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正义雨点

嘉陵区燕京派出所:被招警察身高改9公分,疑似造假,四川人事厅说这样也算合格?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小跑跑 发表于 2011-12-19 1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帮楼主顶上去,我们要看真相

看刘宇照片就是“真相”,;P  看结果就坚持多多的顶上去。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铃音 发表于 2011-12-19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心态问题

腐败分子才变态。

发表于 2011-12-1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鸟 发表于 2011-12-19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支持楼主。

:handshake: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鸟 发表于 2011-12-19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支持楼主。

:handshake:victory:坚持多多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对糊涂 发表于 2011-12-19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起

:handshake: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小跑跑 发表于 2011-12-19 1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帮楼主顶上去,我们要看真相

全国人民,都要求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彼岸本无岸◆ 发表于 2011-12-19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要看真相

多多地顶,只要坚持持久战。

发表于 2011-12-1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没有义务为你调查取证。法官的任务就是“根据证据,依法判决”。你如果不提供证据,法官是无法支持你的主张的。比如,你说你的门面三个月的租金是多少,你就一定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的你的说法,而不是让法官去替你调查,如果你拿不出证据,只凭你说,法官凭什么相信你呢?建议你找一个好的律师,我分析,二审,你的代理律师如果给力,你的二审可能会赢。你如果二审还象一审那样认为你天然该赢,你就一定还会输。

发表于 2011-12-1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上一帖发错地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宇正是警方需要的“人才”,德智体都差,档案上刘宇,太标准了,傅主任说,

我们调查医院,招警体检标准170cm就合格了,当时体检的人多,看到这个人这么高,

所以量身高时就凭感写身高174cm,主要称准体重,当时称体重64kg就称准确了的,量身高就随便写。体检居然凭感觉写?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笑了,荒唐这个人凭感觉看都是1米8以上。不管是174cm还是183cm,身高就合格了,拿不出55kg证据。

傅主任说:刘宇127斤我们就辞退,128斤我们就不辞退。请示了省人事厅,不服到省上去告。既然身高合格了,为啥还要改身高?

而且还是改矮了9cm!当警察应该是越高大越好啊。请给个合理的解释?按规定:“鸡胸,不能录用”。体检标准是身高-110=标准体重,

174-110刚好等于64kg,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刚好改成标准身材,改得太标准了,分毫不差。:@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I'M_MAN 发表于 2011-12-19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上一帖发错地方了~~

在发帖子就是了,多多顶。: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19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正义雨点 的帖子

那---别个要是练瓜千斤坠滴,啷个办尼?!{:3_5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区燕京派出所也出名了,粘刘宇的光。刘宇现在是网络红人,红片全国网络。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人民警察,象个吸毒犯,骨瘦如柴,刘宇现在比当年胖多了,象国民党拉壮丁。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把节里一把火 发表于 2011-12-19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正义雨点 的帖子

那---别个要是练瓜千斤坠滴,啷个办尼?!

   问嘉陵区燕京派出所,派出所需要刘宇这样的“人才”。他自己说,进入公安队伍已快满3年。

将符合提拔要求。说我在这个时间段做出这种事,居心狠毒。 值得深思?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I'M_MAN 发表于 2011-12-19 2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没有义务为你调查取证。法官的任务就是“根据证据,依 ...

这是腐败违规违纪,跟民事诉讼俩回事。我举报的虚假证据,我就法律责任,定位诬陷罪。如果我说假愿意伏法。

你还没有看懂帖子吗?有那个坏人做了坏事,还敢公开说自己做了坏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鸟 发表于 2011-12-19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支持楼主。

多多发帖子顶。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