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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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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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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21:48
开发商凭借自己掌握着钥匙要挟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干涉收房,业主只与开发商有契约关系,业主只应该在使用房屋之后才应该缴纳物管费,这是公平合理的。高院主张了公平正义,给高院点赞!全国都应该确立一个规则,开发商交房只应该收取规定比例的购房款。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只是临时物管单位,应该在一年内由业主另行招聘,不得强行担任物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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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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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21:50
物管费不能由开发商定标准,应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自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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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22:02
职工集资房,本来是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给职工的福利,可开发商委派的物业对没收房的也要求交物业费,变象增加下层职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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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23:31
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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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0:34
正黄集团的房子全都是,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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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6:35
我们接房时也是先交的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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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7:27
开发商当地大企业 和这些人员当然是很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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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子言
芥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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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1
发表于 2021-12-17 08: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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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8:29
支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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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9:01
医保卡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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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9:16
我16年买的新房,向建行贷款15万,现金交了15万元,有12000元的尾款没交,开发商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办理房产证,从买房到现在都是清水房,没装修,现在物业叫我交物管费,每个月都有物管费,5-6年了,都没有房产证,不知道这合不合理?谁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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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1:04
四川成都也是先交一年物业费再给钥匙,我们都乖乖交了,因为着急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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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1:51
一年才赔8000元太少了吧!也是大事化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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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2:09
物管部门没机构管理,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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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4:02
物管好的房子,才会保质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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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5:48
业主就是案板上的肉,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因为大部分的业主都不懂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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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5:58
这就是社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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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6:01
我接房时,被要求预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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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7:16
确实应该改了,支持检院维护购房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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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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