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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空空荡荡

人死不能复活,但司法必须公正——看巴中司法怎么判处故意杀人犯康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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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相信司法的公正  我们更相信法律的神圣   公审此案以正视听   以灭谣言  增加公信力

发表于 2010-11-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楼主说的真实程度有多少,但是我相信我国的法院会有一个公正客观的判决,而不是那舆论造势!!!

发表于 2010-11-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事实 相信法律 鄙视利用舆论 编造事实

发表于 2010-11-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哦!!!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军机处


     酒精也没让他喝了之后去开车,只要他不开车,他愿咋喝咋喝,喝死也只是他自己的事。酒醉驾车的人就是知法犯法,撞了人不停车救人,还要再碾一次,还逃逸,这一切种种,不是一个“酒”字能了的。我们在这里呼吁的也不仅仅是康太平的罪行,他的罪行已经是无可争议,我们在这里呼吁的是巴中司法是不是也要走向罪恶!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平品常


    你是说康太平酒醉驾车撞人,二次碾压,逃逸都是编造的吗?网民都吃多了没事干给康太平编故事玩吗?怎么没人把康泰拍的名字编成你的名字?

发表于 2010-11-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巴中市民,我们相信司法公正。但对于“康太平肇事案”的判决结果,要让外地人信服,那才能真正体现巴中良好的投资环境,到巴中来投资心理踏实有保障!

发表于 2010-11-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案件多了,民众再愤怒也感觉无奈和麻木了。现在的官员到底有几个是为民做主的?悲哀啊。

发表于 2010-11-9 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死者安息,愿执法机关公正判决,百姓们都等着哈。

发表于 2010-11-9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让老百姓们再对政府失望了。

发表于 2010-11-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ai `

发表于 2010-11-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黑暗!!!!
发表于 2010-1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81楼和83楼的,你知道事实的真相?如果你知道真相请说出来当时的真实情况,如果不知道康医生的犯罪事实也不要随意攻击别人说的是编造事实,实际上大家都是在这讨论问题,通过这种讨论至少让我明白了,从目前掌握的已有证据看,应该不简单是个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了!

发表于 2010-11-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不是法庭!

发表于 2010-11-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法律的公证判决,不然我对这个社会会更加失望。

发表于 2010-11-9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司法的悲哀!
发表于 2010-11-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在中国就一部,如果都能依法办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相信是能够避免激化出更大的矛盾。否则因为某些执法者的个人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给政府抹黑,让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动摇,最终导致更大的社会问题,产生更恶劣的影响。政府是一定会严惩这些人的。
发表于 2010-11-9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在制裁康太平的恶劣犯罪的同时,也能制裁那些试图帮他减轻罪罚的人,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如果是党员即使你的行为够不上犯罪还是要受到党纪处罚的。人在做,天在看,老百姓也在看。

发表于 2010-11-9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然推理不能代表法律   法律是准绳  事实是依据    舆论炒作太多  不能代表法律   我们应理性看待  不能人云亦云


听说案侦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不要瞎猜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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