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的新气象(二)
耳闻目睹的含义是亲耳听见,亲眼看见,表示事情千真万确。在《省高院的新气象(一) 》中,在下述说了在电话上与高院法官交谈,从而得到帮助并解困的经过,表现高院作风大变,我所听见的法官,公事公办,不推诿、不忽悠,平易近人,具有“平民性”。现把在下亲眼所见展示出来,供网友评判。
省高院立案、信访大厅在高院左手临街处,距大门不到30米,是一幢新建的楼房。
上台阶,进大门,面对导引台,有法井专司引导;导引台右后是信访听证室,进过道前行,右边设了听证室三间,以备不时之需;导引台右边是立案、信访接待大厅。
入大厅,迎面是首问责任岗,专门解答来访者的询问,窗前立着一个类似银行取号的取号机,点其屏幕,便输出编号纸单;过道右手墙壁是公示栏,张贴着省公安厅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再审的司法解释;过首问责任岗,便是足有十米长、四五十平米大的接访大厅,来访者持编号纸单到墙边一长列面对接待窗口的椅子前选位坐下,静待呼号。
环顾四周,右手墙上写着胡锦涛总书记金光闪烁的三句话:“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左手墙上写着总书记的另三句名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对面是九个接待窗口,法官在里面坐待来访:每个窗口上方的窗楣上是一面电子标语牌,滚动显示“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文明高效
公正廉洁”四句口号:昭示着党对司法的要求、法院工作的基本目标!
大厅空旷、开阔,足可容纳六七十人;厅内灯光明亮而不刺眼,眼前一片光明。
轩昂而气派!这就是省高院新的立案大厅!
从03年起至现在,因申请再审,在下多次到省高院立案窗口求见法官,见证了立案、信访窗口的变迁,见证了司法改革进程。
政府街立案庭窗口是名符其实的“窗口”,低矮而狭窄,连进门过道在内,不足十平米,经常人满为患,队列排到门外街沿。当人太多而过分嘈杂时,便有法井来维持秩序。所谓“人多嘴杂”,往往有上访者会因动情述说冤情而过分嘈杂,法官只得出声呼吁:大家声音小点,我听不清当事人说的话了。但没见过上访者与法官理论、争吵的现象。在这低矮的“窗口”,我第一次参加法官在大楼办公室组织的听证;得到了高院指令绵阳市中院再审的裁定!
04年秋,绵阳中院不顾高院指令再审中的认定,枉法维持原判,在下又到高院申请再审,此时窗口已迁蜀汉路289号附1号。此处“窗口”基础高出地面近1米,比原址宽敞明亮得多,大概有十四五平米,同时,上访者无前几年人多,再没出现过来访者队列排到门外街沿的现象。然而多了一道安检门,两位法井(后来又换成保安)在旁监视,而接访法官也隐去姓名,以编号代替。两面墙上张贴的是中央和省一级解决信访问题的文件,没有高法《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后来在窗口门旁墙柱上张贴了摘录的【法发(2002)13号】有关条款,但却没有了经再审仍不服而申请再审如何立案的内容。法官以“内部有规定”为由,对已再审过而又申请再审的案子不予受理,或受理了不发裁定,发《来信来访回复函》。如此违规操作,是在制造矛盾,自然引发争执,促使当事人上访。
如今,为落实中央司法为民、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改善办案条件,才有了这宽敞而气派的立案大厅。硬件如此之“硬”,软件——司法观念,接访态度、办事效率又是否“硬”呢?
“窗口”是一个单位的缩影,是向群众展示形象的地方;法院的窗口还是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地方。现在,公示栏张贴的是高法关于申请再审的【法发(2002)13号】全文,对经再审而不服、又申请再审的立案规定,赫然在目——摒弃了过去的“内部规定”!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执行司法解释而摒弃内部规定,这表明省高院党组司法观念与过去明显不同,具有标志意义!
坐等接访的人员,一手提材料袋,一手持编号纸单,等待呼叫自己。扩音器不时传出“请某某号到某号窗口”的呼声,被呼叫的群众便起身前去,呈上材料、倾心交谈;听者耐心而认真,诉者平和而理性,过一阵便拿着法官给的纸单和材料出大厅到二楼办理。没有排队的抢位拥挤,没有法官与当事人的你争我辩,没有法井的虎视耽耽,更没有上访者的吵闹哭喊,虽说是信访立案大厅,但相对安静,有如熟人相会、促膝话家常。上访、接谈就这样在紧凑而有序、认真而平和的氛围中进行,直至来访者满意地离开。
看来,高院的“软件”,在立案这一环比过去“硬”多了!
最典型莫过于去年12月28日中午在立案大厅外所见老者。此老是当地人,已86岁高龄。他说,你打了十年算啥艰难?我打了二十三年了!原来,他是民事诉讼,86年立案,立案后发一中止裁定,至今已二十三年还未开庭,又找不到承办法官。为此案该不该发中止裁定,高院曾请示高法,高法作了解释。他今天是拿着材料、司法解释来上访,看现在又怎么处理。不过,他信心十足。
开门了,随同他们一道进去。待我逐屋仔细参观完,正伏在桌上抄电子标语牌滚动显现的口号时,老者笑嘻嘻地过来说:怎么样?我说这次肯定解决就肯定解决,你看,叫我到二楼办公室见某某办手续去。我真诚地祝贺他的成功。
二十三年,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啊!在感慨老人挚着的同时,更感叹司法的进步!没有司法进歩,老人的案子不知会中止到何时!所以老人的成功,主要是中央着力在全社会推进公平、正义决策的结果,是省委下决心与中央保持一致、落实中央决策的结果,是高院党组、刘玉顺院长紧跟中央、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狠抓作风建设的结果!
中央的决策、省委的决心、高院的实干,决定着全省的司法形势,决定着全省案件的命运!三者缺一不可!广大群众呼唤公正与效率,期盼严格依法审判,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使社会真正地和谐起来!毕竟,遇到呼冤不断的上访者,看到离奇古怪冤案的申冤帖,会担心此种命运落到自己头上,不禁使人丧气。
本文所记仅是在下个人所见、不能说全面;法院司法有很多环节,立案只是第一环,不敢肯定后面环节也依法操作、文明高效。当事人各有机遇!但是,万事开头难,有了好的开端,只要司法改革不迟疑、动摇,坚持下去,自会在以后环节显现出新的气象!故把所见展示出来,以坚定人们对我国司法的信心!
世界上怕就帕认真二字,我们党最讲认真!为了不负中央重托、省委倚重、川民期盼,刘玉顺院长:加油!
(201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