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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渴望渴望

一纸判决将九岁娃推向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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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0-9-2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岳永茂有什么问题可问我。
前面的朋友说厂停了看二伯还要不要孩子?
我肯定要,就算厂停了,我投入的所有钱我不要了,我也要孩子,因为我和岳礼是打拼了20年才干到了现在,岳礼家为岳家就留下这个孩子了,岳礼没的原因主要责任都在陈志群,一开始的认识(1997年7月---1998年4月)就在生意上亏了27万,2002年6月岳礼发现陈志群在外面养情人(有原始的亲笔证据)11月在外借钱离了婚,之后陈志群又一直想和岳礼复婚,岳礼在病中陈志群还说,她早就许愿岳礼什么时候有病了她就来伺候他,这是不是陈志群在咒岳礼有病。
岳礼病逝后不是7天,而是第5天即2月10日早上7点多钟,来我老家向二老人要求岳礼的遗产全部过户给孩子,是被我赶走了。
岳礼在病期间陈志群就去医院病房一次,岳礼知道她去了很烦躁,之后陈志群就没去过了。在成都占过10天两个周末带着孩子老师说还没完成作业。
2月23日陈志群带律师去学校问孩子,今后和谁生活,孩子说和二爹生活,在这之前我们没有和孩子说过任何影响陈志群的话,我保证。
我不知情的情况下2月25日我主动找陈志群从早上9点谈到下午5点,主题是:在不影响孩子的前提下,可以周末随时看孩子,我们抚养,她不同意。之后还找过她3次的谈判,最后2次是一审之后在成都金牛山庄,主题是:考虑到孩子一天天长大今后是要任他妈的,孩子我们抚养,她可以随时看孩子,初中回成都读书,等但是她还是不同意。
可现在她有老公有孩子,不管怎样我是不会给她孩子的。

发表于 2010-9-2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渴望渴望

陈志群你不愧当了几天人民教师,发的帖子还有几分文采。难倒你不为你发的帖子害臊吗?真不知羞耻,扪心自问下你写的《孩子片》有那样是真的,你跟岳礼离婚后8年来看了几次孩子?还好意思说:《8年来,我坚持每周至少跟孩子通话一次。我们母子通话,会涉及到最近所学的单词,跟小伙伴的交往,尤其是所看新书,方方面面。》真是在放屁。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写出来的。人不要命好办,但人不要脸就不好办了。

说穿了你是拿孩子当挡箭牌,其目的是想要财产,本人还听说岳家给你钱你就不要抚养权,你配当孩子的母亲吗?

孩子现在跟他二姑父生活得很好,将来一定成才,难道你不想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吗?你现在天天找岳家人打官司,就是想要财产,难道不怕再孩子心中留下你灰暗的一面吗?

孩子的二姑父也承认孩子以后要任你的,你何必这么着急嘛。毕竟你现在又结婚了,又有孩子了。

孩子的二姑父也不容易啊,几天在成都,几天在沈阳,他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孩子,难道你陈志群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吗?

我希望广大网友不要轻信陈志群的话!

                                                         岳礼的朋友留

发表于 2010-9-2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理解一个女人在失去孩子时的那份痛,希望你一定诉诸法律,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并忠告你千万不要去和那些人面对面或在这网上打口水仗。
我十分讨厌才大气粗、言语伤人的土财主。
(申明一下:我只是路见不平)

 楼主| 发表于 2010-9-2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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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2_28:}

发表于 2010-9-2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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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本着为孩子成长着想解决问题,孩子和母亲生活应该更有利于孩子有成长.
发表于 2010-9-2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6月21日下午一审开庭后陈志群给法院提出给她3000000万,可放弃抚养权,一审法院有资料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10-9-2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谈判,他二伯给出二十万,我亲口对对方律师讲一分钱不要,只要把属于儿子的留给儿子!亲戚朋友商界同行都知道的观点是:就算把厂子全部给我,就算给我金山银山,我也决不会答应!孩子岂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一审后两次在成都金牛山庄的谈判,双方面对面, 从未提起给钱一事。争议焦点是二伯许诺把财产留给孩子,却找各种借口不签协议!

