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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空空荡荡

人死不能复活,但司法必须公正——看巴中司法怎么判处故意杀人犯康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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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犯罪的人受到惩罚,让法律还给大众一个公道,让梦梦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不然会出现一个又一个康太平,让一个又一个家庭不再完整,望法律让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能活在一个公平安全的社会!

发表于 2011-6-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1-6-22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死不能复生,但司法必须公正!
:(:(

发表于 2011-6-2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lzxf007 发表于 2010-11-7 2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个人觉得判决是要以证据为基础,法律事实必须以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家属主观认定的事实如果没有证据的支持 ...

分析的很有道理。就是说一个案子定性有个起点以后可以有点走展的,但要根据情节可以减轻但也可以加重,甚至可以数罪并罚是不是这个意思?
发表于 2011-6-29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TMD,如果司法不公正,受害者的父母就去北京上访,去告御状,我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中国的这片天现在还是姓“共”, 不姓康

发表于 2011-6-2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3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法律一定要严惩。   李刚书记难道来巴中当孙子官嘛。 李刚书记你要为死去的人做主。

发表于 2011-6-30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一定以后出来了还要把人撞死,因为法律把他没办法。醉酒驾车造成人死忘的本来都立了法的,法律对他不起作用,不是针对他的。有钱就可以使法律作废亡。
发表于 2011-6-3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一个酒后驾车的交通肇事致死事件,感觉有些人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逝者已逝不能回生,肇事者自有法律的制裁。过分夸大事实制造特大舆论为何?法律是公正的,所有是非相信法律自有定夺。

发表于 2011-6-3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的天下都能因康教授一个醉驾碾人发生动乱,可见康医生所做所为激起的民愤了!要公道打颠倒,二天再多修几条高速路,引点资来比康教授开好车,有钱的人多的很,酒疯子满街跑,你就等到该碾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7-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拭目以待!

 楼主| 发表于 2011-7-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1-7-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1-7-4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太平该判死刑

发表于 2011-7-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

发表于 2011-7-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猪市坝卖菜滴 的帖子

什么叫唯恐天下不乱?如果是你的孩子,你会这样讲吗?康不是酒后驾车,康是酒醉驾车,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在这里呼吁的就是法律的公正,这点不用你提醒。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市坝卖菜滴 发表于 2011-6-30 14: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一个酒后驾车的交通肇事致死事件,感觉有些人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逝者已逝不能回生,肇事者自有法律的 ...

回复 猪市坝卖菜滴 的帖子

什么叫唯恐天下不乱?如果是你的孩子,你会这样讲吗?康不是酒后驾车,康是酒醉驾车,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在这里呼吁的就是法律的公正,这点不用你提醒。

发表于 2011-7-5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乱。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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