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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木

夜间通宵施工扰民,试问投诉路在何方?(武侯区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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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成都市纪委、武侯区纪委的介入!!!有了您们的帮助,昨晚工地终于一片寂静。
我们业主会一直关注势态的发展,绝不允许噪声扰民的闹剧重演!!!
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就是和尚的木鱼——拿来敲的!!!

发表于 2010-4-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愤怒,无法抑止。
一方面,4月1日上午10时10分85091916电话,称是武侯区城管局(男),给我打来电话,说:“与建筑方协商,对方还要夜间违规施工,对方提出愿意给我一定的补偿”,想找我私了被我严辞拒绝;另一方面假惺惺给回复,当天下午14时09分武侯城管局唐姓男士用85060890打来电话,称已经明令禁止对方夜间施工。但是,4月1日晚上23时多至4月2日凌晨4点,我拨打12319投诉无效;拨打13308054133无果(奇怪的是刚刚拨打13308054133,施工在两分钟内突然停止。难道:你们和他们之间有心灵感应?!)拨打12319投诉电话,自称116编号(不愿透露姓氏的政府人员)的先生是否清楚武侯城管局下午给我的回复?唐姓男士的回复是代表单位、还是个人?为何无法有效禁止违规通宵施工噪声扰民?
请问,“小小”违规通宵施工扰民,投诉路究竟在何方?
就在你们回复的当晚,而接下来的情况是更加疯狂的噪声扰民。比任何一个夜间更加放肆。
请你们在“群众呼声”栏目公开解释并回复以下三个问题吗?
一、86091916这个电话究竟是哪个单位的?4月1日上午10时10分的回复出自何人之口?
二、12319投诉热线是否清楚武侯区城管局下午给市民的回复(姓唐男士的回复是代表城管局的),对4月1日晚上至4月2日凌晨4时的噪声扰民,你们又作何解释?
三、市民拨打建委投诉电话两分钟,工地就开始“收刀检挂”;所谓处罚几分钟后,是更加疯狂的噪声扰民,这说明什么问题?如何保证你们4月2日给市民的承诺和给“群众呼声”公开回复的有效性。
我相信:民意不可强奸!
我们不需要那种“尽可能”、“力争”类、无实际效果的公开信!
我们要的是“这里的施工工地再也没有通宵噪声扰民!每晚22时以后,这里的工地静悄悄。。。

发表于 2010-4-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愤怒,无法抑止。
一方面,4月1日上午10时10分85091916电话,称是武侯区城管局(男),给我打来电话,说:“与建筑方协商,对方还要夜间违规施工,对方提出愿意给我一定的补偿”,想找我私了被我严辞拒绝;另一方面假惺惺给回复,当天下午14时09分武侯城管局唐姓男士用85060890打来电话,称已经明令禁止对方夜间施工。但是,4月1日晚上23时多至4月2日凌晨4点,我拨打12319投诉无效;拨打13308054133无果(奇怪的是刚刚拨打13308054133,施工在两分钟内突然停止。难道:你们和他们之间有心灵感应?!)拨打12319投诉电话,自称116编号(不愿透露姓氏的政府人员)的先生是否清楚武侯城管局下午给我的回复?唐姓男士的回复是代表单位、还是个人?为何无法有效禁止违规通宵施工噪声扰民?
请问,“小小”违规通宵施工扰民,投诉路究竟在何方?

就在你们回复的当晚,而接下来的情况是更加疯狂的噪声扰民。比任何一个夜间更加放肆。

请你们在“群众呼声”栏目公开解释并回复以下三个问题吗?
一、86091916这个电话究竟是哪个单位的?4月1日上午10时10分的回复出自何人之口?
二、12319投诉热线是否清楚武侯区城管局下午给市民的回复(姓唐男士的回复是代表城管局的),对4月1日晚上至4月2日凌晨4时的噪声扰民,你们又作何解释?
三、市民拨打建委投诉电话两分钟,工地就开始“收刀检挂”;所谓处罚几分钟后,是更加疯狂的噪声扰民,这说明什么问题?如何保证你们4月2日给市民的承诺和给“群众呼声”公开回复的有效性。
我相信:民意不可强奸!
我们不需要那种“尽可能”、“力争”类、无实际效果的公开信!
我们要的是“这里的施工工地再也没有通宵噪声扰民!每晚22时以后,这里的工地静悄悄。。。

