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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值班编辑3

[通报]仁寿县公安局民警刘强执法行为不当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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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slovely": 你这个"发言人"好象对仁寿人有深仇大恨,

你是人就说人话,若果真是狗,广大网民可以谅解你的

发表于 2006-7-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slovely": 你这个"发言人"好象对仁寿人有深仇大恨,

你是人就说人话,若果真是狗,广大网民可以谅解你的

发表于 2006-7-2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真的被我说中了!

你别生气嘛,有气质就别去那当警察!

发表于 2006-7-2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如果不服,也可以拿出证据,替你的同伙去省人大上访,争取宽大处理!

发表于 2006-7-2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讲求证据:一、你是不是仁寿人?二、你是不是刘强的同党?

发表于 2006-7-2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lovely在2006-7-27 11:57:00的发言:
异地抓人抓的又不是死刑犯人,只是行政出发5天的人,他们慌什么嘛?非要去省人大抓将要报告事情的上访者,他们是不是怕泄露撒子事情哟?

这个哥子說的切中要害哈。

发表于 2006-7-27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其实我真正的身份是...卧底

发表于 2006-7-27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省人大保卫处的一个副处长叫李文强是程柏林的亲戚,是他利用人大的影响力中伤仁寿警察,身为国家权力机关的

 

工作人员支持歪风邪气,失去了公务员根本的立场,也失去了你的人格,严重败坏了人大的形象,省人大也应该对

 

李文强这种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人大的威严

发表于 2006-7-2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程柏林花钱请的帮手呀,说不定你就是"雷宏"那个夫去职业道德和良知的记者吧,

你也没必要紧张吧,

你报道的是实事,为何网上还要删呢

你感直面你的良知吗

发表于 2006-7-27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slovely":

你是程柏林花钱请的帮手呀,说不定你就是"雷宏"那个夫去职业道德和良知的记者吧,虽然你是程柏林的亲戚,还有人大的李文强(保卫处副处长)也是程柏林的亲戚

 你们也没必要紧张吧,

你报道的是实事,为何网上还要删呢

你敢直面你的良知吗

发表于 2006-7-27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成都小三在2006-7-27 12:28:00的发言:
哈哈,刘强同志,这下该你到省人大上访了!

说得好啊,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无论社会身份有何不同,无论富贵贫寒,我们首先是一个公民。一个应该得到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人”。

作为历史上最牛派出所的领导,刘强也是一位公民。如果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处罚,刘强有权申诉,在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的同时,也可以到省人大上访。省人大应该接受刘强的上访,同时,省人大有权保护刘强作为一名公民在上访期间不被其他行政机关拦截,省人大也不能允许刘强在其大院被抓捕。

发表于 2006-7-2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步行者06在2006-7-27 11:49:00的发言:

失心人,你对案件如此清楚.呵呵,非亲即戚,怀疑中....

也许上访者有错,还是大错.但上访是公民的权利.

问:能否到人大抓人...

怀疑中........算了还是混吃等S,难得看...

谁混吃等S?

出口伤人,只能说明你的人品有问题,还能说明什么?

    对于程柏林,他被行政执法在先,另外,也没用尽法律规定的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而是直接去省人大上访,还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上访者。派出所的执法虽然有正当性,但是在执法方式上,显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法律上从来没有规定,人大的办公场所可以庇护违法者。在历史上,教堂、租界可能成为庇护场所。在现实情况中,军队大院以及级别稍高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都不能随便进入,必须经过登记等,但这并不能说明人大的办公场所不应成为执法场所。

发表于 2006-7-2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省人大是不是只会通知基层去接人的机构哟

  啥子人大,是"人"大,"官"大,

发表于 2006-7-2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24楼草寇

    陈死兄弟,你激动啥子嘛,急又没急出个名堂来!!!

   给我的最直观的感觉,你虽然是刘强先生的同伙,但跟“老流”相比还不在一个档次啊!起码相差10倍!典型的法盲、浑求!!表面上看起来你还会列出个12345来,但你自己看一看,或者拿给你的稍微懂法的朋友看一看,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的那些“观点”全都是小学生的水平!!还要大大加强学习才行哟!

    你要相信,记者之所以敢写、敢报道,就不害怕诬陷、恐吓!!!可以随时接受任何调查!!!正义始终会战胜邪恶!!!处理刘强就是铁例!

    就打人事件本身,程柏林该不该受行政处罚,先用凳子砸向程的西部自愿者周兵又该不该受到行政处罚,相信相关方面会认真核实,你我着急何用?

    就《警察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而言,是非毫无争议!!!之所以现在有些人现在还站出来叫得这么凶,我认为这是与刘强代受的轻微处罚有关,也许又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理智的说,大多数网民对仅刘强代受处罚是不服的,试想,如果不是刘强去,肯定还会有其他警察要去,因为,“在程柏林进入会场之前实施捉拿,抓回仁寿”,相信一定是道死令。更何况,这些镇政府的干部,又是谁给的特权,又是谁给的这个胆子让他们去省人大抓人???难道不应该受到严惩吗?

   强烈要求省人大站出来,主持公道!!!不应该纵容了!!!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7-2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lovely在2006-7-27 12:19:00的发言:
哎,仁寿人哇,没素质的仁寿人!

请注意你的言语!!!

发表于 2006-7-2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剧!!![em02][em02][em02][em02][em02][em02]豁老百姓的

发表于 2006-7-2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abc_abc在2006-7-27 0:35:00的发言:

  殴打他人者到省人大上访,凭什么?凭自己被治安行政拘留了五天吗?

  可是,他上访也应该到省信访办哦?!为什么他要到省人大上访?难道他作为医院的院长这点常识都没有?!还是他在省人大有朋友撑腰?!

  呜呼,······我国的法律呀,地位何在?

发表于 2006-7-2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是"眉山市公安局和仁寿县公安局依照相关规定,",而且仅仅是"刘强".值得回味!!

发表于 2006-7-2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第6楼[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7-27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我不是记者,二也不是什么的亲戚,我是网民一个,喜欢到处逛

那你呢?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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