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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anyongzhong

[群众呼声] 四川在线仗势欺人 民工四年维权讨要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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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网络不太通,是不是网军在演习?


国防部证实建网上蓝军称为提高部队网络防护
  2011年05月26日 02:3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媒体报道中国解放军建立“网络蓝军”时,国防部发言人、新闻事务局局长耿雁生大校表示,“网上蓝军”是为提高部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设立。

  在例会上有媒体问:美方称每天都探测到大量试图侵入其网络的黑客袭击,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国。据《解放军报》报道,广州军区组成了专业化的“网络蓝军”,请问这个“网络蓝军”是否是中国的网络部队,其建立目的是不是对他国实施网络攻击?

  对此,耿雁生回应称,当前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际性问题,它不仅影响到社会领域,而且也影响到军事领域,中国也是网络攻击的受害者。目前,中国的网络安全防护还比较薄弱,着眼提高信息化能力水平,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是军队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之一。解放军建立了“网上蓝军”,这是根据训练的需要,为提高部队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而设立的。

发表于 2011-5-2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在线是四川日报的网站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澄清的是,四川在线并不等于是四川日报的一部分。四川在线只是四川日报报业集团的一个子媒体。它是扯虎皮,做大旗。既使在法院,也多次有法官问我,你告四川日报?这纯属误解。四川日报是四川省委机关报,是党报。而四川在线只是川报集团一家小公司。我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在于一些混进四川在线的副总、总经理以权谋私,挟私报复。出问题恰恰出在四川在线未由中共党员担任总经理的时期。他们不讲党纪国法,一朝夺权,就把令来行。出了问题,又无人出来解决。现在只有依靠政府、法院,向四川在线讨要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问正义道,正义路不通。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什么世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高院法官表示,我的诉求全是新增加的诉请,建议我去成都市司法局咨询是否应该申请民事再审,建议我学习民法“一事不再理”原则。这就奇怪了。基层法院认为一事不再理,暂不受理全部诉讼请求。省高院又认为是新增加的请求,也不愿再审。既然可以另案诉讼解决,基层法院就该受理,如果不能另案诉讼且符合再审的规定,省高院就该再审。基层不立案,高院不再审,这不是法律的公正。两者之中,必有一个程序有误。
     省高院的法官说,四川在线递交了答辩状,但是现在省高院仍未送达。我强烈要求送达四川在线的答辩状,公正司法,还民工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法院设网监督民事案审理全过程
发表日期:2011年6月7日   

