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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hengyu

致省人大,政法委,高院<<关于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公正执法的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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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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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不要成了“人民发怨”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顶起......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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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想的天空里,因为热情
   终将结出累累硕果
   漫漫的征程中,你决不孤独
   黑暗里坎坷中
   有无数无言的眼睛,正坚定地支持着你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中共中央综治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因瞒报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导致发生严重危害治安和社会稳定重大矛盾纠纷的地方、单位,可能被一票否决。
                                                                                                  据中青报消息

发表于 2010-4-29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luhengyu

四川省南充市直属交警二大队悬挂牌照号为“川R0032警”的桑塔纳3000型制式警车2010211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下午19点左右在南广高速南江延伸线一公里处在未开启转向警示灯的情况下快速野蛮调头,致使一辆在该路段正常行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无法避让与其相撞(“川R0032警”进行野蛮调头时与正常行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距离不足三十米)当场造成三人重伤车辆严重损毁的恶劣后果。事后据了解该警车当时共有乘员三人驾驶员为南充市直属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杨兴友(该车是其工作佩车,此车并未办理正式上户手续系无证套牌车辆违规上路行驶)另外两名乘员为王姓男子和一*姓青年女子,两人均为非警务人员。此次事故发生在22日公安部“两个严禁”关于严厉整治警车违规的电视电话会议仅仅九天之后“川R0032警车”就违规使用并且发生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至今受害方伤者仍在医院治疗,经历两次重大手术仍无法恢复.时至今日作为事故责任方车辆所属单位的南充市直属交警二大队无任何领导主动出面协调解决此事。甚至在春节伤者住院期间连个最基本的安抚问候电话都没有,遭受如此冷漠待遇,老百姓还有安全可言吗?伤者及家属对此相当气愤。现在伤者及家属强烈要求肇事方积极主动出面解决问题。还社会一个公道。构建新时代警民鱼水情。切实落实执行二月二日公安部“两个严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警风廉政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0-4-30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腐败惹的祸。

 楼主| 发表于 2010-5-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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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腐败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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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红网

      现在民间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法院已成为最黑暗的地方,法官成为耻辱的代名词”。法官本是为民伸冤,为民请命,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使者,从何时起,法官在人民的心中转换了形象,成了耻辱的代名词?这一句话,说明民众已经不再相信法院,并对之产生了恐惧。


[发帖际遇]: 建国60周年,举国同庆,麻辣社区奖励大铲车小米椒176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按政策切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持一手抓源头治理,一手抓积案化解,抓紧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教育全体干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于因执法不公不廉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要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发表于 2010-5-4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意中进了楼主QQ空间,现转自楼主的QQ日志如下:
我们家多灾多难两起冤案官司长达十几年,是什么世道???
1996年11月19日我在达州市蒙冤被判十年徒刑,从开始我就上诉、申诉、上访、控告至今,我已精疲力竭了,对社会己绝望了,我们家已有人为官司付出了生命,看来我也许是第二个即将付出生命的人,我将不惜生命抗争到底......!



1(致省人大,政法委,高院<<关于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公正执法的情况反映>>)

http://user.qzone.qq.com/715706986/blog/1272388028

2(致重庆市高级法院和市政府的 公 开 信)
http://user.qzone.qq.com/715706986/blog/1272954768
3(写给女儿的遗书)

http://user.qzone.qq.com/715706986/blog/1272263419

发表于 2010-5-4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加强重视,不要把楼主逼到绝路上了,看来楼主很绝望了,抓紧做工作,不要急化了矛盾,要遵照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周永康同志讲话精神,“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按政策切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持一手抓源头治理,一手抓积案化解,抓紧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教育全体干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于因执法不公不廉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救救这位我素未谋面的公民吧!不要等到了楼主过激的反应,悲剧的发生,才会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一起起血淋淋的事件,难道还没教训,还不能唤醒四川省高院及有关部门领导吗?,出了问题中央是要问责的约,什么叫倒插制,想信应该清楚吧......。

发表于 2010-5-5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史上最优秀的哲学家.费朗西斯.培根[英],在.论法律.一文中这样说到;
  一次不公证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流
  水,而不公证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谁若使善恶是非颠倒,其罪恶犹如在庐井和饮泉中下毒。
  若政府不能清除,在饮泉中下毒的罪犯,则必然引起社会混乱,导至革命。

发表于 2010-5-5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
工作会议上谈"依法纠错":

   不能因为人情关系而妨碍纠错;
   不能因为怕得罪人或照顾面子或关系而消极纠错;
   不能因为害怕改判后善后工作难做而拖延纠错;
   不能因为片面强调维护"既判力"和司法权威而拒绝纠错;
   不能因为个人或单位的得失而抵制纠错;
   不能因为考核评比或政绩而疏于纠错;
   不能因为个人"面子" 而 "将错就错".

