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和雅安法院一样 ‘不同意鉴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但掩饰不了事实真相的存在!
以下证据可以推断足以认定王磊不是谭安全所杀:
1、公安起诉意见书“韩孝良下车手持刀具同王磊、钟家兵一道和谭安全一人发生扭扯打斗”;
2、众多证人证明从大厅冲出的人员没有人杀过王磊;
3、谭安全的供述他在被围杀时持单刃折叠刀乱晃,与法医鉴定‘王磊左臂膀刀伤为单刃刺器所伤’一致。
4、谭安全背部的刀伤和王磊致命刀伤均为2.5cm;韩孝良当天拿的约50cm的砍刀,可以排除王磊系被韩孝良所杀的可能;
5、那当天和王磊打在一起的就只有钟家兵和谭安全,谭安全后背骶部和左殿部的伤能排除谭安全自杀的可能;钟家兵承认是他杀了谭安全左殿部一刀。
6、那在没有第三个人与第三把刀出现的情况下,王磊左胸的致命伤就只能是在晚上钟家兵杀谭安全时杀了的!
也就是说:王磊系被钟家兵所杀!谭安全不是刺杀王磊致他死亡的凶手!定谭安全‘故意杀人’法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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