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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我被拆迁,我被迫向法院告状,我...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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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你最聪明,你们那里几百家人都走了,你自己想想

 楼主| 发表于 2010-5-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mt558220(141#)请多看两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现在的拆迁是开发商、拆迁公司为了自己能够从拆迁中牟取暴利,通常是首先不择手段的让多数被拆迁户被迫接受他们单方面制定的不合理补偿条件(注意,他们是绝不会按照《物权法》的明确规定进行补偿的),然后就以此为理由,污蔑用《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维权的被拆迁户是无理取闹,这是不法官商们进行违法强拆时的惯用说辞,也是他们强买强卖,恃强凌弱时惯用的遮羞布,只是这张遮羞布使用的次数太多也太旧了,早就被网上太多的文章戳的千疮百孔,得另外换一张才可能好用一点!

 楼主| 发表于 2010-5-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344089340(139#)朋友问得有理:老百姓难道就只能忍受不公正,就该被欺负?惹不起就躲,躲不过再拼是一种无奈,也是对违法暴利拆迁的谴责;君不见被拆迁户对暴力强拆的反抗已经从最初的哀求---到自焚---到用刀抗暴---到开枪抗暴了吗?老百姓不会永远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践踏国法、暴力强拆者必须悬崖勒马!

发表于 2010-5-9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的关注,众所周知,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5月14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出了最新司法解释,其中再一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及公共设施等面积是法律规定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合法财产。成都市中院有什么理由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有钱就随意强拆强占老百姓的合法私房,这是法治社会还是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州发生拆迁血案,拆迁户马雪明当场打死拆迁公司经理……,面对强权的强买强卖和暴力强拆,老百姓除了暴利反抗外还有其他的出路吗?强拆,强拆,真要逼迫老百姓上了梁山上才肯罢手?

发表于 2010-5-1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那是有那么的违法拆迁。哎,社会太黑了

发表于 2010-5-1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官商利用拆迁巧取豪夺,大发横财,他们是和谐了,可是我们老百姓的和谐又在哪里?
tianli09 发表于 2010-4-8 15:1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发表于 2010-5-1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我们也面临着拆迁,可是我们只是一个老百姓,谁能帮我们呢,天理何在呀,当官的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两位朋友的支持!
kewang520朋友不必悲观,请相信国法的尊严,相信团结就是力量,相信邪恶不会长久!

发表于 2010-5-1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u=1359761668,1981517329&fm=0&gp=0.gif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支持,暴力拆迁的本质就是恃强凌弱,强买强卖,逼人上梁山!

发表于 2010-5-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关注,成都中院判决在拆迁中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是公开对抗国家法律,是清清楚楚的枉法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上倒行逆施、腐败亡国的教训比比皆是,暴力强拆、违法乱纪者必须悬崖勒马!

发表于 2010-5-1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顶帖支持,那些违法乱纪者不要以为有了不义之财和权力就可以倒行逆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发表于 2010-5-14 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面之词,别人的都合法拆,你的就拆不了,什么原因?这种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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