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看到一篇报道,介绍高法王院长的讲话,其中最后一部分是讲对法院接受监督的要求,现转帖于后。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方面人士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他们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以及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把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同时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更多更深地了解法院工作。(来源:最高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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