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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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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警察叔叔是咋想的?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够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入室行凶啊?一帮猪怎么想的?有讨论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司法部门问题太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私闯民宅,仅此一条,就可其击毙,其他不用讨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难道要等到人都被杀死了才反抗???立法起啥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都带凶器进家了,难道不敢反抗吗?自己不反抗等别人把自己杀死,自己才没罪是吗,自己反抗把凶手杀死了还就有罪了,警察把反抗的凶手杀死了,就是有功,我们老百姓把会对自己造成生命危险的凶手杀死了,还成杀人凶手了,真的是天理在哪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我认为防为稍有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59
不敢判无罪,以后国家强拆怎么办?所以至少也是防卫过当,法律不会允许人民有反抗意识,忍气吞声,收到伤害也不报警才是良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这样的警察,有啥用,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事后却来欺负残疾家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蛇鼠一窝,现在警察已经腐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还独苗啊,作为母亲,
你儿子的命是你这个无知的母亲
亲手葬送的,一个人能做出这么极端的事,证明他肯定有不同寻常的家庭,和教育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顶多算防卫过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就光携凶器私闯民宅一条,这厮死得就不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这样都不算正当防卫,下次坏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反正别人不敢弄死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0
现在犯罪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只能以暴治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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