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上午钟杰骗当事人目前法院已经查封了,2020年4月27日被告正在转移房屋,钟杰2020年4月26日收到查封栽定文书,故事拖到2020年4月28日忽悠当事人说,还要申请(执保)立案,法院执行局才能查封该房屋,同时(执行申请书),区法院执行本案人员王兆军说,2020年4月28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发现查封房屋转移就通知钟杰?王兆军还说2020年5月11日又对钟杰作出查封失控笔录?2020年5月12日钟杰在区法院查封失控笔录上签字,2020年5月12日当事人在巴中,钟杰签查封失控笔录并没通知当事人?就算查封房屋转移到第三方申请贷款通过?2020年5月11日钟杰知道查封房屋转移,(钟杰完全可以在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向法院申请冻结),2020年5月14日上午转移查封房屋抵押贷款到不了帐,而钟杰2020年5月11日下午通知当事人查封房屋转移消息后,(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上午)钟杰一直不与当事人见面,(转移房屋由第三方向恩阳区农商银行抵押贷款31万,2020年5月11日上午通过,2020年5月14日上午抵押贷款31万到帐),2020年5月14日上午第三方申请抵押贷款31万到帐,2020午5月14下午五点钟杰主动与当事人见面?钟杰不与当事人面目的是什么?问题出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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