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个鬼扯的事,因为我国的法律是逐步建立起来的,不是一蹴而就的,20年前开始职业的律师就学两千条法律,那个时候国家就只有这么点法条,现在法条估计至少在2万条以上。一些老律师由于只学习了不到10%的法律知识所以搞不懂特别授权代理、全权代理、一般代理的区别,也有可能。全权代理听起来昂然而立,气壮山河,其实就是一般代理,就像父亲就是爸爸,爹爹就是父亲。而特别授权代理就相当于当事人你本人一样的权力,所以作出特别授权代理的话,你就要会识人,如果选择了道德败坏的人 的话,他有可能串通对方当事人吃红包,合伙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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