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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雨晨风

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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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风奕[/I]在2006-1-21 23:12:00的发言:[BR]

偶不过对8387楼的贴子发了点不同意见,就给偶封了,木得意思嘛,版版你还不下班嗦?

[em02][em02]
就是 我也说了几句 怎么就是没见帖子?是不是还在审核哦?我没有骂人哈,也没的过激语言哈 [em03]

发表于 2006-1-2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遭了 被抢劫了3次 还是连续的 我的资产连续缩水 先遭1/4 再来两个10% 今天晚上治安不好哈[em02]

发表于 2006-1-21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让我说一句[/I]在2006-1-21 19:37:00的发言:[BR]

我看这场关于三河场收费站的争论

关于三河场收费站的争论已经持续这么长时间了,我认为这场争论反映出省、市、县(区)利益的博弈,反映出新时期公民与政府的博弈,也反映出新时期行政工作的特点:行政透明。

在这场争论中,政府、网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等等都没有错,都从各自服务的角度出发对三河场收费站的存亡提出了诉求。

站在新都区的立场三河场收费站该撤。三河场收费站提高了新都区的进入成本,增大了物流成本、阻碍了发展,甚至可以把它提高到更高的高度去评说。三河场收费站对新都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我想提出这样的问题:没有大件路、没有成绵高速公路新都区又会怎么样呢

站在政府的立场三河场收费站不应该撤。如果三河场收费站撤了,会对大件路、成绵高速公路、成北进出口公路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从更高的层面上讲可能影响到整个四川的招商引资形象和投资环境。然而,这个收费站的存在确实损伤了新都区的利益。

政府利益与公民利益的冲突、全省利益与新都区利益的冲突不是能够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可以协调的,这里需要的是双赢,而不是零和博弈。

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在你家门口建个收费站 你还会这样说吗?这里面存在很多问题 不是ZF利益与公民利益的问题 ZF和老百姓的利益是一致的 [em03]

发表于 2006-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不发了 还是发不出来。。。[em04]

发表于 2006-1-21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三河场收费站引来民怨沸腾,而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新都区宁可自己掏一亿来修条不挣钱的绕路,仅仅只是为了给自己打开一条发展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血路吗?在不给钱就连车都别想出门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思考:新都突围难道只是个案?亦或是一个正被掩盖着的严重社会问题?新都要冲破的是什么?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收费规定的时候,有没有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对于这种种的问题,你有什么样的意见和看法?我们欢迎广大网民通过手机编辑短信,发表你的意见(移动用户发送到01810444、联通用户发送到6810444)。同时,网民朋友也可直接拨打四川新闻网热线电话028-86512862,或者登陆我们的论坛进行讨论。
f14

发表于 2006-1-2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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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

发表于 2006-1-21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6-1-2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三河场收费站的违法情况,刘明英等代表指出其四点违法行为。

一是三河场收费站的设置审批程序不合法,根据《公路法》第64条规定,收费公路设置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而该收费站只是依据了省政府的一个会议纪要;

二是收费站的收费标准不合法,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才能允许收费,并且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该收费站的设置及收费标准未经过听证,收费高达7元是明显违法,而且严重损害了公路的公共性;

三是收费期不合法,成德大件路收费年限是10年,按理说该收费站的收费年限准确地说应该是1986年到1996年,到现在为止已经严重超期收费长达10年之久;

四是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法定程序,高笋塘三河场段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为改变成都北门出口的交通状况,实施的一项市政设施扩建工程,属于城市道路,设置收费站是严重违法的,它并没有经过必要的听证会认定。

  鉴于此,刘明英等代表建议政府尽快依法撤销三河场收费站。刘明英等代表认为,三河场收费站已经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收费站做出撤除处理的意见,为防止此问题议而未决,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将此议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议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依法撤销该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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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说一句"网友,好好读一下上面的提案,咋个双赢法? 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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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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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鸟.发啥都是敏感的,太伤感情鸟.


发表于 2006-1-22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让我说一句[/I]在2006-1-21 19:37:00的发言:[BR]

我看这场关于三河场收费站的争论

关于三河场收费站的争论已经持续这么长时间了,我认为这场争论反映出省、市、县(区)利益的博弈,反映出新时期公民与政府的博弈,也反映出新时期行政工作的特点:行政透明。

在这场争论中,政府、网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等等都没有错,都从各自服务的角度出发对三河场收费站的存亡提出了诉求。

站在新都区的立场三河场收费站该撤。三河场收费站提高了新都区的进入成本,增大了物流成本、阻碍了发展,甚至可以把它提高到更高的高度去评说。三河场收费站对新都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我想提出这样的问题:没有大件路、没有成绵高速公路新都区又会怎么样呢?

