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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揭露南充法院审判监督中的一角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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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7 1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从包案领导口中得知,其在基层法院任职院长才刚刚转自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不到一年,其接手的包案中就有包括我的案件在内的多起信访案件的包案处理,已经是感觉到不依法纠错即涉及到让自己陷入被违法犯罪追责的情况下,称其现在因为年龄大了而主动辞职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8 1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南充中级法院曾经的审判监督庭长任勇旗等法官,其在收到公安机关的重审纠错建议和检察院的复查建议后,不是认真审查原判决证据真伪和纠正明显的错判事实,也不履行自己具有发现犯罪并移送犯罪的职责,而是称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建议法院重审纠错,检察院无权要求法院复查。称公安机关应该自己立案侦查,检察院应该自己复查…此时此刻的院长包案中,督察室交信访处理,信访处审查后交民一、民三庭至院领导…领导和民三庭审查后,应该找公安机关侦查好办!或由检察院再审建议或抗诉好办!一拖再拖…曾经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早就明确表示“谁判决错误谁处理”…向法院纪检监察组交《举报信》,纪检监察组又称其将《举报信》交信访处处理,而信访处称没有收到《举报信》,明确表示举报材料不归信访处理,是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如此这般程序空转,我该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9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点多钟,我昨日通过西充中通快递邮寄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其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谢炜签收的《举报信》已送达签收…希望纪检监察组介入调查处理,让正义不能缺席。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0 1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天的26日晚上从西充法官口中得知案涉诈骗主犯刘守孝因为脑梗塞中风,其罪恶的手已经是展现出来颤抖的造型…65年的诈骗犯杨志发因烂了肠肠死了,其子杨俊因涉黑犯罪畏罪潜逃了、64年的诈骗犯刘守孝在严重犯罪罪刑的暴露中,手已经颤抖起来,64年的落马为因的司法腐败分子王维登因为漏罪暴露下…一个个均有畏罪潜逃的可能。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0 1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电话询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和办案法官,其称他们在按其院内部处理流程进行…又称其已经知道我所担心的案涉诈骗犯刘守孝中风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25-12-31 1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遭遇到枉法裁判,如果审判监督中的法官能够及时纠错并移送犯罪,65年的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或许不会因罪熬成直肠癌,身强体壮的他即使在牢中也许还能多活好多年?64年的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或许也不会出现脑梗塞中风,未老先衰至现在的如同80岁的丑老头?常言道:坏事做尽,必遭报应…其等也算是司法腐败中的“受害者”?

 楼主| 发表于 2026-1-1 13: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火、防盗、防抢、防骗,是我等普通人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钱财应该重点防范的事情。经历过此十一年的诈骗、枉法犯罪,现在的我才真正明白,对普通创业者的财产最大的侵害危害,不是上述违法犯罪,而是知法、懂法、执法中的犯罪群体,利用自己的犯罪伎俩、司法权力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相较其他各个部门,在面对阳光下的投诉举报时,几乎都是保持沉默。为什么?是蔑视阳光监督,不惧舆论控诉?还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问题…不回应即不暴露?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20: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破坏司法公正的违法犯罪,作为法院更应该从严从快打击。过去的我等,常听到的是大义灭亲,公平正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然而,本案中的诈骗犯、参与犯罪律师、枉法犯罪法官,算不上与法院是“亲”,也更不是什么王子?但是,却让打击刑事犯罪的审判机关百般庇护…为什么?

发表于 2026-1-3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公民都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护!

 楼主| 发表于 2026-1-3 2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案中涉及到的4013号案和30号案的纠错,难的就是纠错的同时就会有好几个法官要蹲大牢。如果是不纠错,肯定的是我不会放弃维权的同时又会让不纠错的法官构成徇私枉法罪等…难,不是一般的难!可是,案件中如此明显的犯罪事实中有这么多的严重刑事犯罪人员…谁又有如此公然挑衅国家《刑法》的胆量?

 楼主| 发表于 2026-1-4 1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案中的律师犯罪,何云峰在伪造证据罪恶暴露时曾供出自己是受西充510号案审判长梁向荣和陈参,以中午宴请其酒后参与违法在伪造造价证据上签名确认…称陈参是在某一个案件中把一个当事人害惨了,其一直都是胆大妄为“迟早会进监狱”。曾在几年前,我从一律师口中得知何云峰曾在西充县城一个名曰凤凰城的烂尾楼盘中即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一公司一千多万元,仅其分赃即达数百万…由此可见,其等犯罪收益特别巨大且呈职业性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6-1-5 2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让我不明白又已经是明白的现实是,本案中的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已达到“全国罕见”的情形,是什么原因让南充中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不敢依法履职?王维登已遭了,案涉犯罪的其余法官也退休了,仅仅只是一个年轻的叶腾博和根本就没有参与过庭审的另几个合议庭法官还在,查处并不应该出现多大的难度…可是,现实中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不迟迟纠错和彻底铲除如此疯狂的犯罪团伙??????

 楼主| 发表于 2026-1-6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6年元月4日,南充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廉政教育暨督察工作会议,内容所称“对2025年全市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情况通报”中是什么…是否包含有我等网上曝光的违法犯罪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6-1-9 1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法院廉政教育暨督察工作欲有成效,必须要有雷厉风行、敢用真刀真枪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的督察与纪检监察队伍…

 楼主| 发表于 2026-1-9 13: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5月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长任勇旗在接收到南充市检察院送达的《冉林进信访案件移送及建议函》,建议其院复查中,由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胥雪梅负责复查中,胥雪梅称中院和市检察院乃平级单位,检察院无权建议其复查,要复查也应该由检察院自己复查。然后,其在数月后回复给市检察院一个复查结果(结果内容法院和检察院都没有让我知道)。但是,检察院称其院认为法院判决有问题,让我找法院…至今。

 楼主| 发表于 2026-1-11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针对现在的审判监督中的涉及到违法犯罪的错判案件时,几乎都是以“不纠错”来掩盖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最好能够将督察室和审判监督庭合为一个庭“纠错+调查违法犯罪”…纠错的同时发现违法犯罪…然后,将发现的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案件交由其院纪检监察立案审查,违纪违法立即处罚,涉及到构成犯罪由纪检监察组依法移送检察院刑事立案侦查。

 楼主| 发表于 2026-1-12 0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9时,我又通过快递从西充邮寄一份共30页页页签名的《30号案补充新证据及说明》,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苟豪庭长签收…

 楼主| 发表于 2026-1-13 13: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12时44分,中通快递消息告知,昨日邮寄的30页《30号案补充新证据及说明》已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

 楼主| 发表于 2026-1-14 1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我认为法院审判监督,仅听其名字就认为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铜墙铁壁”。经历过的现在…唉…比挂羊头卖狗肉还令人失望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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