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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我被拆迁,我被迫向法院告状,我...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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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国有个反拆迁协会,要是大陆有一个可能会好点。起码不会这么无助。

 楼主| 发表于 2010-6-2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53959朋友仗义执言,当今不法官商仗着手中的权力强拆合法民房,法院又为虎作伥,强词夺理,想尽各种歪办法,不依照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判案,不为平民百姓主持公平正义,正如朋友所说,要是中国也有一个反拆迁协会,平民百姓现在就不会这么无助,盼望公正,为正义抗争到底!

发表于 2010-6-2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0-6-2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盗!

 楼主| 发表于 2010-6-2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天天在朋友的关注,感谢tjwjxlh朋友对违法犯罪拆迁的谴责,我们虽然是无权无势的草民,但是我们绝不会任由不法官商宰割!

发表于 2010-6-29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霸王拆迁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4797186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拆迁,枉法判决,这就是“国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官商为了摄取房地产的高额利润,对中央的政策阳奉阴违,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百姓最终还是得不到实惠!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官商强买强卖,强拆民房,还想方设法删除我们在其他网上发的帖子,妄图封锁受害人的声音,这是蛮横又懦弱的一群人,最终会受到历史的惩罚!

      请版主主持正义,不要删除受害人的帖子,给受害人保留一线喊冤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盼望公平。盼望正义,为真正的法治抗争到底!

发表于 2010-7-8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政府会给大家一个答案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我们都期待着正义的答案!

发表于 2010-7-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在很多地方都不透明,而且欺软怕硬,我们地方有一个是某官员的亲戚有一楼房要赔偿常人的两三倍,开发商无奈,至今三年了还栏住要道,同等拆迁,有的一赔一不到,而有的一赔二、一赔三,甚至还多,有的住公房得赔偿,有的乱搭建的也得赔偿,有的官员私下叫自己亲戚朋友零时搭建的也要索赔等,五花八门的都有,开发商为了赚钱,最后就是欺侮老实人,甚至对稍有不服的老好人动武动警,动给别人看。

我也常常看到这类情况。

发表于 2010-7-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钱、权、黑结合,打着拆迁的旗号进行强买强卖,弱肉强食,甚至不惜以暴力强拆合法民房的违法犯罪拆迁!

我们这里是钱、权、法、黑结合,自食其言,修改规划,容积率从1.8提高到3.2,黑乎乎的一个世界。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发帖际遇]: qin6999你被系统鄙视了!!!扣你小米椒1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7-10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qin6999朋友说得到位,不法官商现在搞的是依权拆迁、依钱拆迁、甚至是以黑拆迁,在拆迁中蔑视国家法律,践踏社会最起码的公平正义,为了摄取房地产的超高额不义之财,不惜强拆合法民房,给普通平民带来灭顶之灾,不惜彻底毁坏祖先留给我们的万亩良田,给民族的粮食安全带来严重后患,国法天理在上,违法犯罪拆迁必须停止!!!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行不义必自毙,时候一到,恶有恶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1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强拆者往往飞黄腾达、财源滚滚而来,对抗强拆者不少却家毁财尽,有的还遭牢狱之灾,这样的“依法”拆迁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发表于 2010-7-15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

发表于 2010-7-15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法律博客
具状申诉人张煜、李世容,住四川省仪陇县马鞍镇南路69号,受子张雍委托,依法申诉六年,先后分别数次或上百次登门亲访了县、市、省、中央相关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并分别先后呈交了过万份申、控状(信),及过千份请求对判决书、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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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受了天大的冤屈才敢在网上与法院叫板,他要有多大的勇气和顶着再次被打击报复的风险来为自己申诉
马鞍2009-04-27 20:03:26 [举报]

看了申请人的资料。并亲自耳闻目睹2008年4月16日南充市政法委在仪陇县政府大楼举行的“听证会”,向申诉人宣称是“约谈会”。在会上申诉人列举了该案预审卷材料中“公安机关篡改询问笔录未捺印;冒充所谓受害人签名未捺印;隐瞒证据”等13条违法证据,审判机关采用两个孤证,两个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及一个诱供证据定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据证事这是一个假案,主持召开这个会的南充市政法冯书记和南充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上诉亲审理的审判长均无以回答,无以辩驳,十分尴尬,可南充市政法委仍一再强调申诉人息访息诉,会后议论,这是一个不合法的会,也是又个极不公平的会,因此,我作为一个参会者,一个公民,,肯请上极主管部门和相关权力机关对该案提起重视,尽快纠正错案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平息民众的愤怒和敌视,切实无稳定作一点实事。

[发帖际遇]: 123poiu在赌场爽了一把, 赢得小米椒3个.

发表于 2010-7-1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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