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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热点事件]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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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迟早的事,虽然有禁养烈犬的条例,但根本就没有执行。我小区旁的街心花园就常有大型犬聚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8:36
狗主人找不到了,狗也会找不到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8:29
没法,没用,此惨痛事件即使整治下媒体呼吁下,走下形式,管不了两月,一切又恢复原样,养恶狗者不牵绳者照样我行我素。养狗管理条例是张度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8:26
很不理解一些人连自己身体健康也养不好,家人的健康和家庭亊情也不顾好,而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天天为狗服务,更将本应关心爱护和家人的时间和爱心付出花到狗身上,一个人的爱心是有限的,将爱分散了分到狗身上,势必减弱对家人和社会的爱心,对自己的小孩稍不如意就打或骂,而对自己的父母暖冷生活困难少有关心,反而对自己的狗百般无微不至的照顾,更是从来舍不得打狗,你们所图什么?根本就是自己的私心所致!狗给了你快乐?狗能给你解决生活和家庭的各种难题吗?更不说狗身上带有30余种可致人生病的各种病源体,密切接触者一定会受其害,损害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而不自知,更不会怪到狗头上。劝众生别养狗了,将自己的精力和财力花到家人的生活正事上吧,有时间和精照顾好家人的身体健康上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8:12
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8:04
根据狗的行踪,查监控,各个单元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8:04
最烦这些养狗的人,有的人把狗当成儿子养,真的是闲着没事找事,养狗禁止养狗的人士把狗牵到公共场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7:40
国家法定,散养犬及让宠物乱拉乱排乱窜的,严惩罚狗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7:33
把狗打死,赔了伤钱,关他十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7:27
这些人爱养狗,出去又不当咋管,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7:24
城市坚决禁止养狗!这是有关部门不作为!这个事件不仅让成都的负面影响传播到全国,更暴露出成都人民生活中被狗咬是一大潜在的威胁,相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禁止城市养狗行为,还人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7:05
支持不仅赔钱,还要负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58
现在养狗,养猫,养动物的都是些所谓有爱心的人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56
问题己经发生,追究责任是一方面,还应该总结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53
说实话城市小区应该完全禁止养狗,这才是上策,不然类实的事还会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50
城市居民不应该养狗,因为:养狗对城市环境卫生和居民都有不好的影响,把狗养在动物园,爱好狗的居民可以到动物园去玩耍,又给动物园增加了收入,同是:城市就会少一份污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50
最好不要市民喂养狗,可怜的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46
这个不只是狗主人的问题这当是社会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41
养狗必须牵纯!没纯是为流浪狗处理无论大小!认何人有权利打死!牵纯遛狗不能在外大小便狗主人有责任收拾大小便!抗拒不执行者将狗处理,这样法规制度没有狗咬人的悲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06:34
养犬的人必须负全责,已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又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应该按照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处理。其次小区里的物业公司的保安保的什么?任由什么什么的犬伤人吗?巡逻岗是干嘛的?只是弄个横杆子収钱吗?难道没有责任吗?小区里住户养犬必须拴养,流浪狗(对人有伤害性攻击性)就必须统一捕杀。否则,此内事件一定会经常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小区里这样先例还少吗???……请问狗主人如果别人家养的狗无缘无故的攻击和咬了你的妻儿你的感伤又是什么的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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