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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我被拆迁,我被迫向法院告状,我...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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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看到了网友的帖子,相信践踏国家法律的违法乱纪者,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楼主| 发表于 2010-5-2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法官商打着“城市建设”的旗号,行强买强卖,抢劫拆迁户合法财产,摄取房地产暴利之实,是典型的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的犯罪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0-5-28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枉法判决的严重恶果是:它是用事实告诉民众,合法的手段已经是此路不通,这是危害社会稳定最大的犯罪,因而古今中外都有“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规定。

发表于 2010-5-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时代都流行三国演义、水泊梁山、红楼梦,和谐社会是钱权的专利,弱势群体做做梦还是可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时代都流行三国演义、水泊梁山、红楼梦,和谐社会是钱权的专利,弱势群体做做梦还是可以的!!!!!!!
红尘1974325 发表于 2010-5-29 17:2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富人欢笑穷人愁,这样的噩梦不可能永远持续!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拆合法民房与强盗打家劫舍没有区别,多行不义必自毙!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暴力强拆合法民房是一场残酷的,毁灭人心的犯罪运动。老百姓没有地方讲理,只能被逼上梁山!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在拆迁中不执行物权法,不法官商妄图将物权法变成无权法的的企图绝不会得逞!

发表于 2010-6-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你:土地是哪个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6-2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190#)大概想说的是“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开发商或地方政府就可以随意强拆合法民房”,对吧?

      不过楼上的却故意遗漏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属于国家,但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却实实在在的属于房屋的主人,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到期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强拆该土地上的合法私房,否则即为犯罪!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注意:不是为了不法官商的利益),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给予全额补偿后才能开始拆房。

      可是,现在的拆迁却是不法官商打着城市建设的旗号,公开对抗国家大法《宪法》和《物权法》的明确规定,对老百姓实行强买强卖,谁不同意就强拆谁的合法住房,其行为与恶霸无异,不法官商的最终目的却是为了摄取房地产的高额利润,楼上的难道不认为这种用暴力强拆合法民房、罪恶的劫贫济富行为既违背良知,又违法犯罪吗!!!

发表于 2010-6-3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盗社会 11eb87e693fg2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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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的确很多拆迁及赔偿并不是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的!!!!

基本上每家每户的房子在现在、将来都会可能面临拆迁,以后怎么办?

当这些事情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候怎么办?

我们能不能为自己讨还一个公道??
声援楼主!!!

发表于 2010-6-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想说很多话,但都不敢说啊,真的好恐怖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金釜魚,感谢byff,感谢平常心119三位朋友,在下这里说两句套话: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只要大家互相支持,相信每一个公民最终都将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赋予的权力,这是谁也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

 楼主| 发表于 2010-6-5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在拆迁中不执行物权法,不法官商妄图将物权法变成无权法的的企图绝不会得逞!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强拆+枉法判决,这就是当今的“依法”拆迁!

发表于 2010-6-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质疑的人,不用质疑了

这种遭遇在我身上也有发生:@很无奈

发表于 2010-6-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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