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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無怨,無悔

关于龙湖观澜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问题的异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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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無怨,無悔 发表于 2026-8-11 21:56
我们小区物业挺好的 为什么要换? 事情压不住了是不是 广安办不好 这事 四川省办你们就慢慢等着吧!放心 ...

不同意你媒体曝光!

发表于 2026-8-1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無怨,無悔 发表于 2026-8-11 22:01
我愿意被物业虐待 怎么滴?也挨着你了? 好比你老婆在外面偷人 你也可以接受你老婆在外偷人是不是

和哥绪化,
没有一点意义!
你还是很有本事,能把这样的事情办得井井有条!
能正面和业委会干起来,哥才真正佩服你。

发表于 2026-8-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8-12 09:31
小哥说的情况应该是存在的,可以肯定,
相信绝不是普片现象,大家都乱整,下届怎么当选?
再说了,社会 ...

很多小区都不换届,或者换届选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比如选举设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很多有判断能力的中坚力量在单位或企业里上着班,要不就是家中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或经商,留 下老者与儿童。。。。。。然后又不搞网上投票,搞了网上投票,又不公开唱票。这这里面的道道,多得很。
公务选举都可以操弄,何况一个民间的。

发表于 2026-8-1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09:40
很多小区都不换届,或者换届选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比如选举设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很多有判断能力的中 ...

小哥,吃饭口一口的来嘛,
先弄物业,弄完,又来弄业委会嘛,
反正是折腾呢。

发表于 2026-8-12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8-12 09:53
小哥,吃饭口一口的来嘛,
先弄物业,弄完,又来弄业委会嘛,
反正是折腾呢。

人家楼主写得很清楚,一千多人的小区被 二十几个人就代表了,这里面没有问题?
楼主说依法依规成立业委会,这有错?

论坛这么多关于物业与业委会的投诉,业委会发挥了多大作用?连依法依规半点都挨不上,还要这样一个名不符实的组织,有何意义。
物业给业主添堵,业主还可以反制,业委会暗里作恶,大多业主是不知情的,部分业主知情,也拿这个有合法外衣的团伙没多少辙。

发表于 2026-8-1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10:13
人家楼主写得很清楚,一千多人的小区被 二十几个人就代表了,这里面没有问题?
楼主说依法依规成立业委 ...

问题如此严重?
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
当真。
社区啥态度?
办事处啥态度?
若真,办事处是业委会备案机关,
有实证,可以申请办事处对其取消备案的。
也不是无解的哈!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宇宙真理 发表于 2026-8-11 23:37
不服气是不是?你可以一样一样去核实,这是你的权力。哪个程序违法违规了,你指出来嘛。如果你觉得业委会 ...

合法我投诉个毛啊!
第一,龙湖观澜小区物业很好不需要换业委会来管理
第二,你说的合法合规 请你把合规的资料发出来看看 我是业主我也有合法权益知道 电子版没有纸质版总有吧!我们让律师看到底合不合法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09:40
很多小区都不换届,或者换届选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比如选举设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很多有判断能力的中 ...

因为那些老者不懂,只有年轻人知道业委会的危害,公开了怎么成立业委会啊!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8-12 10:35
问题如此严重?
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
当真。

难道我说的有假?街道办知道我们懂,废话都不会给我们多说 街道办 社区只能监督 就这么监督的如果追责下来街道办 社区一个都跑不掉

根据现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仅为申请启动设立业主大会的申请条件,并非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表决条件。选举业委会,必须达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参与表决比例及同意比例,不能将申请发起条件等同于选举通过条件。 认可20名业主联名可以申请启动业主大会;
不认可“二十多名业主即可投票成立业委会”,指出混淆申请条件与选举表决条件。二十多人可以申请启动流程,但绝对不是二十多人就可以把业委会选出来。他拿网上搜索的条文,把启动申请和最终选举混为一谈,这是核心矛盾点。

1. 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属于小区重大公共事项;

2. 必须满足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业主过半数同意,方可合法成立选举业主委员会;

3. 街道工作人员将“发起申请条件”等同于“成立表决条件”,属于严重法条混淆、程序解读错误。

小区上千名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绝不能以二十余人联名投票替代全体业主法定表决流程。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09:21
不要业委会,业委会就是物业的鹰犬与爪牙。没有业委会,你们受到物业的不当服务时,可以搜集证据,拒缴物 ...

