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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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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9
关键是执行,法规无数,无人落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0
狗主人遗弃怎么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0
如何判定为烈性犬具体有哪些条件来定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1
哪些犬只是禁养的烈性犬呢?主城区和郊县对禁养的烈性犬的清单是否一致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2
这项规定深得人心,本来就是不养烈性犬哪来的伤害,俗话说得好狗占人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2
城市应该全面禁止饲养大型犬,如有违反者应该入刑,否则出些不痛不痒条例都是枉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2
严重支持最高法解释。不过还是处罚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4
早就应该立法,严重的养犬人应该入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5
禁止养犬才能营造社会平安环境,以免带来市民的恐吓和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6
说得好,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6
去别人家里抢劫杀人被咬了怎么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6
万一别人恶意来挑衅狗呢,也是养狗人全责??那么多熊孩子建议出门也栓好!搞笑得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6
点赞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7
这种律法完全嚯稀泥的感觉 不论受害人有无过错 一律养犬人的责任 简直是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这种律法的背后 估计会有更多的矛盾了 以及更多奇葩的讹人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7
举双手赞成!早该出来了!人命大于一切,犬伤人犬主必须全责!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7
订得很好。有的市民确实不自觉,饲养犬只比养他父母都好,忘记了做人的原则和底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8
以人为本,要文明养犬,关键还是养犬人的素质要提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9
只要国家明文规定,一切后果犬主负责。这样对城市禁止养狗,能起到积极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9
什么的什么叫违规电瓶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19
人也是,面对暴利犯罪也应该把罪犯当成大型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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