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黑商家乐福又添血债,多行不义必自毙
《上海法治报》报道,今年5月19日3名消费者在南方家乐福购得香肠、腊肉后发现均为过期食品,要求店方按《食品法》规定退一赔十。后经协商,最终店方付给消费者400元现金了结纠纷。但事情还只是开了个头:这3名消费者离开服务台后,还未走出家乐福商场,就遭遇多人围殴,并且身上的钱被抢走。事后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额头破裂缝合11针,左腿胫骨骨折,构成轻伤。警方介入调查。
2011年元旦期间,家乐福在上海联洋店进行猪肉类产品促销,一名李姓老人在买肉时被挤堵当场死忘。家乐福方面拒绝向死者家属出示现场监控录像,推卸全部责任,并驱使保安殴打死者亲属,辩称该老人之死与卖场促销无关,不肯承担半点无责任。在死者亲属与家乐福讨说法的现场,出现众多不明身份的人监视死者家属,家属报警后,家乐福称是他们公司的便衣保安!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恶性事件在国内的家乐福频频发生,暴露出家乐福在安全管理上漏洞百出,推卸责任,视顾客利益和人身安全于不顾的黑心做法举不胜举!
据中央电视台、《重庆晨报》报道,2007年11月10日上午,重庆市沙坪坝区家乐福超市正在进行“十周年店庆”活动,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有一种食用油的价格比平时要低10元钱,吸引了众多重庆市民抢购。由于人多拥挤,秩序混乱,在超市东门入口处发生踩踏事故,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有7人重伤。在善后处理和赔偿问题上,家乐福缺乏诚意,事故发生后家乐福方面对死者和伤者家属一直避而不见.
尽管有血的教训,但家乐福并没有认真进行反思和改进。
据《新京报》报道,2008年12月20日,开业仅半天的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家乐福店因为没有制定安全预案被要求歇业。报道称,开业当天,家乐福大面积减价促销,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北京市民涌入,猪肉和蔬菜柜台甚至出现了争抢的情况。
另外,《成都商报》等媒体报道,2005年2月1日,新开业的家乐福成都市双桥店发生了踩踏事故,5人被踩伤。
《北京日报》报道,2007年11月28日,家乐福天通苑门店因促销引发挤压事故,造成9人受伤。
《西安晚报》报道,2007年7月30日,家乐福超市西安小寨店,在销售陕西正大公司普通鸡蛋时,以零售价2.19元每500克销售,不但低于进价1元多,而且低于同日西安市场价1.4元左右,违规低价促销,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众多群众抢购,现场混乱,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类似这样的报道还有很多,家乐福在承担公共安全职责方面,是非常不合格的。正由于企业安全意识、社会责任心的欠缺,没有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致使惨剧的不断发生。种种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家乐福在安全防范方面的缺位。
家乐福在中国,只顾眼前的商业利益,全然不顾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安全责任。作为一家跨国的零售企业,家乐福一些分店的安全意识如此淡漠,因此要加大监管力度,对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加大问责力度。
家乐福置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于不顾,充分暴露出了家乐福的傲慢与偏见。作为较早淘金中国市场的外资品牌之一,这些年来早已赚得盆满钵满的家乐福似乎很满足在这么多年摸爬滚打中积累的潜规则。他们认为,相比起欧美市场,中国消费者的健康与尊严是不值钱的,所以对于相关的规章制度一直置若罔闻。但终有一天,家乐福会为它们的傲慢与偏见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家乐福 的不负责任还体现在其产品质量控制上面,尤其是食品安全控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09-09-25,中国质量新闻网山东频道讯,青岛市家乐福超市名达店购买的超市自制十片装全麦面包,在配料中并没有出现“小麦粉”“全麦粉”等全麦面包的基本成分,取而代之是“竹炭粉”。今年6月1号正式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商品与质量 2008年第3期。深圳家乐福中心城店餐盒超标217倍!理化指标乙酸蒸发残渣高达6530mg/l,超过国家规定的30mg/l标准值217倍!正己烷蒸发残渣为1040mg/l,超过国家规定的30mg/l标准值34倍!如果用这样的餐盒盛放酸性食物,意味着餐盒的五分之一将被吃掉!如果用其盛放含油食物,含有致癌物“多环芳烃”的石蜡会被吃下!
