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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请求南充中级法院加快审查纠错,防止案涉犯罪人员畏罪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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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2 14: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两点35分,我又通过中通快递邮寄一份共15页页页有冉林进手写签名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9月15日听证会上和会后冉林进案件事实补充说明》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其院苟豪法官签收…供此次领导包案发现相关犯罪线索并查明案涉犯罪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5 1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上午接到南充中级法院的通知,让我今日去其院等待接访。今日下午三点多钟接受了今日院长接访日接访领导(也是我的案件办理法官)苟豪的有关案件性质等主张询问记录并同时递交了一份21页《冉林进案件事实补充说明和信访诉求》记录于此询问笔录…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6 09: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下午两点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接访中,突然遇到参与犯罪的律师何云峰正进入法院大门,蹲了半天门口的我当时就怒火中烧,气愤中一下子冲进法院门卫室揪住其就要殴打被法院工作人员劝阻,但是还是没有压住怒火跟进法院大厅,当着大厅所有法官的面逼其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对其羞辱辱骂…其只能接受此当众控诉与羞辱…一言不发。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 1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面部丑陋、秃头的参与诈骗犯罪的律师何云峰,回想起法庭上罪恶的王维登等参与犯罪法官…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感,令我曾拍打在何云峰头部的手都感觉到自己的手脏了…应该好好冲洗冲洗!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 16: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点多钟,电话询问案件处理进展,办案法官称正在办理中的同时告知,称诈骗犯刘守孝也在今日电话责备其让西充法院暂停其让西充法院帮助其强行占有其获得的诈骗犯罪既遂所得的数百万元财产,让各商户由法院强行搬离的执行…足见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无丝毫中止犯罪行为,而正在上演欲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占有巨额财产的由诈骗犯罪转化为抢劫犯罪的犯罪升级剧情。

发表于 2025-12-3 1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千年的衙门,没有千年的官。对不法者说不,永远为正义抗争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由于司法腐败分子的存在,助长了案涉犯罪分子的猖狂。遇到这样的犯罪团伙,不仅是要面对如王维登等已经暴露在外的犯罪分子,与之作坚决的斗争!更是要我等具备预判案中可能暗藏着的“魔鬼”,不惜一切代价战斗到底的准备。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5-12-6 17: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时前,我又通过中通快递将一份25页页页有我手写签名的《冉林进案件事实补充说明与信访诉求》附带网上百度中摘录的由“庐州叉探”发表的《南充冉林进十年虚假诉讼维权记》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民三庭苟豪庭长签收…在此,向为正义发声的“庐州叉探”表示深深的谢意!

 楼主| 发表于 2025-12-8 12: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虚假诉讼维权路,是冉林进一个人的战斗,更是公众对司法清明的集体守护…冉林进的呐喊,是对司法正义的呼唤!当伪造证据能成为定案证据、当律师和法官组成犯罪的“利益链”、当“既判力”成为掩盖错误的挡箭牌,谁来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此刻,需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彻底清查证据真伪、追查枉法责任、追回被骗财产,才能让“让王维登重回监狱”的期待落地,在法律的权威阳光下重铸!

 楼主| 发表于 2025-12-8 2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我真的是不怕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和何云峰、陈参等再施展伪造证据等任何犯罪手段,而是最不希望王维登在落马前曾称的“二十多个”犯罪同党真的存在…孤单的我,与现有犯罪分子作斗争已经是精疲力尽,又怎么能够对付得了再次增加的“二十多个”?

 楼主| 发表于 2025-12-9 1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冉林进,乃被卷入虚假诉讼诈骗漩涡达十年的一个普通当事人,其用十年光阴和数百万元损失,撕开了司法领域的一角黑暗。…“让王维登重回监狱”的期待应该落地,法律的权威需要在阳光下重铸。

发表于 2025-12-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5-12-9 2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让王维登重回监狱”是我等的期待,更是对法律权威的重铸。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0 2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案中4013号案,据说在申诉中即上个两次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委会,因此让后来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长任勇旗感到自己“莫法处理”。男30号案,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人员称“百分之百合同诈骗案”,法院在接到立案决定书申请再审中“不闻不问”…导致公安机关等不到法院的移送而不敢将刑事侦查推进…让案涉诈骗犯罪分子至今仍逍遥法外!让原本应达十年以上刑期的王维登刑满释放后至今迟迟不能“重回监狱”…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1 1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4013号案核心矛盾清晰,原告所举证据全系伪造(土地函证复印件、伪造工程出资证据),律师何云峰、陈参等与法官王维登、梁向荣等组成的“利益链”,通过伪造工程证据、隐匿证据真伪核查、操纵笔录、隐藏关键证据事实,将虚假诉讼包装成“合法判决”…30号案乃百分之百一眼可见的合同诈骗刑事犯罪案件,被法官隐瞒犯罪案情,以“民事判决掩盖诈骗犯罪”而故意徇私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1 15: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三点多钟,我又打印两份已邮寄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附“庐州叉探”发表的《南充冉林进十年虚假诉讼维权记》共25页《冉林进案件事实补充说明和信访诉求》,分别交由西充县检察院兰林和曹玮两位检长掌握并了解案件处理进程。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1 1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起,刘守孝以虚构的《联合建房协议书》和伪造的工程结算证据,向冉林进索要480万元的“债务”。经法院一审、二审,这一漏洞百出的诉求竟然被法院判决采信,造成冉林进数百万元财产被“合法”划走。更令人震惊的是,案件背后藏着律师与法官的共谋一一律师何云峰伪造100余万元造价证据,二审法官王维登将冉林进所做的80万元工程错误判给诈骗方,形成了“指石为木”的荒诞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2 1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很多年,我一直担心案涉主要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因癌死亡”已经成为事实,现在又还得忍受着对另一个与杨志发同龄、刚满60岁却衰老得如同七十多八十岁的诈骗犯刘守孝突然死了或畏罪潜逃…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2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粗门大嗓、身强体壮达近两百斤的杨志发以仅仅只有七八十斤重的“骷髅”死了,同样的刘守孝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精神状态呈严重病态、变成超过自己实际年龄至少十多二十岁的丑陋不堪的古稀老人样…估计也活不了多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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