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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磁场2016

[原创] 与引号同进退——七、八、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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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0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七点,不及其余(十点)

说明
同一问题,分三类,再分十七小点。此类问题,应一须一,但却不一。其中十点同,七点异。经此一辨,再说笔者指瑕国标,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吗?
当然,再说亦无妨——笔者继续攻其N点,不及其余(N点)。


    国标是使用标点符号的标准。它的体例应一且须一,这“一”,指“一致”,这一致,也是标准。体例一致与否是判别国标质量高下的依据之一,也是影响实施国标好坏的因素之一。
    所谓体例一致。如《现代汉语词典》(简称《现汉》)的体例一致。它的每个条目,一般先注音,次标注词类,再释义,后举例。如果某条目,先标注词类,再注音,或先举例,再释义,是为不合《现汉》之体例。又如《现汉》的词语释义,一般先常用义,再次常用义,后非常用义。若先非常用义,再常用义或次常用义,是为与《现汉》体例不一。再如《现汉》释义用语,对同一类别的事物,除所述因对象有异而稍异外,其他均大体一致。如:

    【立春】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2月3、4或5日。我国习惯上以立春为春季的开始。
    【立夏】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5月5、6或7日。我国习惯上以立夏为夏季的开始。
    【立秋】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8月7、8或9日。我国习惯上以立秋为秋季的开始。
    【立冬】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11月7日或8日。我国习惯上以立冬为冬季的开始。

    同为二十四气节之一的一致处:

    【立×】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月×或×日。我国习惯上以立×为×季的开始。

    本文所述国标中的体例不一,指对同一类别,如同为句内点号,或同为标号,甚或同为其中一标号,其中类同的文字之处(或定义,或基本用法),对“语段中”这个短语的使用,本应一用俱用,但却应一不一。换言之,应一致处须一致;可以稍异,不可大异。体例不一之情景有三。

    一、句内点号共四个,其中两个的定义用上“语段中”,一个用上且“加料”,一个却不用。
    1.两个用上“语段中”:

    顿号、冒号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

    2.一个用上且“加料”:

    逗号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句子或语段内部……”。

    “加料”,指多了“句子”一词。
    此外,“语段内部”虽与“语段中”同义,但若体例一致计,则应且须一为“语段中”。
    3.一个不用“语段中”:

    分号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复句内部……”。

    此外,“复句内部”,也是“语段中”。因为按国标的语段定义所示,语段含复句(所示大谬。详见拙文《亟须修订国标——“语段”之误》)。
    上述四个点号虽同为句内点号,但定义涉“语段中”时大异,或有或无或变形,其之异既无规定也无规律可言。
    本来它们的特质,即所示之停顿,有长有短,但其在定义中使用“语段中”与否及变形,与停顿长短无关——很可能是任性所致。
    按国标说,这几个点号表示停顿由长到短为:冒号(指涵盖范围为一句话的冒号)>分号>逗号>顿号。
    此外,逗号定义中,“句子或语段”并提,不当。两者是种属关系,前种后属,不可并列;且句子、语段并提,就是否定国标对语段的定义——语段包含句子(定义大谬。详见拙文《亟须修订国标——“语段”之误》)。

    二、标号共十个,其中六个的定义用上“语段中”,四个不用。
    1.六个用上“语段中”:

    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书名号,“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

    2.四个不用“语段中”:

    连接号、间隔号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某些相关联成分……”。
    专名号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古籍……”。
    分隔号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诗行……”。

    难道“某些相关联成分”不在“语段中”?
    难道“古籍”不是语段中的古籍?
    难道“诗行”不是语段中的诗行?
    从“标示”大异可见,国标名为标准,此处倒是没个准。
   
    三、引号的基本用法有三,其中两个用上“语段中”,一个不用(见“4.8.3.2”)。

    4.8.3  (引号)基本用法
    4.8.3.1  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的内容。(引例略,下同)
    4.8.3.2  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
    4.8.3.3  标示语段中具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如别称、简称、反语等。

    国标,贵为国家标准,应是这样体例不一的吗?
    国标,贵为国家标准,就是这样体例不一的吗?
    不可辱没“标准”之美誉。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1~5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1. 示例1:坚强,纯洁,严于律己,客观公正——这一切都难得地集中在一个人向上。(4.10.3.3)

