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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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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枪毙养狗的所有人!以儆效尤!看谁还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多开一些狗肉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5
踩到狗屎摔断腿的谁负责?本来绿化地带是人们休闲观赏的地方,现在成了养狗人的拉屎领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好吓人,希望孩子平安,希望大家拴好狗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狗狗犯罪,就应该让狗主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这次给伤害女童的狗主人判刑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养狗主人应负全责并受到刑事追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养那干啥人家的狗要把你娃儿咬了一样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看了这22条禁养犬种里面,居然没有马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应该象严打那样在全国开展一次打狗行动。

发表于 2023-10-17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1.源头,市场上怎么会有大型犬只售卖?
2.社区物业,明令禁止的犬只怎么会出现在小区?
3.政府执行,大型犬只现在城市还少吗?颁布的条例如同摆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必须抓,从严判!!!两岁呀!跟我娃娃差不多大,真的难以想象我孩子被咬了我会干出什么事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养犬没有一点意思,它必竟是动物,在地上跑的,脏,有螨虫,会给人传染疾病,和它一起生活相当不利。就算养了它有感情,对人起了什么作用,它的费用相当一个人的费用,用在养老协幼多好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国家对养犬的管理不够严格,同时对恶犬伤人事件惩罚力度不够强硬。一是明文规定类似伤人恶犬严禁养殖,二是对类似放养恶犬的主人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严惩不贷,负全责,同时应追究刑事责任,以警醒后来人,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以确大众有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其实禁止养猛犬 恶犬 大型犬 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大快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狗主人应该千刀万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中国法律盲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3
治标不治本,恶狗伤人养狗人判故意伤害罪,因为狗是可训化的低等动物,是养狗人没正确良性训化。像高空抛物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7:32
对这虾子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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