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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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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7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7
同意

发表于 2024-6-6 1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7
之前诈骗的就不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8
这个本来就是诈骗啊!难道以前不算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8
本来就是诈骗,还需要征求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8
像这种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不然的话还会到处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8
这必须是诈骗性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8
同意,它就是诈骗,一定要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9
那我们的钱如何追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9
完全赞成按诈骗罪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9
还有网上律师也存在欺骗行为,先叫交钱,只要你把钱交了,那就是他说了算,国家也应严格整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49
你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0
就是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0
就是应该好好处罚,这些打着办卡卷款跑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0
定诈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0
必须得追究,真的是太无原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0
本来就是诈骗。还征求意见……是放任太久了。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者是哪些人?这种明显的做法居然放到现在才出征求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1
银行,保险,商品房,买车,哪里不都是团队对单个个体的各种霸王条款啊?早该大力整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9:51
还有以邦助择校为名收取高额费用,承诺退款但又以无钱为由不退款,均应入刑,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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