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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四川群众呼声] 公开揭露南充法院审判监督中的一角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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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20 13: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十一点半,我向西充法院递交并由书记员签收交与其院梁辉院长的《通话录音新证据{光盘)来源及证明目的》,并同时通过中通快递向南充中级法院民三庭苟豪庭长邮寄了一份此新证据。此录音乃我在2016年8月1日发现律师何云峰违法犯罪,其承认自己是被陈参等收买“犯错”等等的事实及案涉相关犯罪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6-3-21 1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4点多钟,我又通过中通快递分别向西充法院常务副院长梁辉和南充中级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苟豪,邮寄了一份共8页,页页有我冉林进手写签名的《通话录音新证据补充说明》,由梁辉院长和苟豪庭长签收。

 楼主| 发表于 2026-3-23 13: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8点53分,西充办案法官电话回称其已经收到我通过中通快递,邮寄其院由梁辉院长签收的《通话录音新证据补充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26-3-25 13: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录音证据已经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揭开了案涉诈骗犯罪中律师参与犯罪、法官参与并掩盖诈骗犯罪、枉法犯罪的犯罪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6-3-26 1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犯罪分子乃纯属杨志发、刘守孝等,其等罪恶必然是在第一次一审审理中就落入法网。正因为有了律师和法官的犯罪参与,即让我苦熬十一年不仅还未纠错,更是让其等逍遥法外至今…

 楼主| 发表于 2026-3-27 1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西充法院一审510号案判决书下达后,发现了我自己的律师何云峰被陈参、审判长梁向荣以酒吃请让其参与犯罪,其主动供出来是其等以“不怕”而在多计算了100多万元的951万元伪证上签名认可此伪造证据。何云峰的认错中供出来的陈参和梁向荣,正是本案能够通过法院诉讼实现诈骗犯罪既遂的始作俑者…供大家了解与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6-4-6 1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除“链条式”司法腐败,及时纠错并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让案涉所有犯罪分子落入法网,是南充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应该完成的“为民除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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