长歪风邪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杀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当地公安根本没点责任心,三番五次到别人家里去骚扰,换谁谁受得了,非要等到闹出人命了,就会出来说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死的好,就是犯罪成本太低,所以犯罪的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这个时候,如果在美国,入室抢劫,被枪杀
房主也属于正当防卫!
这都携带兵器入室伤人,这都不能反杀,是要把人都当猪吗。任人宰割委屈求全才是对的?!
兔子急了也咬人!
这种人该杀,如果有为其辩驳的,只能希望你以后小心点过日子,别人这样进你家的时候,没人为你帮忙,因为这是你自己选择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这种人骚扰別人的人应该杀了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明显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我认为是正当防卫,如果这样了都还不反击,那坏人就会更加有持无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这种警察应该受万人唾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1
警方认为防卫过当吗?能不能由警方出具一个全国同行的防卫标准:在防卫中,从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防卫,什么力度和对方搏斗(最好有测力仪器),只能打击哪些部位,在搏斗过程中如何给犯罪分子进行血压和包扎伤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现在在打黑除霸,你们警方怎么看还用我们老百姓怎样评价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如果这都不能算是正当防卫的话,那以后在任何情况下警方都不得击毙罪犯,否则也视为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这样的人死了活该,支持女方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有可能是我们国家对私闯民宅立法不是很严,才会导至公 检对同一件案子说法不一。个人建议:公民在自身没有违法的前提下,对私闯民宅的违法人员釆起无限防卫,这样才会真真体现民在家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家是最后的防线,敢突破防线,必消除威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该死!携凶器夜闯民宅并连伤三人实有灭门之心,如此凶徒不死社会难有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证当访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2
持刀闯入家中砍伤人还不准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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