“严于律己”是常用词语,“已”在这里是典型的错别字。(笔者注,国标为“已经”的“已”)

2. 示例2:《史记·项羽本记》(卷名)(4.15.3.1)

“本纪”是纪传体史书中帝王的传纪,从不写成“本记”。

3. 示例2:(做阅读理解题有两个办法。)办法之一:先读题干,再读原文,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读课文。(下略)(4.7.3.3)

这里的“课文”,显而易见是“原文”之误。

4. B.3.2  不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做序次语时,后用顿号(见4.5.3.2)。

“见4.5.3.2”,其实是“见4.5.3.3”之手民误植。

5. 示例2:他连这些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还敢说自己是高科技人材?!(4.3.3.4)

根据语言文字规范GF 1001—2001《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在“人才——人材”这一组异形词中,“人才”为推荐词形。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6~10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6. 注:数学符号、货币符号、校勘符号、辞书符号、注音符号等特殊领域的专门符号不属于标点符号。(2.1)

根据GB/T 14706—1993《校对符号及其用法》,句中另起炉灶的“校勘符号”提法,应用先有术语“校对符号”。编制国标对于已定义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词。

7. 增加了分隔号的用法说明(4.17)。(《前言》)

实际上该标准推出了前所未有的一种新的标号——“分隔号”。 4.17条包括分隔号的“定义”“形式”“基本用法”等。不只是“增加了分隔号的用法说明”。

8. 示例5:大火被渐渐扑灭,但一片片油污又旋即出现在遇难船旁……。清污船迅速赶来,并施放围栏以控制油污。(B.2.4)(注:省略号是原有的)

这段话脱胎于《2004年南海联合搜救演习目击记》。综观原报道,此船并未沉没,因而宜用“遇险”,而不是“遇难”。就语序而言,“大火被渐渐扑灭”,宜作“大火渐渐被扑灭”;“油污又旋即出现”,宜为“油污旋即又出现”。

9. 着重号的形式是“﹒”标注在相应文字的下方。(4.12.2)

根据该标准规定的逗号用法,句中显然脱漏一个不可缺失的逗号。

10. 示例3: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4.8.3.6)
示例1:“九一八”事变  “五四”运动(4.14.3.5)

一个简单的“五四运动”到底该怎么表示的问题,在同一项国标中就有不同主张,安排两种不同示例。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叫人无所适从。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11~15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11. 示例:我读了《念青唐古拉山脉纪行》一文(以下简称《念》),收获很大。(4.15.3.4)

这是书名号“标示作品名的简称”的示例,既如此,括注显然应紧跟作品名《念青唐古拉山脉纪行》之后,即相关的文字表示为“《念青唐古拉山脉纪行》(以下简称《念》)一文”。

12. 示例5: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4.5.3.5)
示例5:《人民日报》(海外版)(A.13.4)

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报头中,“人民日报”四字仍采用传统的手书,而“海外版”三字是印刷字形,而且采用竖排。在需要加用书名号时究竟该怎么标示,一直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在难以定论的情况下,不妨依从“名从主人”原则。该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中,反复使用《人民日报海外版》提法。人民网的相关信息来源,都标注“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还应注意到,该报报头中标注的英文是PEOPLE′S DAILY OVERSEAS EDITION,以此再返回中文,恐怕是加不上括号的。接下来就说到,《时代周刊》(TIME)尚无中文版,在与《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并列时,应冠以“美国”字样。

13. 示例1:广平先生:……(4.7.3.4)(注:省略号是原有的)
示例2:同志们、朋友们:……(7.4.3.4)(注:省略号是原有的)

这是冒号“用于书信、讲话稿中称谓语或称呼语之后”的两个示例。采用如此表达形式,极易产生对书写格式的误导。书信在“称谓语”后用冒号,接下来的内容一定是另起一行的。所谓“讲话稿”中“称呼语”之后使用冒号,一般只是在讲话开头时用,接下来是另起一行的。这就在格式上不能像示例中那样表示。

14. 4.9.3.4  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可用六角括号。

该标准发布时仍生效的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中“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上述例句中“可用六角括号”提法不当,“发文年份”应为“年份”。国标条文涉及已有专门标准时,行文应保持一致性。

