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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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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7
希全省各小区开展养狗整顿,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7
建议对不拴绳的狗进行捕杀,并对狗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养而不尽责任,就是违法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7
若女童后续的伤情到达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犯罪,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关于前述两个罪名的规定,最高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7
不文明规范养狗的必须重处,每个环节都不可以放过,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也有责任,,绝对不能让养狗不牵绳还敞放……太可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强烈呼吁,城市禁止养大型犬!治安部门,不予办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无证一律抓走,有证不戴口罩的狗,在公共场所属于威胁公众安全。如果伤人视同持械伤人,出咯民事赔偿,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替自己的狗擦屁股坐牢,真是个大孝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必须追究狗主刑事和民事责任…,有狗规不执行,狗主是故意杀人罪…。否则,狗规真成了“狗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开除公职。狗主人严惩承担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应该把狗放去咬他自己的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6
举一反三,采取强制措施,全面禁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小娃儿太可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伤人犬必然捕杀,纵狗伤人恶主必须以故意纵狗罪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建议将条例改为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必须绳之以法。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严惩狗主人。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城市小区严禁养犬,近些年犬只频频在广场或小区出现,路人很没安全感,同时给物业环卫带来严重影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重罚这个畜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遛狗不栓绳等于狗遛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监管缺位已成中国治理的通病!你看金融市场证监会监管同样缺位,明明是有法律法规!但就是没有部门出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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