站在政府的立场三河场收费站不应该撤。如果三河场收费站撤了,会对大件路、成绵高速公路、成北进出口公路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从更高的层面上讲可能影响到整个四川的招商引资形象和投资环境。然而,这个收费站的存在确实损伤了新都区的利益。

政府利益与公民利益的冲突、全省利益与新都区利益的冲突不是能够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可以协调的,这里需要的是双赢,而不是零和博弈。

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你个胎神,劳资快要睡觉了还忍不住想骂你!!劳资看你全篇文章体现你还有点文化就是博弈两个字,不过那两个字从你狗嘴里吐处来喊人想呕吐!你写个球哦!!!爬你妈的,
发表于 2006-1-22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永远应该是一致的,倘若哪天政府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弃人民的利益而不顾,那人民只有重新选择一个能够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府,因为人民可以选择政府而政府不可能选择人民。政府是儿,人民是他娘,儿能选娘吗。

发表于 2006-1-22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坚持就是胜利88在2006-1-22 0:49:00的发言:
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永远应该是一致的,倘若哪天政府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弃人民的利益而不顾,那人民只有重新选择一个能够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府,因为人民可以选择政府而政府不可能选择人民。政府是儿,人民是他娘,儿能选娘吗。

[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注意哈,我们的帖子上开始混入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大家注意分辨哈,比如网友“让我说一句”之类[em02][em02][em02]
yxb

发表于 2006-1-22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坚决要求撤除不合法的三河场兽匪站!

发表于 2006-1-2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些网友真厉害哦!

1、“公路是公共产品或者是公益产品”这样的判断本身就有问题,判断一个产品是否是公共产品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家的财力、文化、习惯、科技发展水平等等。同一物品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属性是不同的。

2、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党和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任何一个政党都宣示的。任何一个党和政府它可以宣示:我们代表大多数公民的利益,而不能宣示它代表每一个公民或者少部分公民的利益。

3、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全国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四川省政府代表全省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成都市人民政府代表全是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新都区政府代表新都区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或者孰重孰轻,这四级政府的看法和决策是不同的,这是很正常的。

4、论坛是论理的地方,不是骂街的地方。

发表于 2006-1-2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让我说一句在2006-1-22 10:47:00的发言:

呵呵,这些网友真厉害哦!

1、“公路是公共产品或者是公益产品”这样的判断本身就有问题,判断一个产品是否是公共产品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家的财力、文化、习惯、科技发展水平等等。同一物品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属性是不同的。

2、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党和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任何一个政党都宣示的。任何一个党和政府它可以宣示:我们代表大多数公民的利益,而不能宣示它代表每一个公民或者少部分公民的利益。

3、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全国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四川省政府代表全省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成都市人民政府代表全是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新都区政府代表新都区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或者孰重孰轻,这四级政府的看法和决策是不同的,这是很正常的。

4、论坛是论理的地方,不是骂街的地方。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什么"同一物品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属性是不同的"那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释不清的东西就是具有中国特色,还有你的解释太过于抽象,我们都不太理解你的具体意思,还有你的第2\3条的意思就是要举行全国人民投票看在这个国家是不是大多数公民都支持撤掉全国的收费站,你觉得哪种可能性最大?

还有就是你把问题扩大了,我们现在考虑的不是整个国家的收费站问题,就三河收费站而言他的确是让人忍无可忍,它的存在姑且不说对新都的影响,对整个成都的发展或者是四川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这里我就不说什么成德绵一体化的空话了,交通问题都不能解决的话还搞什么

还有就是打开天窗说亮话,不说什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这么抽象,你干脆说你代表收费站那小部分人的利益,我代表我们部分百姓的利益---通行权

发表于 2006-1-22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多谢"让我说一句"提高了我们的激情,是我们帖子的点击成倍增加,多谢,但下次说话时不要那么深奥,我们百姓只能看的懂简单点的,我记得美国总统演讲时都用最易让百姓听懂的东西,最好举点事例让我们更清楚你的意思[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让我说一句在2006-1-22 10:47:00的发言:

呵呵,这些网友真厉害哦!

1、“公路是公共产品或者是公益产品”这样的判断本身就有问题,判断一个产品是否是公共产品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家的财力、文化、习惯、科技发展水平等等。同一物品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属性是不同的。

2、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党和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任何一个政党都宣示的。任何一个党和政府它可以宣示:我们代表大多数公民的利益,而不能宣示它代表每一个公民或者少部分公民的利益。

3、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全国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四川省政府代表全省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成都市人民政府代表全是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新都区政府代表新都区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或者孰重孰轻,这四级政府的看法和决策是不同的,这是很正常的。

4、论坛是论理的地方,不是骂街的地方。

还有你犯了唯心主义的通病,你自己觉得不撤收费站是代表的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撤了反而不是代表大多数公民的利益,你的这句话有什么根据吗?或者说是是尊重客观事实了吗,你是从实际出发了吗?

还有矛盾的对立统一,我们在相互斗争中,矛盾是相互转化的,我们还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这里的主要矛盾就是广大百姓和小部分利益集团的矛盾,次要矛盾就是小部分利益集团和少数股民或者说是投资人的矛盾,在这里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

发表于 2006-1-22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6-1-2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让我说一句在2006-1-21 19:37:00的发言:

.........

站在政府的立场三河场收费站不应该撤。如果三河场收费站撤了,会对大件路、成绵高速公路、成北进出口公路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从更高的层面上讲可能影响到整个四川的招商引资形象和投资环境。然而,这个收费站的存在确实损伤了新都区的利益。

政府利益与公民利益的冲突、全省利益与新都区利益的冲突不是能够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可以协调的,这里需要的是双赢,而不是零和博弈。

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是损坏了经营者的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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