15. 示例: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省(直辖市、自治区)/省辖市(地级市)/县(县级市、区、自治州)/乡(镇)/村(居委会)。(4.17.3.5)  

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上述示例是一个用分隔号“分隔层级或类别”的示例,其表述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相去甚远,基本概念不清,层级交叉混乱。一、第一个分隔号后不能列“省辖市”,也不能用“地级市”来括注“省辖市”。“省辖市”不是具体的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所谓“省辖市”,是“我国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市。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之分”(《辞海》)。而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等。二、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等。关键是不能漏掉“自治县”。三、严重的问题是,用“自治州”括注“县”,混淆了不同行政级别。自治州是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四、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不止乡、镇,关键是不能漏掉“民族乡”。五、依据宪法和法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单位,不能列入这个“行政区”序列,同时也不能用“居委会”括注“村”。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16~20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16. 示例: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为:一、讲授本学科的主干基础课程;二、主持本学科的重大科研项目;三、领导本学科的学术队伍建设;四、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世界先进水平。(4.6.3.3)

特聘教授讲课只能“讲授本学科的主干基础课程”的规定,太过绝对化,也难以执行。难道深有造诣擅长讲授专业课的教授必得另谋出路不可?网上有《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  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一)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二)主持国家、省部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研究;/(三)领导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四)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其中“核心课程”的提法应该是恰当的。

17. 示例2:人类学上常把古人化石称为尼安德特人,简称“尼人”。(4.8.3.3)

作为人类学名词,古人:“亦称‘早期智人’、‘化石智人’。介于猿人(晚期猿人)与新人(晚期智人)之间的人类。”(《辞海》)。“古人化石”是一种化石,不能把化石称为“尼人”。

18. 示例3:北京—上海特别旅客快车(4.13.3.2)

“特别旅客快车”不是规范说法。《现代汉语词典》《辞海》中都收有“特别快车”词条。说成“特别旅客快车”,还容易产生令人反感的“特别旅客/快车”的歧义。

19. 示例1:13/14次特别快车(4.17.3.4)

按照原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作为完整的车次编号,这里的“13/14次”前面还应冠以字母“T”,读为“特”。

20. 示例2:【爱因斯坦】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33年因受纳粹政权迫害,移居美国。(4.9.3.5)

这里说了些不得要领的话。既说到“生于德国”,就不能不说年轻时入瑞士籍;既说到移居美国,也就不便不说“1940年入美国籍”(《辞海》)。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21~25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21. 示例1:电视被称作“第九艺术”。(4.8.3.3)

所谓“第九艺术”,恐怕至今尚无定论。在北京大学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搜寻包含“第九艺术”的语句,结果为零。网传:“电子游戏被称为继绘画、雕刻、建筑、音乐、文学、舞蹈、戏剧、电影(影视)之后人类历史上的第九艺术。”

22. 示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A.13.4)

这是对“书名有时带有括注”的示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可以表示同名书籍,也可以表示同名法律文本。重要的是,《民诉法(试行)》早已于1991年废止。如此旧事重提,可能在无意中引起现行《民诉法》还是“试行”的误解。

23. 示例4:科技协作合同(包括科研、试制、成果推广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计划签订。(B.2.2)

科技体制改革进行多年,应该可以觉察到,这还是历史上计划体制时期的语言。此话来源于1982年《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科技协作合同(包括科研、试制、成果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计划签订;没有计划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该条款已经199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删去。即使是修订后的《经济合同法》也已由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宣布废止。

24. 示例:《教育部关于提请审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4.15.3.5)

查国务院国发〔1981〕8号文件《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附件中有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教育部向国务院报告,要求批转这个报告,国务院同意并批转了报告。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与所谓“提请审议”一事无涉。还要注意到,《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早已于1988年废止,不便再拿来说事。

25. 示例1:马致远(1250?—1321),大都人,元代戏曲家、散曲家。(4.2.3.4)

今无大都,可仿《辞海》表示为“大都(今北京)人”。生卒年份,新版《辞海》注“约1251—1321以后”,已与旧版有异,这应该是目前权威的说法。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26~31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26. 示例2:钟嵘(?—518),颍川长社人,南朝梁代文学批评家。(4.2.3.4)

