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法院第八审判庭门外还挂着一幅书法作品,"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尘”。
法官用什么来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不是靠演讲、做报告,而是靠撰写的判决书。作为诉讼活动的载体,一份层次清楚、逻辑严密、论证透彻、说理充分的判决书无异于一篇精彩的论文,能充分展示法官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对案件敏锐的感觉以及公正的办案作风,能真正达到调控利益,平息冲突的功能。
锦江法院张俊法官的民事判决书中既未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充分列举;也未对采信与不采信的证据说明理由;更未充分说明判决结论的依据。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形成过程,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形象。枉法判案、枉披法袍。
法官本该是中立的角色,张俊法官直接当黑哨,“裁判进场打假球”,对黑心企业投怀送抱。张俊为何不叫“陆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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