发表于 2010-4-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大力度。。。”,“力争杜绝。。。”这就是武侯区城管局自相矛盾、悖论式的承诺。
简直不能自圆其说,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发表于 2010-4-3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武侯城管局


“加大力度。。。”,“力争杜绝。。。”这就是武侯区城管局自相矛盾、哲学悖论式的承诺。
简直不能自圆其说,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是玩文字游戏,还是要真正解决问题。不如来一个公开道歉实在。
何必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

结果是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发表于 2010-4-3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政府相关部门都是干些什么的?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了?不过这里面的关系一定很复杂。坚决支持受害方的观点,尽快还市民睡觉的权利,并给予公开回复!:time:

发表于 2010-4-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宵施工噪声扰民,令我倍感困扰、投诉无路。

发表于 2010-4-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政府彻底没有信心了。
原本以后相信政府是最好的出路。到现在才知道为老百姓办到实事是那么的难。就连最起码根本的问题都解决不到。太令人气愤了。气死我了、


苍天啊,为什么不长眼!!!

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0-4-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政府彻底没有信心了。
原本以后相信政府是最好的出路。到现在才知道为老百姓办到实事是那么的难。就连最起码根本的问题都解决不到。太令人气愤了。气死我了、


苍天啊,为什么不长眼!!!

公理何在!!!

发表于 2010-4-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的是公道。为什么居民最基本的事情都处理不好。

发表于 2010-4-3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我支持你维权。

发表于 2010-4-3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间通宵施工扰民,试问投诉路在何方?
——旷日持久投诉通宵施工无效   愤而投诉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
九木 发表于 2010-3-30 11:55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本人与你的遭遇一模一样,本人严重愤慨!!!!!:@ :@ :@ :@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违法行为如此嚣张,政府相关部门如此不作为甚至推诿,强烈要求政府部门给出一个说法!!!!!!!!强烈要求政府解决夜间违法施工的问题!!!!!!!:@ :@

发表于 2010-4-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位QQ号305460624的遂宁网友的话,公布于下:

      城建管理部门与城市建筑开发商,性质是管与被管。
      夜间施工扰民是明显的、绝对的违规,但现实反映出来的确是:被管方不怕管,在受到投诉后还敢公然连续十数天的继续违规施工,到最后违规方还敢与管理方“协商”继续“违规施工”;而管理方表现出来的是有点“怕”管:在接到投诉多天后还“双休日无人管、”“我的权只有这样大,管不了”,到最后也不是出来“管”,而是“敢”与违规方“协商”后,帮其与受害方协商,让违规方继续“ 还要夜间违规施工”,“给。。。补偿”。
      其实,管理方代表政府对于被管理方的违规行为的管理应该是权威性的,,令行禁止的,是不能“协商”的。如能把此类的“违规”比作“鼠”的话,鼠“敢”、猫也“愿”(屈尊)一起“协商”,那多半是“鼠”于平时和事先或事后已给了“猫”丰厚的补偿的了。如此,不作为,管理无力度才是正常的了。
      罚款五千元,对于经常如此违规的建筑商来说,可能只是九牛一毛,隔靴搔痒,所罚款与违规所得相较,建筑商还是划算的,这在管与被管方来说,是心知肚明的。只是苦了被噪音所扰之民。
       “ 双休日”是此类管与被管方默认的安全时段,双方都是善用此时段的高手。
         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在网上将他们的行为暴光,让他们有所收敛。

发表于 2010-4-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4-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4-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4-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间通宵施工扰民,敢问投诉路在何方—对“武侯城管局“情况报告”的几点质疑!

