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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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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何俊明诈骗集团首犯!必须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这么难道不属于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本来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早就该出台惩处这些人的法律法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卷款跑路这么简单明白的诈骗行为、定罪还需要征求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对待这种乌龟王八不能手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8
装修公司开发商跑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9
难怪卷款跑路的那么多,原来是法律在保护他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9
这种行为出现裁判为诈骗行为!赞成!

发表于 2024-6-6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者卷款跑路本身就是欺诈犯罪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0
这种卷款逃逸的案件太多了,相关部门根本不管不受理!也不去侦察抓人,太多了!必须严惩罪犯及彻查不立案的背后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0
这些行为本身就是咋骗!应严惩这种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0
开发商以返租金销售格子铺,然后卷款逃跑,更应该定型为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1
支持,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1
才被健身房骗了3000,一次都没去,就关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1
国家的护民法律,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1
这就是欺诈,不能因为没有在已有立法里具体指明……不断弥补法律漏洞是对的,支持的!对这么明显的欺诈因为没有在已有法律里具体指明,法官就不能判有罪,这也是法律及法官律师们的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2
必须立法严惩,这样完全是诈骗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2
是个好事,如不能约束必依,可依必要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0:02
有没有关于找职业闭店人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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