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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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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25
现在这个社会富人家的宠物狗比人金贵,这极不正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25
完全赞成城市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26
加强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26
如果养在家里,咬着小偷了,怎么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29
农村看家护院的犬还不能够咬贼了吗?真的是,qtmd什么都一刀切。有人跑到你家里打你,连狗都不能够帮忙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29
垃圾法终是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0
大力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0
应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1
我来说两句,我家农村养狗看家畜,如果贼进来被咬了  怎么算?如果不养狗  安监控,贼偷了也找不到贼,在我们这里有这样的事,监控没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1
我比较喜欢狗,但是城市里面养狗我觉得就应该全面禁止,有些人养狗根本就拉不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1
我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3
竟然不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3
好,让城市养犬人负担重责和处罚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4
支持政府为社会为民众营造一个安宁环境立法。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6
无论城市大小,为什么不全部禁止养宠物,当然大犬更不能在城市出现,养宠物和犬很多主人放出到处拉尿屎,环境卫生污染严重又污染空气,法律要严惩罚款让主人冲洗污染的地方或绿化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6
擅自违规饲养禁养犬,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作为,严查严惩,不要总是等问题发生了才引起短时间的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6
应该判刑!!赔偿孩子掉了才赔六千!!!!六万都不够!!起码十六万起!!惩罚力度太小了,而且都没有相关部门严厉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7
正确!!!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7
最高院的判例很好。文明社会,和谐社会,要文明养犬,养犬是个人自由,但不能伤及别人的自由,伤及公共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19:37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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