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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包黑炭

[求助]雅安荥经建国以来最大的见义勇为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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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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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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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应重视群众呼声并合理解决

发表于 2010-4-2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4-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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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正义的人频临绝种了,应该给予关注。

发表于 2010-4-2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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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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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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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天平在此已经倾斜、

发表于 2010-4-2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新闻媒体能现场摄像,全程曝光就好了,


[发帖际遇]: 东方红一号去看袁袁,花掉金钱52元.

发表于 2010-4-27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dacuance发表于 2010-4-23 22:23 | 只看该作者





     民众的抵触并不是凭空而来,有这样的一组数据,很能引起纳税人的感慨:
    我国目前的法官数量已接近三十万,也就是说每6000国人中就有一名法官,相对与英国的每11万人才有一名全职法官,这个数字确实吓人。


     
或许有人会认为,人多好办事,以为我国法官的办事效率会较高,让我们再来看另一组数据:
   我国的法官实际每年人均结案21件,这个数字是美国法官的四十分之一,法国的五十分之一,泰国的百分之一。不得不让人汗颜。我国法官人数之众,办案效率之低可属世界之最。这个庞大的法官群体,并没有对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也成了社会矛盾的制造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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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4-23 22:23 | 只看该作者





     民众的抵触并不是凭空而来,有这样的一组数据,很能引起纳税人的感慨:
    我国目前的法官数量已接近三十万,也就是说每6000国人中就有一名法官,相对与英国的每11万人才有一名全职法官,这个数字确实吓人。


     
或许有人会认为,人多好办事,以为我国法官的办事效率会较高,让我们再来看另一组数据:
   我国的法官实际每年人均结案21件,这个数字是美国法官的四十分之一,法国的五十分之一,泰国的百分之一。不得不让人汗颜。我国法官人数之众,办案效率之低可属世界之最。这个庞大的法官群体,并没有对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也成了社会矛盾的制造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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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一篇报道,介绍高法王院长的讲话,其中最后一部分是讲对法院接受监督的要求,现转帖于后。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方面人士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他们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以及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把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同时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更多更深地了解法院工作。(来源:最高院网站)

发表于 2010-4-27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北京去状告雅安公检法!
木林 发表于 2010-4-20 13:2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佩服!!
   胆子大!!!

发表于 2010-4-27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众的抵触并不是凭空而来,有这样的一组数据,很能引起纳税人的感慨:
  我国目前的法官数量已接近三十万,也就是说每6000国人中就有一名法官,相对与英国的每11万人才有一名全职法官,这个数字确实吓人。
   或许有人会认为,人多好办事,以为我国法官的办事效率会较高,让我们再来看另一组数据:
  我国的法官实际每年人均结案21件,这个数字是美国法官的四十分之一,法国的五十分之一,泰国的百分之一。不得不让人汗颜。我国法官人数之众,办案效率之低可属世界之最。这个庞大的法官群体,并没有对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也成了社会矛盾的制造者之一。

发表于 2010-4-2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0-4-2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0-4-28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级失职,目的就是为了保庇下级的错误。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是不能失职的,失职与渎职同罪,官官相护掩盖丑恶,祸国殃民,谁违犯了法律,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0-4-30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官僚、腐败的结果。

发表于 2010-4-30 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官僚、腐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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