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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麦子仲秀

麦子坐堂:接受免费法律咨询(有问必答,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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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378:)

 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签个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4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表示肯定

发表于 2012-3-1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顶你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仲秀 发表于 2012-3-14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麦子仲秀 的帖子

应莽嫂电话委托,不才代小莽拟了一份申诉词: 本人小莽,男,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 ...


《羊城晚报》2012年3月15日A11版《网传法院副院长偷情 网友转发求辟谣被拘1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战马

电影从一个看上去有些疯疯癫癫的原战斗英雄以令人咋舌的高价应价购买了一匹战马开始,有人说电影史诗般的描述了一战的残酷……我却从中看到了英国法治体系对于民众的影响。
尤其是那个农场租赁户女主人拿着毛衣签子咄咄逼人一番对话,更是诠释了 物权法定 在他们那里的庄严。真真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物权对与私产的保护。哪怕人家只是一个承租人。在那里,那个年代,法治就已经如此保护她的民众了,在那里,那个年代,契约精神就已经深得人心。
镜头一闪,我们看到战争,撕破了国界线,一队士兵冲进了老人的庄园,老人向起疾呼:这是我的私产……虽然这些呼声在战争的残酷下很力不从心,但是我们依然看到一个法治环境下给予民众的底气和信念。

发表于 2012-3-1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仲秀 发表于 2012-3-15 1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转帖:http://yuxiangzhen.blshe.com/post/60/766475

今天3.15是打假日,在这个日子公布,真值得玩味!!

发表于 2012-3-1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2-3-19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机签到

发表于 2012-3-1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你好!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我2012年2月14日在政府新区和锦名苑2期锦江岸看了套房子,当时打算买下,售房小姐让我们交诚信金说要给5万,当时我还问了售房小姐,我说怎么要交这么多,她说开发商策略不一样有的地方是叫1万,但是交1万的是不能退的,我们这个交5万是可以退的,所以当时就交了5万,开发商给我开的收据,上面明确写的是诚信金5万。并且我和开发商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但是现在我父亲突发脑溢血,急需用钱救命,昨天我去退,开发商说这个不能退,就算要退也要扣手续费。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那5万能退出来吗?是否需要交纳所谓手续费?谢谢!

发表于 2012-3-1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你在哪啊?急啊~

发表于 2012-3-1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2-3-1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ken1980cn 发表于 2012-3-19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麦子,你好!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我2012年2月14日在政府新区和锦名苑2期锦江岸看了套房子,当时打算买下, ...

应当可以全额退,并且你无须承担手续费。
无论是开发商自立名目的手续费,还是转款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都无需由你承担。

希望你父亲可以尽快好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0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3-2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友谋希望能得到国内广大律师朋友的帮助和指教:

我就复制转发了南充袁某某与XX偷情一帖,被拘留5天:2012年2月12日我接到南充嘉陵区五洲食品公司吴某的电话:“说网上很多关于袁某某与XX偷情的帖文,说我会上网,叫我帮忙转发一下,他上不来网。”2012年2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我就复制了2012年2月2日蓬安论坛上发表的袁某某一帖转发到南充论坛上,当天下午2点左右就被南充市网监支队带去南充市公安局调查(没有传唤证,没有嘉陵公安机关的协助)。后又发了个“向广大网友求助,希望广大网友关注”,2012年2月28日,嘉陵区公安局网监大队传唤了我,2012年3月3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公安局网警又把我带走,下午就进了南充市拘留所。********原因是涉及到南充市一官员的敏感问题*****说我诽谤他人。

我不得不承认五洲食品公司是与我有债权债务关系,但当时在百度上搜到这帖文距原帖文发帖时间已经有10多天了,没有人删除,没有辟谣,就没有想过多就复制转发了......另外我2月15日上午10点才复制转发的,当天下午2点左右警察就找到了我,说明警察在找我之前就另存了我发的帖文,并删除了网上我复制转发的帖文,其间只有不到4个小时的时间,并没有造成多大影响。为什么我还是被拘留了?我真的搞不懂,请广大律师朋友帮忙分析一下,我到底该不该被拘留?为什么?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问题,要讲究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细节;单独这段文字的描述不能说明任何,如果李先生认为拘留有错,可以向王先生那样申请复议,依法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2-3-2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期一天气晴

 楼主| 发表于 2012-3-2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星期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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