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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揭露南充法院审判监督中的一角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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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2-24 0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打电话问了西充法院称其院已将调查报告写出交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打电话问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苟豪庭长,其称他们与西充法院正在探讨…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6-2-24 20: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抬头不见低头见”,作为后来申诉中的审判监督法官们,对昔日的同僚王维登的罪恶进行掩盖还说得过去点。但是,面对案涉诈骗犯罪事实不纠错、不移送,让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等至今逍遥法外的行为,真的是让我不能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26-2-25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进行到现在,该审查的、该调查的、该讨论的,时间都已经是几倍、几十百的充足。过去的就过去了,只能是希望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能够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法,让案涉犯罪分子早一天被押上刑事犯罪审判台接受正义的宣判…让我少受一天的痛苦折磨。

 楼主| 发表于 2026-2-25 2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案中4013号案,案涉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是否可以在此时此刻又继续伪造证据?这个是我一直有过担忧,但是又不再担忧。为什么?其在伪造80万证据、21万多元证据、7万多元证据、2万元证据时,也没有能力伪造出来实施这些工程事务中的任何一笔由其实施出资支付的事实证据来。举个例,就拿80万这个伪造证据来说吧!这80万元中的工程总共计算金额我手中均有自己早在其起诉前就支付清楚的票据证明,其能将一个仅值80万的事实变成两个80万的事实来吗?现在又面临一个已经由其承认是我完全出资购买材料和支付人工800万的法庭上审理中认定的事实,其难道可以再伪造出来一个完全是其出资购买材料和支付人工800万的事实来并能得到法院法官的采信?一个仅仅只有800万的总价值,法院法官难道还敢认为是1600万?……当然,王维登已经有过一次这样的荒唐认证,这样的事情也不可能完全排除可能。但是,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那监狱的大门就是枉法犯罪者的快速通道。

 楼主| 发表于 2026-2-27 14: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法院判决仅依据一个“诈骗犯刘守孝与杨志发在我冉林进签名的前后添写一个同意按捌拾万结算的80万伪造证据和一个由诈骗犯刘守孝与杨志发签写的包工包料合同”,在其拿不出来任何一笔此80万和800万工程中是由其购买工程材料和支付人工的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即以此为据认定其完成这80万和800万工程的事实依据何在?…值得所有大家关注与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6-2-27 1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三点,我又将上述情况作为补充,去西充法院欲见梁辉院长,因其去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会,只能以手机短信方式将此补充几条内容发至通知办案法官手机中,望其转发至梁辉院长掌握调查…期待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6-2-28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判监督中的渎职、枉法,其危害性远超过原一、二审枉法犯罪的法官和案涉犯罪分子。王维登即是原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长,其之所以敢于公然无视法律和证据事实、颠倒黑白疯狂的枉法裁判,个中原因必定来自于其知道审判监督程序的必然不作为、渎职…

 楼主| 发表于 2026-3-1 16: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遇到一个熟悉的司法局领导,谈及此次申诉信访时,其称正义胜邪恶!…这一句话令我振奋一时,之后又不得不回到邪恶力量太强大,正义战胜邪恶还需要面对很多的困难。

 楼主| 发表于 2026-3-4 13: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我电话询问西充法院,法官称其院梁辉院长称案件还在办理中,让我再耐心等待一下…11点30多分,我又通过中通快递将近期用手机短信发至四川法院12368平台、西充法官、南充中院督察室宋主任、信访处原庞雨弘处长、以及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等等相关人员手机短信内容,汇集为共6页《两案案件错判事实及涉犯罪线索补充说明》分别邮寄至西充法院和南充中院,由梁辉院长和苟豪庭长签收…

 楼主| 发表于 2026-3-7 13: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一个法律知识:什么是“事实不清”?事实不清是指针对同一个事实有两个证据,且此两个证据间证明的事实相互矛盾时,即属于事实不清;什么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是指针对一个事实只有一个证据,且这个证据存在真伪不明时,即属于证据不足。供大家在诉讼中或申诉中写材料时准确指出自己案件存在的问题。

发表于 2026-3-8 0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3-9 1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在2021年全国政法教育整顿中实名举报至南充市政法委、监委,只因为当时法院对其错判事实不纠正并以“作废上诉状”等隐藏着的证据为挡箭牌掩盖案涉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导致诈骗犯罪既遂和让监委无法认定犯罪事实致其等逍遥法外至今…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知道申诉难!控告难!纠错和控告法官枉法裁判更是难上加难…个人经历过,细思细酌中发现一个已经固化了的“审判监督渎职”,让枉法裁判依仗其产生了免遭追责的“抗体”,进而形成了肆无忌惮的“零风险”贱卖司法公正的司法腐败闭环利益团伙。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2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公开揭露南充市县法院针对两案的审理、判决、申诉监督等等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是我最无奈的选择。法庭上法官拥有各种各样的枉法手段,申诉与监督中严重的渎职、枉法,让我在这些维权路上屡屡失败。但是,自己坚信的事实证据均在,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地证明着包括诈骗犯、参与犯罪律师、枉法犯罪的一二审法官们的已经明显构成《刑法》中的严重的诈骗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唯有公开曝光其等罪恶和犯罪手段,让罪恶在阳光下无处可藏。

 楼主| 发表于 2026-3-11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两点五十二分,西充法院办案法官主动打电话告诉我,称其院领导近期一直在开会,争取下周选一个时间再次对我进行接访,让我等候通知…

 楼主| 发表于 2026-3-12 2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历经千辛万苦与痛苦煎熬,方才迎来此时此刻的南充、西充法院的案件复查…按理来说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已经彻底暴露出来的此时此刻,我应该是沉浸在迎接“迟到正义”的欣喜中?但是,我不能。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正义的到来就是众多犯罪分子蹲大牢的结局,不敢轻信其等会轻易认罪伏法…玩出来令人想像不到的继续犯罪抵抗?

 楼主| 发表于 2026-3-15 1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4013号案还有一个涉嫌参与诈骗和构成帮助他人伪造证据的犯罪嫌疑人是何祥林,此人乃因曾参与刘守孝在嘉钢建设工程施工劳动,后因此参与本案工程黄绍礼人工劳动。法庭上刘守孝所举多计算了370多万的1160多万元伪造证据和80万伪造证据,经法院审理和检察院听证会上调查,其称此两份伪证的制作者就是他何祥林,其虚构370万元造价金额和以“±000以下121万”证据名称将其中的正负零基础工程和如坝子、道路、化粪池、护坡等等附属工程计算为一体“121万”,为刘守孝实施诈骗提供方便的诈骗犯罪手段,并在公安机关询问和检察院听证会上作伪证,将我冉林进完成的这所有工程谎称是诈骗犯刘守孝完成…其此一系列制作伪证、庭上伪证且造成的严重后果,明显参与诈骗和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楼主| 发表于 2026-3-16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我又通过中通快递将一份共8页《两案案件错判事实及涉犯罪线索补充说明》邮寄至南充、西充法院,由苟豪庭长和梁辉院长收。

 楼主| 发表于 2026-3-17 18: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午,西充法院电话通知我,让我明天上午11点去其院接受接访…

 楼主| 发表于 2026-3-18 1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一点,西充法院常务副院长梁辉对我进行了接访询问,称其收到我所交众多材料并进行了认真了解,称其院和中院都很重视并在调查中,并对4013号案和30号案中的相关问题再次询问了解并记录,称纠错乃中级人民法院方可决定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称其院和中院都会认真调查,让我耐心等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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