   期盼楼主的冤案能够早日得到省高院的"依法纠错"!

发表于 2010-5-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中生有,这才叫冤!

发表于 2010-5-7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9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关注。

发表于 2010-5-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10几年前预审科的一名成员,对楼主这个案子有所了解,当时本案不应属警方管辖的经济案件,应属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由于房屋抵押人龚正群之房产证抵押贷款,贷款三年,贷款实际使用人周述碧,因亏损无力偿还贷款,法院民庭正在审理该案中,那警方更不应插手,为什么要插一手,说白了是“权力通吃”,法院民庭在审理该案中完全可以冻结被抵押人龚正群之房产和贷款实际使用人周述碧之房产,法院民庭正在审理该案,房屋抵押人龚正群怕被法院冻结房产,找到警方的朋友花钱出主意帮她,尔后,房屋抵押人龚正群按受意,向本市“通川日报”刊登了“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启示,这时银行见报后急了,向警方报案,警方就插手本案,法院见警方插手,是巴不得的事,将立案受理的该案,来了个顺水推舟,警方开始抓人,当时时任警方领导兼地区政法委付书记的赵处长开会要求,要钱不要人,除了帮银行追回本息外,每人要交罚金或取保金,不交钱的就判刑,警方承办人,路,王等人1996年8月抓了本案贷款实际使用人周述碧,本案相关人王春容,委托抵押贷款人瞿继荣进行收审,1996年11月警方承办人听说本案相关人;陆恒羽从国外回到了重庆,住在父母家中,是条大鱼,便持收审证赶到重庆市公安局二科请求重庆警方协助,重庆警方见凭收审证抓人是违法的,(因人大已颁布了取缔收审条例)没合法手续不同意抓人,于是警方承办人,电话告知王要求传刑事拘留证到重庆,否则重庆警方不同意带人走,那天己是晚上,法制科下班没人,无法开证,经侦就开了一张无底根的假刑事拘留证传去了重庆,重庆警方才同意带走陆,并在重庆二科办公室收缴了陆的个人随身财物,连夜开了9小时车赶回了原达川市,到达川局里,换人换班对陆进行突审三天三夜。我记得陆说“你们想怎么都可以,我要睡觉”,三天后将陆收押达川市看守所,赵处长强调抓住陆这条大鱼不放,不拿钱就做材料判他10年,其他我协调检,法两院。
王、瞿因交钱及保证金就被释放,剩下两人,一个是无力交钱的“贷款实际使用人”周述碧,一个是抵制警方违法操作的一根筋,重庆陆的家人与警方为交钱的事发生冲突,更急恕了赵处长,指示起诉严办,我记得我在预审科时曾说过要办成,冤假错案,有人说领导指示的没法,也许以后他出来告准了,我们这些人都退休了吧。象这类案件,拿钱放人,不拿钱判刑的在我们局太多太多,我认为这就叫“权力通吃”90年代我局有两本台账,有一本叫“灵活执法”,不管抓人或放人都能收钱。本案就是典型案例,在“权力通吃”的背后,可以看到,权力与权力的相互配合,权力与金钱的媾和,公安无限扩张自己的权力,检、法,违背了自己和人民受与的权力,为己谋利,故意违背事实,破坏了法制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这个案子上级应该详查。给社会和谋冤人一个交代,据说中央政法委下文交办该案,但这个黑网关系继续存在当今的达州司法机关,阻力之大,继续捂住错误判决,怕赔偿,怕问责,说白了,这一境况的根源就是,权力扭曲的再现。“以权生财”的错误理念,使一些司法人员罔顾法治漠视民本。
本文转天涯帖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5132/1/899.shtml#Bottom
[发帖际遇]: yangxie考上清华大学,获得奖学金小米椒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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