很多业主都是不同意他们业委会的,
业委会比物业更黑众所周知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宇宙真理 发表于 2026-8-11 23:56
你愿意被物业虐待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愿意你老婆在外面偷人也是你自己的事,但小区的事是大多数业主说了算 ...

骂你咋了?你是社区还是街道办? 拿出你的合法合规资料来行吗?别跟我在这里逼逼赖赖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岛主 发表于 2026-8-12 09:33
不同意你媒体曝光!

你说不同意就不同意了?选择权在你手上?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12: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宇宙真理 发表于 2026-8-11 23:47
物业好不好不由物业自己说了算,也不是由少数人说了算,而是由小区业主大多数说了算。物业自己在小区是个 ...

我是业主还是你是业主
你真的很搞笑呢
二十几个人把上千名业主的家当了你好意思说 多数服从少数真不害臊啊!

发表于 2026-8-12 1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09:40
很多小区都不换届,或者换届选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比如选举设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很多有判断能力的中 ...

不换届就失效了。

自己上心 去参与业委会工作 才是正道。

发表于 2026-8-1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湖观澜曾经可是岳池的楼王

发表于 2026-8-1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cole128 发表于 2026-8-12 12:54
不换届就失效了。

自己上心 去参与业委会工作 才是正道。

质疑的是业委会这种模式的失败,不是个人参与业委会就能改变的。再说就算想参与,可有时间?有的人名下有多处产权,甚至不同省、不同市,难不成打飞的去参与业委会工作?不现实噻。

发表于 2026-8-1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09:13
错,现在的小区,业委会反而成了最大损害业主利益的幕后黑手。当需要业委会出面解决问 题时潜水、当驼鸟 ...

这只是极个别现象,不是普遍现象。照你这么说,小区就不应该成立业委会了么?再说,业委会如果不正确履行职责,业主随时可以罢免业委会成员或者重新改选业委会。

 楼主| 发表于 2026-8-12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会飞的的哥 发表于 2026-8-12 15:18
龙湖观澜曾经可是岳池的楼王

以前是岳池高端小区 才买的 现在搞成这样 死的心都有

发表于 2026-8-1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清江水 发表于 2026-8-12 10:13
人家楼主写得很清楚,一千多人的小区被 二十几个人就代表了,这里面没有问题?
楼主说依法依规成立业委 ...

我发觉你也是一个二百五。那个二球说一个小区1000多户人被二十几个人代表了,这种信口开河的话你居然会相信。如果真是那样,那就是违背法定程序的,其它业主会允许那种荒唐的事发生吗?真是那样街道居委会会认可改选结果吗?真是那样一举报有关部门就会认定业委会成立不合法,还需要楼主在网上象杀猪一样嚎叫吗?

发表于 2026-8-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無怨,無悔 发表于 2026-8-12 12:17
合法我投诉个毛啊!
第一,龙湖观澜小区物业很好不需要换业委会来管理
第二,你说的合法合规 请你把合规 ...

这个小区自交付以来已经多年了,成立业主委会员是业主正当的事,你凭什么、你有什么权力阻止业委会成立?你阻止业委会成立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你是业主,小区原有物业好不好又不由你一个人说了算,要由大多数业主说了算。如果多数业主要求重新选物业,少数不同意的业主必须尊重多数业主的意见,你懂吗?如果你一定要坚持己见,觉得现有物业好得很,你可以聘请这个物业公司专门为你一家人服务嘛。

如果你是物业,服务好不好,更不由你自己说了算了,而是由业主说了算。就算是你做得好,只要多数业主不愿意用你们,哪怕是看你不顺眼,都可以随时换你,你就必须滚蛋,就这么简单呀,你胡搅蛮缠有卵用。

再次提醒你,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业主才是大爷,物业只是业主请来看门的一条狗。小区业主的事业主自己说了算,哪怕业委员的成立不规范或业委会的决策不恰当,只要业主们不反对,都可以继续存在下去,你物业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你毛都算不上一根。

作为物业,你觉得这个小区的业主对你不好,或者经营无利可图,你可以离开呀。对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又不满意,又要死皮赖脸想继续做这个小区的物业服务, 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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