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南坝兴隆屠场对巴中全市人民所造成的危害!!!
1:在2009年10月在政府检查的情况下多次将病死猪肉上市出售,经举报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报道。
2:在2010年1月26日兴隆屠场将含磷超标(晚上关灯后猪肉会发亮)的病猪肉上市,导致一位市民家庭成员食后身体都不适,特别是孕妇更感不适,受害者将病死猪肉拿到区畜牧局和商务局去问责,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3: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病死猪每头赔偿580元,为什么病死猪肉还要上市出售?赔偿款项用于何处???
4:兴隆屠场离传染科医院不到100米,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建食品厂,对全市人民的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5:每年省商务厅给兴隆屠场拨款200多万元用于无害化处理,但是兴隆屠场并未用于无害化处理还将病死猪肉上市出售,这笔款项用于何处???
请市委李书记为巴中人民的健康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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