 楼主| 发表于 2010-9-2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开始,岳家就选择站在了与孩子妈妈势同水火的立场,孩子敏感而脆弱的心灵受到了多大的打击!谁理解?他可会心灵扭曲?孩子何辜???

发表于 2010-9-2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把厂子全部给你,就算给你金山银山,你也决不会答应,哈哈~~,你又在说违背良心的话。
发表于 2010-9-2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谈判我说过20--30万,花钱收买了我的律师(法院知道此事我是判决后知道的),第二次她开价300万,7月23日她找的办案人员杨~跟我说要100万,这说明她的孩子是可以当价格谈的。
我不是找借口不签协议,我只能答应爷爷奶奶的三分之二在孩子结婚时全部给孩子,否则会流入她手,因为陈志群在2002年初就和她弟弟商量过,前30年是岳礼的后30年是她的(当时的保姆说),这说明她们早就在想岳礼的财产。

发表于 2010-9-2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渴望渴望


    谁理解?孩子何辜???
我来告诉你,孩子现在生活得很好,也比以前懂事了。
你离婚都8年了,这8年你没有跟孩子一起生活,也没有管过孩子。而是在昆明在结婚生子。现在岳礼去世了,你就回成都打起抚养孩子的牌子来争财产。争来的财产是你用还是给你现在的家庭用?
我告诉你岳礼的财产那是他奋斗多年来才有的,你以为是捡的吗?
现在孩子的二姑父无偿帮助孩子和岳礼留下来的公司,都是为了孩子。
而你陈志群出发点就是打起抚养孩子的牌子来争财产,官司能赢吗?晚上睡觉前好好想想吧!
a6a

发表于 2010-9-29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沈阳的巴中人

这个事我专门问了人。。。。我可是听说母亲不要钱,,也可以不抚养,,只要求你们把留下的厂子过户给孩子。。。等他将来长大了能有个好的起点。。。  你口口声声说不是为了成都的厂子,,,那你敢不敢把厂子写给娃娃呢。。?况且这本来就该娃娃的。。。   提醒你。。人做事不要做的太绝了。。。会遭人收拾的。。。

发表于 2010-9-2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已经离婚再婚了,已经有了另一个孩子,另一个家庭,你能善待前夫孩子,得打个问好?,你争抚养权给人感觉就是争夺遗产,当初离婚时干吗不要孩子?现在才想起要,有点晚了,也许你的儿子对你一点感情都没有,你是个可悲的母亲,更可气的是,你把判决书放论坛,意味着你把你儿子及其一家包括你自己的隐私也暴光与众人,这是可悲可恨之处。
还有孩子的二伯,你纵然有比孩子母亲好上千倍百倍的经济条件,也请低调点,你仅可以善待孩子,好好培养,在适当时候将孩子父亲的遗产过户与他,在论坛太财大气粗会引大家不满的。
楼主也没有必要性急打起为孩子着想的幌子,想财产,孩子的爷爷奶奶还健在,如果在你儿子18周岁成人时,他二伯还不归还遗产,孩子自己也可以起诉的,作为旁人我想孩子跟他二伯爷爷奶奶生活是最好的,他们能胜诉也是必然的。
楼主在论坛发贴打起所谓的亲母幌子以博同情,是枉然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发表于 2010-9-2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a6a


    法盲兄弟不要信口开河,我告诉你孩子只占三分之一,孩子的爷爷奶奶占三分之二,知道吗?
而且岳家也说了,爷爷奶奶的三分之二在孩子结婚时全部给孩子。

发表于 2010-9-2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

[发帖际遇]: memo年满60岁,终于得到国家补助,每月获得小米椒3个.
发表于 2010-9-30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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