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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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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这都不算防卫还有什么情况算,带着凶器闯入家了伤人了,难道我们就不能还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有理由怀疑当初警方的“抓捕”是否是走过场?据说持凶器私闯民宅者被房主打死,在西方国家房主是不担责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杀得好,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死者人品恶劣,带凶器翻墙入院的伤了这么多人,要不是人多肯定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是你家人被杀害,你能坐视不管吗?是个男人就得反抗保护家人,这就是正当防卫,希望法院能够看清事实本质,不能会让人寒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看来昆山反杀案要改判有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女方没有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死了活该!难道要被他杀了才算行?法律保护好人,别保护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我想请问警察一句话,如果王晓是你们妹妹或者女儿,你们还会不会这样说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不该反抗,难道反抗有罪,如有罪那就做待宰的羔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法律在全国应该是统一的,警方连这个都不懂,还当什么警察,按警方的意思被打者只能受打不能反抗,反抗就是维法,那个还敢维护正义?这样的警察回去抱孩子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这种人死有余辜,那一家人才是受害者,不应受到惩罚,反过来你遇到该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我只知道在美国拿刀擅闯民宅,可以直接击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防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这种人渣就不该活在世上,警察应该感谢才对,因为帮他们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都持刀入室了,怎么弄死他,都应该算正当防卫才行。恼火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追到家里,被杀,决对算正当防卫,家里都不安全了?你们这些警察吃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此案我永远支持检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警方是在保护行凶者吗?那正义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03
中国法律太扯了,这种垃圾渣仔就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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