今无颍川长社之地,当如《辞海》括注“今河南长葛东”。

27. 示例1:总之,语言的社会功能有三点:1.传递信息,交流思想;2.确定关系,调节关系;3.组织生活,组织生产。(B.3.3)
示例:语言的社会功能共有三点:一是传递信息;二是确定关系;三是组织生活。(B.3.7)

不论上述两个示例分别给出的命题是否经典,是否权威,其表述上的不一致,则是不言而喻的。同一项国标中安排如此示例,对理解领会和使用操作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可想而知。

28. 示例1:受教育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三)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制度。(B.3.4)

此示例内容似曾相识。《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示例内容显然源自《教育法》,如此命题也只有以相关法条为规范。这只是一个关于“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不用任何点号”的示例,完全可以选配更典型的示例;但既然要用,就不能对相关法条置若罔闻。
(第29项略)

30. 示例2: 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热烈鼓掌)(4.9.3.1)

人们对这段话一定都不陌生。但原作中句末并非叹号而是句号,也没有括注。

31. 示例1: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4.4.3.1)

这又是人们熟悉的经典,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文版中,示例中的“而”是“相反,”。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攻其32~37点,再及其余

说明
  以下摘自蔡维藩先生《再为<标点符号用法>指瑕》。这是对“欢愉爷爷”网友非议笔者对国标指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回应。

蔡先生“题外的话”:
那个标准文本(笔者注,指国标《标点符号用法》)其实已经不是白璧微瑕、瑕不掩瑜。

蔡先生的前言:
实际上,作为出版物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编校差错不止一例,差错率或许会超过那个魔咒般的数字万分之一,令人惊诧。下面再列举其中一些其实并不难发现也不难避免的编校差错。

32. 示例4:这一事实证明:人能创造环境,环境同样也能创造人。(4.7.3.1)

这也是一个经典论断,可以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见到这段话的原型:“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

33. 示例:飞向太平洋
——我国新型号运载火箭发射目击记(4.10.3.9)

《飞向太平洋》是入选中学教材和《通讯名作100篇》一书的优秀新闻作品,原题是《飞向太平洋——我国运载火箭发射试验目击记》,见新华社北京1980年5月23日电。如果原封不动地引用,作为示例,当之无愧。但为什么偏要把副题弄成这么个样子呢?

34. 示例7:WZ-10直升机具有复杂天气和夜间作战的能力。(4.13.3.1)

这里相关的正式名称,是“WZ-10武装直升机”。其中的“WZ”即“武直”的汉语拼音字头。“武装直升机”是一个专有名词,在《辞海》中已出条。

35. 示例3:有几个“慈祥”的老板把捡来的菜叶用盐浸浸就算作工友的菜肴。(4.8.3.3)

这句话脱胎于夏衍名作《包身工》,原话是这样的:“有几个‘慈祥’的老板到菜场去收集一些菜叶,用盐一浸,这就是她们难得的佳肴。”

36. 4.13.3.1  标示下列各种情况,均用短横线:
……
b) 连接号码,包括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以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等。
示例3:安宁里东路26号院3-2-11室
编造如此示例,显然认为“安宁里东路26号院3-2-11室”是“门牌号码”。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没有这样的门牌号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所称行政区划名称,“包括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街、巷、楼、门牌统一由地名主管部门管理”。不能随意设定门牌号码。“安宁里东路26号”可以是门牌号码,“安宁里东路26号院3-2-11室”则不是,尤其是数码后面加一个“室”字,已使其失去作为“号码”的资格。

37. 当引文位于非停顿处或者引号内已使用句末点号时,引号外不用点号。(B.2.1)
示例3:信纸上用稚嫩的字体写着:“阿夷(姨)你好!”。(4.9.3.1)

自摆乌龙。示例中引号内叹号是句末点号,引号外的句号是点号,同一标准中行文,竟对自己的规定置若罔闻。

蔡先生的后语:
主持起草《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的知名教授宣称,该标准研制8年,“如果满打满算的话,那先后参加或参与这件事的人就几乎达到‘天文数字’了。”(《〈标点符号用法〉解读》,语文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如此浩大的工程,事关国家语文法规、语文政策和全民语文生活,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本文基本不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的具体规定,学术含量很低。只是要说,作为出版物,要保证编校质量,行文当严谨,编校要认真,对语言文字常怀敬畏之心,小心翼翼,如临如履,千方百计减少编校差错。起码要对得起8年时间和以天文数字计的参与人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标体例应一须一

