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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城风

谁来救救我们这些网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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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z

发表于 2004-5-21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你们不该公开汤军凯的短消息

发表于 2004-5-2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州文化局的官员好象准备申请世界记录哦~~一个网吧1100台电脑。是什么概念啊,在3000个平方米,在空间高度只有2.4米的高度下,不通风的情况下,电脑发出的热量是恐怖的。。真的是不敢想象!!!更不敢去想象未来可能出现的天灾人祸。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中国又多了个荣誉了。拥有全世界最大的网吧!!!这一点我们要对文化局拥有“猪脑”的官员致敬!![em07]

发表于 2004-5-2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用发, 只要到泸州任何一家网吧,都会有人热情欢迎你并给予密切配合的!
发表于 2004-5-23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四川电视台记者,很希望帮助网吧业主。

希望泸州的网吧业主能将联系方式发到我的邮箱,以便我到泸州采访找得到投诉对象。

我的邮箱:zzduck52@sohu.com

[em08][em06]

发表于 2004-5-2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吧岂能当作驼背治(转贴,源自《中国经济时报》

地址:http://www.cet.com.cn/20040213/WENHUA/200402134.htm

内容:

网吧岂能当作驼背治

■慕毅飞

网吧,早就是烫手的热山芋。要管,管不好;要关,关不了。四川泸州倒是出了个新招:将全市300余家网吧全部集中定点经营,对不愿进驻集中定点场所的营业性网吧,一律关停(2月12日《华西都市报》)。

如此说来,日后若到泸州出差,碰到自带的手提电脑上不了网,要想就近找家网吧收发个邮件,可能就没戏喽。

要是定点集中也算个办法,可以如是管理的,又何止网吧?

饮食摊点不好管,油烟、污水、噪音,再加上食品安全;公共厕所不好管,要弄干净人不够,弄不干净招人嫌……若也来个“全部集中定点经营”,“对不愿进驻集中定点场所的”,一律关停,岂不省心?只是这以后的吃喝拉撒,就会难以上青天。

其实,类似的管理模式还多着呢。划定禁讨区,不就因为流浪乞讨不好管,赶走不人道,留下嫌脏乱?划定禁放区,不就因为烟花爆竹不好管,不禁有人怨,禁也有人怨?这下好,“定点集中”,或放在眼皮底下,或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可谓异曲而同工。

来自泸州的消息说,在经营者看来,强行“定点集中”势必导致恶性竞争,同时不方便就近上网;部分花大本钱装修了门面的经营者更是忧心如焚:这巨额装修费,谁来买单?真要把网吧管得关门了之,还真不好说是政府的本事。就像乞丐只能在一个地方乞讨,爆竹还得专扰一方的人,都算不得什么上策。

古代有个笑话,说有个医生治驼背,是往驼背上压石板,背是压直了,人却没气了。政府管理社会,要是沦落到医生治驼背的水平,是要贻笑大方的。

发表于 2004-5-2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指挥枪你该不是想在这引起公愤吧`!!!

小心有看不顺眼的把你给“咔嚓”了哦`?

呵呵````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把你“咔嚓”了的```犯法的事俺不做``

发表于 2004-5-2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厕所到哪里驱勒!

这是啥地方呀,就是思想不集中出问题啦!发票检好哟!哎废话少说我到底还能夹多久------。

发表于 2004-5-2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8]

发表于 2004-5-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选举权,一切都空谈

应逐步推行直选各级议员、县长、市长、省长......孔子说“选贤与能”。

政改要稳中求进,不可冒进,但不可永远停滞不前!

发表于 2004-5-2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些社会问题和责任强加在经营者身上.回避现实社会存在问题,现今很多的家庭孩子的父母在为生活奔波..还故不及自身..更何况孩子,绝对的净土给孩子是我们大人的错觉也是不可能的至于网络的好与坏你应当听听孩子们的声音,另外所谓的实名卡是某些开发部门利用及不正常的手段买通舆论和政府的管理部门以种种名义答到自己的目的。.

发表于 2004-5-22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网吧业主都是出了自己血汗钱的,哪个能够说不爱惜自己血汗钱.可是大家都应该明白安份守纪经营自己的网吧,不敢得罪主管部门,到头来还是要集中.难道网吧真的这么找钱吗?集中后大家的收入不会减少吗?减少了主管部门的讲到过怎么补偿吗?

被强奸的女性上告叫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利.可是.........................

目前网吧业主的遭遇不如同遭受强奸吗?上告,去哪里?说不定落个不法分子的名称.

诚恳的希望大家都爱惜这个属于人民群众的交流平台!!!!!!!!!!!!!!!!!!!!!!!!!!

发表于 2004-5-22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哦,我们和文化局的几娘母有幸成为焦点访谈的焦点哦,好安逸哦,各自捅向天,越高越好,不要灰心,网吧业主些雄起!

发表于 2004-5-22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州市文化局开始下手了,听说今天清早大八晨的,文化局的局长,科长和稽查大队长就跑到长起桥,把唯真网吧查了,找了个借口就把别个的证件没收了,看来他们要下手了哦,大家要千万小心哦,不要让他们被逮到粑粑哦,

发表于 2004-5-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就有电脑,我也让我的儿子上网,我的孩子并没有变成什么迷恋网吧的孩子。这不是网络的错,是利欲熏心的人,败坏了网络的名声。再说上网要登记身份我不同意。我看只要出示一个能证明自己是成人的证件就可以了。关键是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而不能为了省事要网吧老板代替执法。试问我们到饭店吃饭要不要登记?我们上网要登记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人喜欢这样做

发表于 2004-5-2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快快,腐败分子,贪官污吏们,发财的机会又来了!

发表于 2004-5-2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州文化局网吧集中的黑幕

一:2003年以前文化局收"文化管理费"不集中!!

二:2003年以后国务院文化部取消文化管理费他们没有收益了要集中.!

三:没有利益了干脆来个自己经营网吧,集中四个点实际就是文化局的人开的,具体提议实施案的人是市场科科长:陈国正,文化稽查大队长:徐红建.张庆!

四:现在的文通网吧就是文化局的小集体投资的网吧,当初招标办公室就设在泸州市文化局稽查大队.!

五:文通网吧开了以后生意不好,就提出整治网吧,来个突击检查,凡是开通宵的,未成年上网的一律罚款10000元,自己的文通网吧就不查(在此之前没查过)使得有的网吧交不了罚款不得不关闭!

六:在强制集中,提出不符合合同的条款,削私人经营权,侵犯私人财产,文化局包赚不赔!

七:泸州市文化局稽查队长徐红建在一次饭局上是这样说的:网吧就是要整死一些,吓趴一些,让他们规矩给老子集中!!!!!!!!

发表于 2004-5-2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州当局是哈嘛批哦,这样做简直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最后整的泸州人哦,整跨了泸州网吧,政府财政收入就少了,要收够那么多的财政收入不还是要从泸州人民的头上找哦.集中经营的话,我们上网要跑好远哦!!!!!!!!!!![em02]

发表于 2004-5-2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还不错

发表于 2004-5-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泸州市文化局可以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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