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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值班编辑3

[通报]仁寿县公安局民警刘强执法行为不当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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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些文化人记者又要使什么阴招了, 要违背职业道德和良知去歪曲事实损人了,

或者,敲诈人钱财了,

  大家看嘛,这些人要发疯了

同时欢迎有正义感的有良知的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到仁寿,到高家去客观公正采访报道,还原事实真相给世人一个明白

发表于 2006-7-2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原图精英组:

   关你啥事了,你算哪根葱!

你说别人跳的同时你不也在跳吗, 连这点儿常识都不懂唆

你不顶多也就算个跳梁小丑嘛

 你就只懂拿材料到人大去..........

你快回去从小学读起,重新学一学法律才来上网算了

发表于 2006-7-27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民警察难

做人兽警察不难

发表于 2006-7-2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是对程柏林的身份认定,“上访者”这个词,无疑是引起网民强烈关注的一个因素,而从本报记者的调查来看,派出所对程柏林的行政处罚在前,张教授认为,民众的注意力现在被吸引到警方执法的方式上,忽略了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性,应该得到执行。对于程柏林,他被行政执法在先,另外,也没用尽法律规定的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而是直接去省人大上访,还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上访者。

  随后的一个疑问是:“警察能否在省人大门口执法?”

  “法律上从来没有规定,人大的办公场所可以庇护违法者。”张教授介绍,在历史上,教堂、租界可能成为庇护场所。在现实情况中,军队大院以及级别稍高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都不能随便进入,必须经过登记等,但这并不能说明人大的办公场所不应成为执法场所。

发表于 2006-7-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堵截上访人,遣送上访人的恶习该是彻底纠正的时候了

上至首都下至地方各级都将上访者列为异端

看到过北京的有关国家权力机关信访机构附近随时有各省遣返上访群众的工作人员及车辆,有的甚至听口音抓人的报道;

有的地方甚至把无上访、上访减少作为政绩看待-----

我们的宪法要赋予公民信访自由的权利干什么呢?

干脆把《信访条例》改为《反信访条例》得了吧!!

1@#

发表于 2006-7-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做人难,做警察更难

[em05]

发表于 2006-7-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39楼的看法!!

发表于 2006-7-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媒体的公正性客观性在哪里?  
发表于 2006-7-2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事件的性质是派出所警察以执法的名义,粗暴阻挠破坏省人大职能部门开展信访工作

发表于 2006-7-27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720日中午12时许,仁寿县人大办公室接到省人大信访办副主任张平通知:程柏林在省人大上访,必须派人立即接回,县人大副主任杨建文即与高加镇政府联系,并要求高加镇政府立即派人将程柏林带回。

高加镇政府立即派镇干部周明、王建军前往省人大,同时考虑到程柏林非一般上访人员,便请文宫派出所协助,文宫派出所则派出指导员刘强、民警向英荣一同前往。

到省人大后,上述4人向省人大接待大厅的工作人员及值岗武警取得了联系,说明来意,并出示了相关证件及对程柏林的处罚决定书。正在交涉过程中,程柏林乘一辆小车来到省人大门口,随同下车的还有两名记者(即《四川仁寿警方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之作者雷宏等)。程柏林见文宫派出所民警到了,便边喊边往省人大北二楼方向跑去,高加镇2名干部和文宫派出所2名民警紧追程柏林到省人大办公区内,在省人大办公楼北侧与北二楼这间的巷道内将其挡住。鉴于程柏林是派出所要执行拘留的违法人员,担心其有过激行为,两名民警便使用手铐将其强制带上警车。

正在此时,一位被两名记者用电话叫来的,自称是省人大办公厅保卫处副处长(事后得知此人叫李文强,系程柏林的亲戚)的人突然下令扣人扣车,不准值岗武警放人,不准带程柏林离开,并对文宫派出所民警谩骂。

经省人大信访办张平副主任协调,在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来人后,于晚7时许,两名镇干部将程柏林带回,行政拘留至今未能执行。

仁寿县公安局对程柏林的处理是恰当的。处理前,文宫派出所到高加镇作了全面的调查取证,程柏林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其进行行政拘留5日,量刑准确,处罚得当。

到省人大带人回来过程,仁寿县几位同志没有过错。仁寿县几位同志到达省人大后,先是与接待大厅的工作人员和值岗武警取得了联系,并说明了来意。正在交谈过程中,程柏林带着记者出现在省人大门口。民警和基层干部将其叫住,说有事要找他,此人见状撒腿便跑。因考虑到此人非一般上访人员,采取了相应的强制措施,也是符合规定的。

发表于 2006-7-27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是个黑窝子

当地警方为什么让其长期存在

发表于 2006-7-2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fsttcn在2006-7-27 8:49:00的发言:
就该警察行为来说,怎么也要开除公职才足以平民愤,扯其他都远了。

      同意,这应该是有法可依的底线!!!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6-7-2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hhhsssyyy666666

你有本事就把证据摆出来,紧到跳,你不累啊!

