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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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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1
只赔钱了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1
棒!!支持,养狗人要养狗就监管好狗,不牵绳该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2
为了市民出行安全建议:城市、小区内必须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3
公园、小区等公共区域草坪到处都是狗屎,看着让人恶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4
承担怎样的责任才是重要的,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5
我举双手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6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6
正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56
大力支持

发表于 2024-2-5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0
城镇城市居民应禁止养犬才对,太污染环境了,满街到处都是狗屎狗尿,太烦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2
伤人的基本都是家养,流浪狗伤人反而很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3
早就该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4
那么请问养犬咬人要担责,那么养羊在路上滚石头伤人至残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5
太好了,不过城市最好是禁养狗更好,经常看到遛狗的人天热了到地下室去,天冷了也跑地下室去遛狗,到处拉屎拉尿也不处理,地上面更不用说了,更不打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6
吃饱了才养狗。像六几年三年灾荒。那家养。支持政府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8
全力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8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9
狗可爱,人太坏公共区城到处都是狗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0:09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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