说明
对国标,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质疑之且不从之”。因为国标存在较多差错,又因为国标暂时无可替代。是否“择善而从,不善不从”,这是笔者跟“欢愉爷爷”网友分歧的焦点。网友在90#松口了。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必要深入下去,遂上贴此文。

国标是使用标点符号的标准。它的体例应一且须一,这“一”,指“一致”,这一致,也是标准。体例一致与否是判别国标质量高下的依据之一,也是影响实施国标好坏的因素之一。
所谓体例一致。如《现代汉语词典》(简称《现汉》)的体例一致。它的每个条目,一般先注音,次标注词类,再释义,后举例。如果某条目,先标注词类,再注音,或先举例,再释义,是为不合《现汉》之体例。又如《现汉》的词语释义,一般先常用义,再次常用义,后非常用义。若先非常用义,再常用义或次常用义,是为与《现汉》体例不一。再如《现汉》释义用语,对同一类别的事物,除所述因对象有异而稍异外,其他均大体一致。如:

【立春】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2月3、4或5日。我国习惯上以立春为春季的开始。
【立夏】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5月5、6或7日。我国习惯上以立夏为夏季的开始。
【立秋】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8月7、8或9日。我国习惯上以立秋为秋季的开始。
【立冬】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11月7日或8日。我国习惯上以立冬为冬季的开始。

同为二十四气节之一的一致处:

【立×】① 名词。二十四气节之一,在×月×或×日。我国习惯上以立×为×季的开始。

本文所述国标中的体例不一,指对同一类别,如同为句内点号,或同为标号,甚或同为其中一标号,其中类同的文字之处(或定义,或基本用法),对“语段中”这个短语的使用,本应一用俱用,但却应一不一。换言之,应一致处须一致;可以稍异,不可大异。体例不一之情景有三。

一、句内点号共四个,其中两个的定义用上“语段中”,一个用上且“加料”,一个却不用。
1.两个用上“语段中”:

顿号、冒号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

2.一个用上且“加料”:

逗号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句子或语段内部……”。

“加料”,指多了“句子”一词。
此外,“语段内部”虽与“语段中”同义,但若体例一致计,则应且须一为“语段中”。
3.一个不用“语段中”:

分号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复句内部……”。

此外,“复句内部”,也是“语段中”。因为按国标的语段定义所示,语段含复句(所示大谬。详见拙文《亟须修订国标——“语段”之误》)。
上述四个点号虽同为句内点号,但定义涉“语段中”时大异,或有或无或变形,其之异既无规定也无规律可言。
本来它们的特质,即所示之停顿,有长有短,但其在定义中使用“语段中”与否及变形,与停顿长短无关——很可能是任性所致。
按国标说,这几个点号表示停顿由长到短为:冒号(指涵盖范围为一句话的冒号)>分号>逗号>顿号。
此外,逗号定义中,“句子或语段”并提,不当。两者是种属关系,前种后属,不可并列;且句子、语段并提,就是否定国标对语段的定义——语段包含句子(定义大谬。详见拙文《亟须修订国标——“语段”之误》)。

二、标号共十个,其中六个的定义用上“语段中”,四个不用。
1.六个用上“语段中”:

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书名号,“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

2.四个不用“语段中”:

连接号、间隔号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某些相关联成分……”。
专名号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古籍……”。
分隔号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诗行……”。

难道“某些相关联成分”不在“语段中”?
难道“古籍”不是语段中的古籍?
难道“诗行”不是语段中的诗行?
从“标示”大异可见,国标名为标准,此处倒是没个准。
   

    三、引号的基本用法有三,其中两个用上“语段中”,一个不用(见“4.8.3.2”)。

4.8.3  (引号)基本用法
4.8.3.1  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的内容。(引例略,下同)
4.8.3.2  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
4.8.3.3  标示语段中具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如别称、简称、反语等