    法官所办案件,全程在法院网络系统公开。近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该省在全省211个法院实施民事案件网上同步办案,办案情况可随时在网上接受监督,杜绝“抽屉案”。四川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网上同步办案接受监督的省份。
  所谓“网上同步办案”,是指四川省在省内211个法院建立统一的网上办案系统,法官审理每一件案子的流程都要在网络上体现。法官立案、庭审、合议、判决等都会上网,院长、庭长、法官经授权可查看审理情况。
  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主管院长、庭长会在系统上标注建议,建议也保存在系统中,相关法院人员都可查阅。
  四川省高院一民事庭法官告诉记者,过去有一些法官违规裁判,根本原因在于法院内部的监督不够,内部搞“小动作”存在空间。而新系统把审案放在法官看得见的环境中,案件审得不对,同事看得见,庭长、院长看得见。
对话
  “监督不会影响法官独立”
  四川省高院副院长称网上公布审判过程是大方向
  新京报: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监督系统?
  陈明国(四川省高院副院长):法官办案时,庭长、主管院长等随时可以通过系统观察,只要有违规出现,只要当事人或有人反映,随时都可以查阅。对法官来说,就像背后有一双甚至多双眼睛盯着他,这双眼睛在你正常工作的时候不会干预你。
  新京报:网上同步办案的最大好处是什么?
  陈明国:网上办案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有效监督但又不干预办案。
  法官可网上监督院长
  新京报:实施之初,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陈明国:刚开始,很多法官不是很接受,特别是一些老法官,认为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但是,当他们适应后,绝大多数法官非常肯定非常积极。另外,以前对院长、庭长没有监督。现在不是,案子在网上报给院长、庭长后,网上都有记录。作为庭长、院长,你要是不批,时间耽误或出现问题,是要承担责任的。以前院长、庭长想批条子,现在不行,因为都在网上,大家都看得见。
  新京报:系统实施后,错案率下降了吗?
  陈明国:肯定是有所下降的。我举一个例子,裁判文书现在网上评查,出错率大大减少,文书质量提高。
  网上同步办案可复制
  新京报:西方法院给法官办案完全独立性,四川的这种监督是否有干涉法官办案独立性之嫌?
  陈明国:西方强调的是法官个人独立,对法官的监督更多依靠自律,这有一个前提就是法官严格选拔制度。中国的法官选拔制度和西方不太一样,接近于公务员选拔,加上处于转型期,所以法官高素质保障不够,完全靠法官自律还做不到。不过,网上监督,不会干涉法官正常办案。
  新京报:你认为这种监督可以复制吗?
  陈明国:我觉得应该有可复制性,至少应该是发展方向,最高院已经在多种场合进行了肯定。法院审判工作逐步向社会公开,这是大方向。我们现在也在考虑这套系统通过更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来源: 2011年6月7日《新京报》,《人民网》、《中新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等各大网站均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我又向省高院立案二庭法官要求送达四川在线的答辩书。法官仍然表示不给,但不说明理由。我要求法官在裁定书里释明我的诉求是否属于"一事不二理",法官表示不,她担心我把裁定书作为证据提供。其实法官的担心是多余的,如果是公正的裁定,就不怕提交到任何部门。
    虽然我现在也担心“暗箱操作”,但省高院表明也在监督民事案审理全过程。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法官最后还是会公正办案,经得起各级法律工作者、群众检验。

发表于 2011-6-9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功名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笑笑更健康" 网友的贴子,大概是一个卖粽子的。眼中只有利益。悲哀!不过你的说法很现实。

发表于 2011-6-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1-6-1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应该是讲理的地方,如果法官都不依法办事,有证据的打不赢有权势的,就不仅仅是法律的悲哀。
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我和四川在线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男性仲裁员、男性法官充满阳刚之气;遇到女性仲裁员、女性法官就乌云密布。也许男人是理性的,而女性则是感性、更易见风使舵、胆小怕事。很不幸,现在又是女法官在断案。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唤法治公正,我本真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榘。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末位淘汰”做法合法性及效力

  法制网杭州6月23日电 记者袁定波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行之后,再过几天社会保险法也将实施,这将较大地拓展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纠纷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据介绍,目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是当前劳动关系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我国劳动争议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民事手段依法制裁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行为。要以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价值依归,对用人单位施行的"末位淘汰"、"竞争上岗"等做法,要严格审查其合法性及其效力。
  目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正处于关键阶段,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最长加班时间等制度,都具有强烈的保护劳动者人身权益的立法目的。奚晓明强调,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益。通过裁判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手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发表于 2011-6-2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吹自擂有本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6-2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吹自擂,一定有其目的。但“牛皮”总会吹破的。我相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人身权益不是“吹牛”,我更原意法官“有本事”。
   四川在线搞“竞争上岗”,拖欠工资,做法不具合法性和效力。

祝贺四川日报的网站“四川日报网”今天上线。

发表于 2011-7-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高院通知明天去拿结果.估计高院不会审理。但是高院会对本案作出什么性质的判断,仍未可知。关系到劳动者诉权,裁定是否公正,只有拿到时结果才会明白。

发表于 2011-7-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去省高院拿了民事裁定书,省高院的三位女法官惜墨如金、大音希声,在裁定书内认为,我的加判请求不属再审审查范围。应该说女法官的裁定程序正确,做到了中立。如果省高院受理了,再驳回请求,那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大门就关闭了。司法公正道路虽然曲折,也不是完全没希望,必竟还是有众多基层法官不畏强权、捍卫真理,关键就看什么时候遇到。是否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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