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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揭露南充法院审判监督中的一角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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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冉林进,用十年维权路上遭遇到的不公和渎职、枉法经历,现借助南充论坛实事求是地公开曝光法院审判监督中的渎职、枉法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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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3 12: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核心矛盾清晰,原告证据全系伪造(土地函证复印件、虚构出资凭证),法官故意隐匿原件真伪核查,强行采信变造证据,何云峰、陈参等律师与王维登、梁向荣等法官组成的“利益链”,通过伪造证据、操纵笔录、隐瞒关键事实,将虚假诉讼包装成“合法判决”。如今,王维登已因其他案件落马,其他涉案法官多已退休,但诈骗主犯刘守孝、杨志发仍逍遥法外,部分犯罪线索因判决未撤销而无法追查。冉林进的呐喊,是对司法公正的迫切呼唤,当伪造证据能成为定案证据,当律师与法官共谋犯罪,当“既判力”成为掩盖错误的挡箭牌,谁来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此刻,南充市政法委的介入监督,或许是打破僵局的关键一一唯有彻查证据真伪,追究枉法责任,追回被骗财产,才能让“让王维登重回监狱”的期待落地,让法律的权威在阳光下重铸。十年维权路,是冉林进一个人的战斗,更是公众对司法清明的集体守望。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此文乃不知名人士的正义发声,其精准地道出了我的艰辛与心声…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14: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冉林进,一位被卷入虚假诉讼诈骗漩涡的普通当事人,用十年光阴与数百万元损失,撕开了司法领域的一角黑暗。2014年起,刘守孝以虚构的《联合建房协议书》及伪造工程证据,向冉林进索要480万元的“债务”。经法院一审、二审,这份漏洞百出的诉求竟被采信,导致冉林进数百万元财产被“合法”划走。更令人震惊的是,案件背后隐藏着律师与法官的共谋一一律师何云峰伪造100余万元造价证据,法官王维登等人在二审中强行采信变造证据,将本属冉林进的80万元工程款判给诈骗方,刑成了“指石为木”的荒诞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14: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摆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包案”中的明显错判事实是:原判决所采用的由原告(诈骗犯)刘守孝法庭上所举全部证据,现在都有我提供的原件等证据证明出来其所举证据全部都是伪造变造证据,且这些伪造变造证据上显示的事实也均不能证明出来原判决所认定的每一个案件事实并暴露出来诈骗犯罪事实,由此可见,原判决采用了这全部证据都不能证明任何一个案件事实的证据,即违背了法院判决应该以“事实为依据”的判案原则,违反了民事诉讼证据采信规则,属于明显的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行为,将原本属于严重诈骗犯罪的刑事案件掩盖在民事判决中,已经是完全构成了《刑法》中的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并引发了后来法院审判监督中的“一错再错”…让诈骗犯罪既遂,让案涉所有犯罪分子至今仍逍遥法外的严重后果。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4 1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中的,司法人员明知有犯罪事实而实施包庇,欲使犯罪人员不受刑事追究的行为即构成徇私枉法罪。由此可见,仅论审判监督中明知原判决的法官明显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给我造成被诈骗既遂数百万元的损失和案涉的诈骗犯罪事实而不履行纠错和移送犯罪线索的行为,已经是明显触犯了《刑法》,构成渎职、徇私枉法罪。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4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揭露,上述文中的相关涉及诈骗犯罪人员、涉及枉法犯罪人员、涉及渎职、枉法的审判监督中的部门和人员,也均应该来此论坛公开“澄清”。如果其等一直沉默,也就是应该由相关部门重视其沉默也就是一种默认罪行,应该启动相关调查、侦查处理。