国标,贵为国家标准,应是这样体例不一的吗?
国标,贵为国家标准,就是这样体例不一的吗?
不可辱没“标准”之美誉。

 楼主| 发表于 2020-8-20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号基本用法应一不一

说明
对国标,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质疑之且不从之”。因为国标存在较多差错,又因为国标暂时无可替代。是否“择善而从,不善不从”,这是笔者跟“欢愉爷爷”网友分歧的焦点。网友在90#松口了。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必要深入下去,遂上贴此文。

国标,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人:沈阳、刘妍、于泳波、翁姗姗。
解读,《<标点符号用法>解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编。主编:沈阳。
本帖标题之“同”,指国标编写的主持人沈阳教授,同时也是解读的主编。本帖标题之“异”,指国标与解读的应一不一之处——句号基本用法之次要
用法(简称“句号之次”)。
国标的“句号之次”,见“4.1.3.2”:

4.1.3  (句号)基本用法
4.1.3.1  用于句子末尾,表示陈述语气。使用句号主要根据段前后有较
大停顿、带有陈述语气和语调,并不取决于句子的长短。(例略)
4.1.3.2  有时也可以表示较缓和的祈使语气和感叹语气。(例略)
解读的“句号之次”,见“除此之外……”与“例③”,22页:

在陈述句句末都需要用句号,用来表示陈述语气。除此之外,句号也可用在语气舒缓的祈使句、感叹句和反问句末尾。如:
①你先试着做做看吧,不要先打退堂鼓。
②老王那媳妇还真是聪明勤快。
③雅典之行,对年轻选手是一次练兵;对少帅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次人生的历练。
例①是祈使句,例②是感叹句,例③是反问句,各句语气都较为舒缓,句末应该用句号。

国标的句号之次,只涉“祈使语气和感叹语气”,两类;而解读的较之则多了“反问句”(即反问语气),三类。那该听谁的?两类?三类?两可?
国标,严谨是其本色。一般而言,若国标与解读相悖,则听国标的。但解读所述及示例,并非信口胡言,倒是有理有据,经得起语言实践的检验——两难。

 楼主| 发表于 2020-8-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误用句号之瑕

说明
对国标,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质疑之且不从之”。因为国标存在较多差错,又因为国标暂时无可替代。是否“择善而从,不善不从”,这是笔者跟“欢愉爷爷”网友分歧的焦点。网友在90#松口了。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必要深入下去,遂上贴此文。

国标的“前言”(各分项之前的序号为笔者所加):

本标准代替GB/T 15834—1995,与GB/T 15834—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编写规则(GB/T1.1—2009),对本标准的编排和表述做了全面修改;
……⑵~
——“标点符号的位置”一章的标题改为“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并增加了使用中文输入软件处理标点符号时的相关规范(第5章);
——增加了“附录”: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主要说明标点符号不能怎样使用和对标点符号用法加以补充说明,以解决目前使用混乱或争议较大的问题。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对功能有交叉的标点符号的用法做了区分,并对标点符号误用高发环境下的规范用法做了说明。
    (为简明计,笔者省略了第2至11共10个分项。省略的分项均为破折号开头,分号结尾,与第1项和第12项同。)
浅析
最后一项第13项的第一个句号似不妥。
所谓“不妥”,是指分项列举的各项之间用分号点断时,最后一项只能出现一个句末点号——现两个。
换言之,分项列举的各项之间用分号点断,就是把各项视作第一层分句;而所有第一层分句的中间都不能出现句末点号——现出现。
第13项中间出现句号,句号前可视作第一层分句,句号后却不可视作第一层分句,因为句号后是一个句子,是复句。整项而言,第13项已不是第一层分句了。
其实,国标本身对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

A.5  分号用法补充规则
    分项列举的各项有一项或多项已包含句号时,各项的末尾不能再用分号。
示例:本市先后建立起三大农业生产体系:一是建立甘蔗生产服务体系。成立糖业服务公司,主要给农民提供机耕等服务;二是建立蚕桑生产服务体系。……;三是建立热作服务体系。……。(误)
本市先后建立起三大农业生产体系:一是建立甘蔗生产服务体系。成立糖业服务公司,主要给农民提供机耕等服务。二是建立蚕桑生产服务体系。……。三是建立热作服务体系。……。(正)
  

可见,最后一项第13项属于“分项列举的各项有一项”的中间“已包含句号”,应判其为“误”(错误)。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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