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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全省首本!成都市颁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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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19
律师的坑,,,,,,,为什么居住权不随房产一起走,,,不是故意制作矛盾,,让百姓受害,,,没居住权买房子干什么,炒房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0
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吗?居住权证是不是多此一举啊?难道有了证就可以不交房租了,还是可以在别人的房子里欲所欲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2
居住权证。能用好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5
房东不同意办理居住权证就啥事都没有,这是前置条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5
只对保姆有用,对租客没用,哪个房东愿意配合你去办。以后当保姆人多了,当保姆还可以得房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6
保护弱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8
瓜娃子房东才会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9
纯扯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29
又哄人,房东怎么会同意租客办理居住权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1
买卖二手房怎么查居住权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3
感觉,房东很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4
为老赖撑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7
房东可以选择不同意办理居住权吧?其实对于老年人还是有点积极意义。有的老人把房子过户到儿女名下了,结果儿女翻脸不认人赶老人出去,如果有居住权,老人也不至于老无所依。电影“我的姐姐”里面的弟弟如果有居住权,也可能不会送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38
这是典型的坑房产权力人,为他人做嫁衣,自己花的血汗钱给他人搭我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42
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2
这一规则有点荒唐!房子是私有不动产!我要卖还征得別人的同意!!陌生人可以长期霸占我的私有财产!这是什么规定!幸好我没有房可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3
居住权证真的好吗?实行居住权登记就不会引发其它问题?如果租房者不守信用、不守规矩,也因为其有居住权就任其为所欲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4
这个文件确实是为老赖皮狗伸腰,不过这个了政策也说明了租客要与房东协商,不笺这个协议也可以,还有就是不租!人在外常回家看看,何乐而不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4
这个矛盾会更大,谁想出来的,还有,需要房东才能办理,哪个房东愿意呢?房屋明明事自己的,自己却不能住。房屋明明不是别人的,别人却可以长期住。房产在买卖交易中又该如何保护买房人的利益呢。有点瞎扯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4-21 12:58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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