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市委书记李仲彬高度重视,指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严肃处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朝坤也对此案作出了指示。巴州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10.19”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对该案展开全面调查。并于10月22日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上将“10.19”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初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市委书记李仲彬高度关注,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公安机关要依法惩处肇事者,向社会交代,向人民交代。 我局专案组民警经过9天来的艰苦工作和缜密调查,查清了康太平涉嫌犯罪的全部事实。现将案侦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10月19日19时40分许,康太平(男,47岁,巴中市中心医院医生)醉酒后驾驶川Y80808别克小轿车从“高望都宾馆”出发,经云台街沿望王路向后河桥方向行驶。在“龙泉丽都”外公路上将行走在车行方向道路右侧的行人梦XX(女,22岁,成都市人)、何XX(女,40岁,成都市人)撞倒,致梦XX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何XX受伤。康太平继续驾车逃至后河桥“七星商场”路段时又与对向行驶的王XX驾驶的两轮摩托发生擦挂,致王XX受伤。 目前,康太平因涉嫌犯罪已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于10月27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质疑如下: 一:受害人的整个过程没有交代,撞到后(碾压)致死? 二:受害人和死者的交通过程没有交代,或存在几个方面的联想 (1)先死者,后伤者 (2)先伤者。后死者 (3)两者同时被撞。 固以上两点是小P民的联想而已,仅仅是上面通报所说,那么嫌犯就会从轻发落。猜测 三年管局子,赔钱。 期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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