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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全省首本!成都市颁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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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1
买卖二手房怎么查居住权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3
感觉,房东很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4
为老赖撑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7
房东可以选择不同意办理居住权吧?其实对于老年人还是有点积极意义。有的老人把房子过户到儿女名下了,结果儿女翻脸不认人赶老人出去,如果有居住权,老人也不至于老无所依。电影“我的姐姐”里面的弟弟如果有居住权,也可能不会送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8
这是典型的坑房产权力人,为他人做嫁衣,自己花的血汗钱给他人搭我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42
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2
这一规则有点荒唐!房子是私有不动产!我要卖还征得別人的同意!!陌生人可以长期霸占我的私有财产!这是什么规定!幸好我没有房可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3
居住权证真的好吗?实行居住权登记就不会引发其它问题?如果租房者不守信用、不守规矩,也因为其有居住权就任其为所欲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4
这个文件确实是为老赖皮狗伸腰,不过这个了政策也说明了租客要与房东协商,不笺这个协议也可以,还有就是不租!人在外常回家看看,何乐而不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4
这个矛盾会更大,谁想出来的,还有,需要房东才能办理,哪个房东愿意呢?房屋明明事自己的,自己却不能住。房屋明明不是别人的,别人却可以长期住。房产在买卖交易中又该如何保护买房人的利益呢。有点瞎扯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8
不要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9
以后有纠纷就对了,砖家们所期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0
以后有纠纷就对了,砖家们所期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0
这个人可能是锤子吃多了!想这个办法为老赖伸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0
吃多了,自己的房子让人家办居住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3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4
对房东有啥好处?房东脑壳进水了,才会去办理这玩意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4
用行动抵制呗,没啥好说的,爱租不租,坐等二手房价暴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5
这底下全是法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3:05
房东脑壳有包了才跟跟租客一起办这种完全对自身不利的什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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