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巡视组二个多月的巡视,对违法违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自查自纠的原则进行处理。我投诉顺庆区法院副院长席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涉案信件,省巡视组、国家纪监委、人大、政协及司法机关,都转致顺庆区法院对席涛副院长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却顺庆区法院,置党和国家政策法令法规于不顾,我行我素极尽袒护包庇席涛的违法行为,对席涛的违法行为不追责不立案,让其逃之天天。回复席涛没问题,敷衍了事。顺庄区法院对席涛的违法工作不追责不立案的渎职行为,影响和淀污了省巡视组工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损害了群众利益!严重违背了《中国共纪律管理条倒》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损害党群关系”第五条“乱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第四款“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之规定,应依法问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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