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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锈老套筒

省高院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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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纠错是司法为民的试金石!
发表于 2010-5-18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纠错是司法为民的试佥石!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接569#]


      读了有关徐福荣案的相关报道,也使百姓懂得了什么是玩忽职守。这个短语是什么意思?玩忽,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忽视。职守,工作岗位;工作责任。玩忽职守是指不严肃认真对待所干工作、所负责任,而是随随便便、无所谓该办不办,该请示汇报却不报告,该这么办却违反规定那么办,甚至上班时间干私事、玩耍。这种行径,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叫“吊而朗当”,当时有句流行很广的玩笑话:“吊而朗当当干部,谨防哪天犯错误。”当年人少事多、要求又严,凡玩忽职守,轻微者批评,稍重者纪律处分,就严肃了纪律,端正了风气,还未听说有玩忽职守罪。现代,玩忽职守已经“发扬光大”了,推诿、忽悠、拖延成风,该办不办,该这么办却那么办,还敢放言“你告我去!”至于上班办私事、玩耍,大家闲事少管,已经习以为常了。前两年抓了一下作风建设,把上班上网炒股的、打游戏的、“偷菜”的处分了几个,才把这股风煞住。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胜俊院长要求全国各级法院:

      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以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努力实现个案公正,依法保护好当事人的具体权益。要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扩大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以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关切。要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廉政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从机制上解决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加强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约束,进一步推广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不懈地落实“五个严禁”,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发帖际遇]: 生锈老套筒在成都摆地摊,被城管抓了,罚款小米椒6个,还关了三天.

发表于 2010-5-19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说到做到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文明高效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掌管[发帖际遇]的网络管理员还真有水平,本人发了两段高法院长王胜俊在福建考查工作时的指示,以表示群众知道这个讲话,有了靠山,你这位管理员有什么不满意的?说"生锈老套筒在成都摆地摊,被城管抓了,罚款小米椒6个,还关了三天"_____你这是在滥用特权乱整人,而且心也太狠了点:应该是罚款就不关人,你是既罚款又关人。不就为生活所迫摆了个地摊吗,何必整的这么惨?这么黑起心肠整是在制造不和谐呀,小姐先生哥。

发表于 2010-5-19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玩忽职守玩忽,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忽视。职守,工作岗位;工作责任。玩忽职守是指不严肃认真对待所干工作、所负责任,而是随随便便、无所谓该办不办,该请示汇报却不报告,该这么办却违反规定那么办,甚至上班时间干私事、玩耍,至于迟到早退更是家常便饭,习以为常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班版主:

      在下发王院长讲话第三段,来源于高法网站,政治上可能无丝毫问题,为什么扣住不显现?

      未必然不合栏目规矩?现在将发第三次,请放行!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徝班版主:你好!


     本人准备发王院长讲话的第三段了,请放行。若政治上不合版规,请指出以便另选他的讲话____目的很简单:提醒法官不要忘了领导的叮嘱。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方面人士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他们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以及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把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同时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更多更深地了解法院工作。(来源:最高院网站)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值班版主是谁呀,这样通情达理!


      谢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承373#]


      徐福荣的职务是自治区高院副庭长,至少正处级,有可能还是副局级;她所负职责是依法审判案件。根据《法官法》规定,办案法官首先要对案件事实负责。这一点,相信她非常明白。不知什么原因,她却吊儿朗当办起案来:昊都公司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不存在委托关系,徐福荣对此关键证据却违反规定不予调取,并且隐瞒该情况,不向审委会汇报,导致高院审委会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致使公共财产遭受575,7万元的重大损失。

[发帖际遇]: 生锈老套筒被雷击中,找小雨买避雷针用了小米椒1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呀呀,[发帖际遇]版主:

      骂人说粗话的帖子你不扣分,我叙述犯罪法官违法事实却要扣分,更骇人的是你说我被雷击中。幸好你不是金口玉牙的玉帝,否则我难免一死。

     您的心肠太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赵作海案的改判,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事实是他没杀人。我对此案感兴趣是基于河南高院张立勇院长立即啟动追责程序。目前原办案法官已停职接受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0-5-2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官法》规定,办案法官首先要对案件事实负责

发表于 2010-5-2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在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他们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广大执法人员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摘选《腾讯新闻》

[发帖际遇]: 费解去看野笏,花掉小米椒10个.

发表于 2010-5-2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违背实事的判案,都是冤案;都得遵循历史规律得以改判!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承576#]

      徐福荣的职务是自治区高院副庭长,至少正处级,有可能还是副局级;她所负职责是依法审判案件。根据《法官法》规定,办案法官首先要对案件事实负责。这一点,相信她非常明白。不知什么原因,她却吊儿朗当办起案来:昊都公司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不存在委托关系,徐福荣对此关键证据却违反规定不予调取,并且隐瞒该情况不向审委会汇报,导致高院审委会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致使公共财产遭受575,7万元的重大损失。

      该调取关键证据却故意不调取,该汇报却有意隐瞒,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不是一般的吊儿朗当了,属于不正确履行法官审判职责,玩忽职守,构成玩忽职守罪,当然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判决,有人认为,虽判其有罪是司法的进歩,但总觉得判轻了:虽说公诉方未指控其因受贿而卖法,但徐有意乱判,后果严重,形同与丁海玉同流合污,比一般贪污受贿严重得多,应该判个五、六年才合实情。
 楼主| 发表于 2010-5-2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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