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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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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15
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不存在合理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16
与其支持这种方式。还不如多想想为何更换物业如此困难。物业费你交房不缴,后期难道也不缴?物业有问题,肯定要另案处理。交房有房子的问题,这肯定是开发商问题。很多事情也是很复杂的。还是需要健全法治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16
不交物业费不交钥匙,不交钥匙有交房合同延期费用的补偿,拖吧  拖久点再打官司要求延期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16
法院支持物业,有点好笑,中央整治政法系统还是有道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18
屏蔽就少要发到我手机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19
霸王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25
四川省的全部搂盘收房时都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27
物业本不是个好东西,建议取消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31
取消物业  由社区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35
中国怪象:开发商很牛逼,物业更牛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36
我们这儿更差,房子在交付时漏水,业主没收房,但要求业主要缴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39
收物业费是开发商?这绝对是个恶意炒作的假新闻,我从未听说过开发商会收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45
支持叛决,还业主一个公道,赞赞赞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50
遇到一个硬茬,我佩服!  就该这样子,不公平、潜规则的事情太多啦,点赞浙江省检察院!!!以后遇到这样子事情就有例可循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51
我可以理解为店大欺客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54
先交物业费再收房不合理,应实行入住才交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55
身为国人,潜规则其实是有钱公司干的,穷人没什么潜规则,只有被潜规则,这些问题如果不被关系所关照,怎么可能出现潜规则,如果让我打黑除恶,相信我,很多贱溅踏法律的人会死得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09:55
那我的房子也被通知延期交房了,是不是也需要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10:08
不合理的潜规则都需要打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10:09
关键是法院为什么一直维护开发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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