发表于 2025-12-24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4 1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例举在判决书下来时,我在十五日内即写出再审申请书,书中针对判决采用的证据上的伪造证据事实且暴露出来的证据矛盾中的诈骗事实、法官捏造查明事实和本院认为中的事实与理由属于凭空编造,并在申请书上载明一并提交的原件、帐务证据、施工现场图片等等众多真凭实据…由再审审查的时任审判长邱书培等一句“我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驳回;在取得公安机关《初查结论及建议》函称“法官明知是我所做工程而不公正判给诈骗方建议重审纠错”这个证据中的数百份公安侦查取证证据时,马上又向法院申请再审,时任再审判长任勇旗等审查了一年多时间,仅仅只是查明了我第一次申请再审被驳回、申请监督不支持,根本不提公安机关提供的其侦查查明我原在一二审法院提供但未被采用的证据真实并以此认定判决错误的事实,却仅仅只写出我拿公安机关在询问劳动工人时,由工人为了更进一步证实自己说的是事实而补充的手中还保存有的一些当年其实施工程中的零工计时单不足以证明我的主张、不能否认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能推翻原判决结果这样的删减过的证据事实来驳回我的申诉…这就是一年多才取得的审判监督审查事项和驳回理由。…渎职、枉法行为…供大家了解。

发表于 2025-12-24 1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举报!邪恶始终是邪恶,见不得光,你就让他们见光。

发表于 2025-12-24 2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5 12: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次持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判决错误的几百份证据,时任再审申请审查的审判长任勇旗称公安机关取得并认定判决错误和法官明知是我所做而不公正判决给诈骗方的证据都是我在原一二审、第一次申请再审中都提交过的而没有被判决采用的证据,不是新证据,仅仅只是工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中的补充提交的一些零工计时单作为是新证据,所以不能推翻原判决…法院判决不采用的证据,而被公安机关查明证据真实且证明原判决错误,并明确指出法官是明知而不公正判决错误,却不能成为新的证据,成为了不纠错和掩盖犯罪的理由…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5 1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隐匿原件证据真伪核查、隐瞒原判决审理中篡改几十页(已经页页无双方签名确认)法庭笔录、曲解证据事实强采伪证、隐瞒关键证据、捏造查明事实、帮助伪造工程造价证据等等等等,均被我作为申诉事实与理由,并举出众多原件等真凭实据写在再审申请书中递交于前两次由邱书培和任勇旗两位身居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职位的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面前,却敢于置上述事实不顾,并且明知道原判决书上只字不提的我已举众多证据的事实不采用,现经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此系列证据查明真实并据此认定判决错误时,这就是明显的法官故意不采用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枉法裁判行为,且因此造成的被诈骗金额起过百万元,已经是构成严重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这些的确不是新举的证据,但是却是足以证明原判决法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犯罪的证据事实。审判监督中的领导级审判长,竟然以“不属于新证据”为由驳回我的申诉即是故意包庇法官枉法犯罪和诈骗犯罪,明显构成《刑法》中的徇私枉法罪。

发表于 2025-12-25 2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2-26 0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2-26 0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2-26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6 1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日19号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的《举报信》,今日追问是否已在调查?法官称其又将材料交由其院信访处处理。我称我是举报法官犯罪,怎么又交信访处?这可是纪检监察组才有的职责。…无奈,只能今日下午找找中级人民法院要个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7 1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见到包案领导和办案庭长苟豪,其一直回避法院应该对判决所依据的诈骗犯所举全部证据均已由我所举原件证据证明是伪造变造证据,且这些伪造变造证据上显示的事实也证明不出来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且证据上暴露出来诈骗犯罪,原判决依据这样的证据作出的判决结果就是错案和故意枉法犯罪的纠错和移送犯罪职责。在我明确表示其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该和方便侦查处理是我不能推初的事实,称法院移送才能让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启动。强烈表示纠错和移送犯罪是法院的职责时,领导和办案法官称他们争取下周再与相关业务法官对案件进行探讨,争取加快办理…我已经明显感觉到法院的拖延,随后发生将案涉严重犯罪事实公开吼给整个法院进出领导和法官知晓…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7 1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见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领导,询问其是否收到其院纪检监察组移送其的我所交的《举报信》,信访领导和人员均称未收到。称《举报信》不是信访处理,而只能是纪检监察组方才能调查处理。明确表示对违法犯罪的举报不属于信访处理事项,而是纪检监察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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