首先,感谢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栏目组,在你们、纪委介入之下,4月2日、4月3日夜间,建筑工地暂时恢复宁静。
但是,对于武侯区城管局的公开回复“成都市武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聚龙路华宇集团工地噪音扰民实施查处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有以下几点质疑,要求给予公开回复,还市民一个实事真相:
一、武侯城管局的回复中称“贵网站转来四川新闻网调字[2010]28号关于《夜间施工扰民,试问投诉路在何方》督查函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时督办,”,栏目组于3月31日下午15时43分回复”反映的情况已转至武侯区城管局”,所谓“即时督办”,释义就是“立刻”的意思,从4月1日上、下午给投诉者的两个不同内容电话回复来看,“即时督办”的说法理论上是成立的(两个不同的回复:一是4月1日上午10时10分通过85091916的回复称与建筑方沟通,因对方赶工期还需半个月左右的夜间施工,对方愿意给投诉者一定的补偿。此与其说是回复,不如说是武侯城管代表违规方和投诉者公开谈条件!当即被投诉者严辞拒绝,不接受任何私下交易。二是4月1日下午14时09分自称武侯区城管局唐姓男士通过85060890代表武侯城管局给予的回复,称已经命令禁止违规夜间施工。)但事实上4月1日晚上近23时至4月2日凌晨4时,是比以往任何一晚更加疯狂的违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是相继通过13308054133所谓的现场处罚以及拨打12319语音转至武侯城管局后,仍然不能有效制止,直至4月2日凌晨4时建筑施工方运完当晚的土方后才罢收手。
如何解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时督办”这一公开回复的效果?所谓的“即时督办”事实上是建筑施工方更加疯狂的噪声扰民,分明是他们对4月1日上午通过武侯城管局谈补偿条件没有得逞的疯狂报复!这就是武侯城管局的“即时督办”效果!!!这背后,到底有怎样的背景?
二、按照武侯区城管局《情况报告》之说明,好像是从3月初就“按照‘防控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提出相关要求,以及所谓“第一时间对此件涉嫌夜间无证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请问:
1、什么叫“防控结合,以防为主”?按字面的理解,“以防为主”应当是控制在事前的意思。而事实上,却是市民连日投诉不能有效解决,是事情已经发生并持续发生而不能有效制止。难道这就是你们的“以防为主”?武侯城管局领导人,请问对此你们将作何解释?
2、按照贵局《情况报告》所称“自3月21日起,我局多次接到群众对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指挥中心立即将该举报转至簇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并要求其余第一时间对此件涉嫌夜间无证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从3月21日至4月2日凌晨,长达12天的时间不能有效解决,且在最后一晚致使噪声扰民事件愈演愈烈。请问:这就是你们的“第一时间”、这就是你们“进行查处”的结果?!
3、所谓对“涉嫌夜间无证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何谓“涉嫌”?难道从3月21日开始“查处”,直到3月31日才取证到对方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这到底是职能部门不作为?还是双方见不得人的私下交易?!难怪“簇锦街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3月21日——3月30日期间曾先后3次采取宣传教育、责令改正、封闭工地出入口等手段意图制止其违法行为,但是效果不明显。”这就是为什么采取了“3次采取宣传教育、责令改正、封闭工地出入口等手段意图制止其违法行为,”仍然“效果不明显。”的幕后原因。
4、感谢新闻媒体、感谢纪委以及广大市民对置信丽都业主的正义支持。通过你们介入以后完全不一样的执法效果(2-3日夜间工地静悄悄,业主们会拭目以待的),无用置疑地、用事实证明了武侯区城管局、成都市建委相关执法部门前期接受并受理投诉事件过程的不作为。这种不作为,正是市纪委书记徐季桢在3月26日讲话中提到“拿了工资不做事,也是腐败”的政府职能部门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也为“效果不明显”找到了最佳答案。
三、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从目前两天的整改情况看,无论是新闻媒体报道,还是纪委的介入迫使武侯区城管局加大执法力度。总之,能够知错改错总是一件好事。但是,《情况报告》与事实不符究竟是因为武侯区城管局顾及面子的强词夺理?还是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不作为的行为对成都政府的公众形象造成了何等恶劣的不良影响!!!与其悖论式的进行苍白无力的回复,不如彻底改革政府职能部门的不良工作作风,用今后的实事来赢得民众的尊重和信任。
因此,强烈要求武侯区城管局(当然还有那些不作为的部门、人或现象)以事实为依据,还事情的真相,给置信丽都花园城业主、投诉者本人公开道歉!不要用一个错误来掩盖另一个错误。最终,你们会丧失民众对你们的基本信任;最终,你们会被众意押上道德法庭的审判台!!!
民意不同强奸!

发表于 2010-4-4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民意不可强奸”,特此更正!

发表于 2010-4-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四川新闻网“群从呼声”栏目组,你们“关心民生疾苦,关注群众呼声,让老百姓说话”的主题,值得民众高度信任!!!谢谢!!!:handshake

发表于 2010-4-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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