贸易经济>>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06年33期>> 报道:家乐福北京分店销售的咸鱼干爬满活蛆;家乐福广东东莞分部销售长满不明爬物的肉松;家乐福上海一分部销售过期猪肉;同年,家乐福自有品牌水晶肴肉昂首登上国家质检总局黑榜。
2009-12-30,每日经济新闻,家乐福超市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徒有虚名
除此之外,家乐福还大肆售假
《中国经营报(微博)》报道,今年3月12日,一位消费者反映,他在郑州家乐福北环店买到了“10年珍藏版”方便面。媒体记者很快又在该超市发现了两种涉嫌违规的食品:过期的佳厨牌面食香料酱(2007年1月10日生产,保质期24个月,2009年1月10日到期,已过期两月有余,河南雪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洋”牌瓶装矿泉水竟没有生产日期。然而时至今日,家乐福并未受到处罚。
《国际先驱导报》报道,2004年8月,家乐福北京双井店被发现有假冒“鳄鱼”“花花公子”“路易威登”等品牌的钱包在特价出售,当时,家乐福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供货商浑水摸鱼在普通钱包里掺杂了假名牌钱包”,并表示立即撤柜,同时对供货商进行处罚。2005年9月,茅台酒厂打假队员举报,杭州家乐福销售的部分茅台属假冒产品。随后,上海工商局也在当地几家分店查扣了近500瓶涉嫌假冒的茅台。此后,家乐福宣布,供货商“已发表声明,承担所有责任以及因此对家乐福造成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2006年4月,家乐福在上海被法院判决赔偿路易威登集团30万,因为其出售假冒LV女士提包。家乐福对此事的解释依然是责任在供应商,称这次涉案的假LV包主要是供应商为了充抵数目,从地摊上私自购进的。
《武汉晨报》报道,今年4月28日,有消费者投诉家乐福超市武汉二七店售卖没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合格证等标识的“三无”衣服。工商就地封存121件。此后,该报记者又在家乐福建设大道店发现了一批“三无”衣服。
昆明本地多家媒体报道,家乐福超市南屏街店和白云店生鲜凉菜区和熟食区不设防蚊蝇设备,卫生堪忧。云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2008年9月份,昆明家乐福以及一月饼供货商被深圳一家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假冒了他们公司月饼包装的专利,法院查明这家月饼供货商没有资质。
这些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家乐福超市仅仅是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的吗?其实不然!《法制日报》报道,2008年3月5日,青岛市水清沟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四流南路60号清水苑小区13号楼查获一处非法窝点,涉案人员将大批2004年至2007年生产的已过保质期的“香辣王”、“调味油”、“番茄酱”、“麻婆豆腐调料”等商品原包装拆掉,换上伪造的新包装,大量输入家乐福销售。工商人员还发现了家乐福与非法窝点签订的全年合同,并在家乐福超市发现涉案商品。
中国有句俗语: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然而,报应终究还是来了!
2010年以来,家乐福的报应终于来了:先是无奈退出了意大利南部市场,此后又关闭了在比利时的21家门店和法国总部大楼;3月11日,在日本市场艰苦拼搏10年的家乐福黯然离场,从此彻底退出日本市场;3月22日,大连家乐福新华绿洲店正式关店,此前这家门店已亏损7年之久;7月28日,经营仅3年的西安小寨店因管理不善被迫关门谢客,12月28日,家乐福华南区公关总监李嘉向媒体证实:家乐福广东佛山店将于明年2月前关闭,原因是生意差。
家乐福的噩梦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