发表于 2006-7-2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fsttcn在2006-7-27 8:49:00的发言:
就该警察行为来说,怎么也要开除公职才足以平民愤,扯其他都远了。

如你是警察,这样处理你你认为公平吗?

警察只是以执行命令为天职!他只是在执行任务罢了。

最多只是说他的工作方法有点问题,说了不应说的话!好象他并没有违法!

中国现在好象没有法律规定,警方不能在人大所在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规定.

"有抓人手续"就说明他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就说不上是冲击人大.

发表于 2006-7-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网:四川省人大应该为地位和尊严而战

四川仁寿警方强行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面对省人大信访办主任的质问,仁寿警察竟然振振有词地说:“我们今天不存在不当。我有抓人手续,我们来就是抓人的。你们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嘛?你管不了我。”我实在不敢想象,在举国上下共创法治社会的今天,竟然出现如此野蛮、反文明的一幕,且施暴地点恰恰就选在代表着民主、法制进程的四川省人大院内。此时此刻,四川省人大除了强硬起来、为地位和尊严而战之外,已经没有别的退路或者更好选择。

  我不想去赘述省人大在一个省份的地位和尊严,因为我相信任何一个政府机关和稍具民主法治常识的人都非常清楚;我也不想再去重复什么“公民有上访的权利”等等,因为我深信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和那些打击上访者都知道这些基本的道理。但悲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无奈的事实:在仁寿县警方强硬、野蛮的罪恶行径面前,四川省人大的态度确实软弱得让人痛心。他们明明知道仁寿警方的行为是“在不当的地点、不当的时间以不当的形式实施的不当行为”,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质问“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这仅仅是不对吗?这是践踏宪法!这是蔑视民主、法制,是对国家法律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公然挑衅!这是聚众冲击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刑法》第290条第2款明确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这一次,四川省人大能不能以强硬的姿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受损害?!能不能为自己的地位和尊严、为民意和群众期待打一场漂亮仗?!

  一个小小的乡镇派出所所长就敢于非常强硬地对抗省人大主任,并口口声声称自己“有抓人手续”,称“你们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吗,你管不了我”。我相信,这个所长肯定真的会有抓人手续,当然,也肯定不止他一个人认定省人大只是监督机关,没有管辖的权力,否则他们岂敢如此嚣张?!这其实也给四川省人大提了个醒: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什么敢如此蔑视人大?人大为什么在政府部门人员眼里如此没有威信?人大在监督管理和立法治省的过程中到底行使了多少权利?人大在四川省的法制进程和社会发展中到底有没有地位?这一次,如果四川省人大真有勇气为自己的地位和尊严讨个说话的话,那么就不妨一查到底,看看到底是谁批给这些警察的“抓人手续”,到底是谁告诉他们“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让他们彻底明白省人大到底是个什么机构,到底能不能管得住他们!有个道理对任何部门都同样适用,那就是:有为才能有位。

我坚信,这一次冲击省人大事件,深层原因绝非只是这些警察素质低下,也绝非只是个别部门无视国家法律和立法监督机关,而是有着长期的、深层次的原因。所以,我和所有期待民主法治的读者一样,不希望仅仅看到这样的处理结果:几名警察因“素质低下”被逐出警察队伍。我也坚信,渴望找回地位和尊严的四川省人大同点击查看大同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样不希望看到。

  [稿源:红网]

  [作者:刘克军]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6-7-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恶势力是如何猖獗的? 

现在全国到处都在打黑除恶之际,程柏林有省人大的保卫处长做保护伞,已在高家形成了地方恶势力,是仁寿高家地方一霸,正在打击时,遇上了失去良知的和职业道德的记者歪曲事实的报道, 

  你说这是什么世道呀,

你可以拿材料到全国人大常委去啊!紧到在这跳,你跳啥子嘛!跳梁小丑,,,,

发表于 2006-7-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恶势力是如何猖獗的? 

现在全国到处都在打黑除恶之际,程柏林有省人大的保卫处长李文强做保护伞,已在高家形成了地方恶势力,是仁寿高家地方一霸,正在公安机关打击时,遇上了失去良知的和职业道德的记者雷宏等歪曲事实的报道, 

  你说这是什么世道呀,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6-7-2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hhhsssyyy666666

我算啥子啊,关你万多回事,

只不过觉的你就像条狗,别个喊你叫你就要叫,喊你吃S你就吃啊!

就看你像个HR在那里跳,你连G都不如,G还晓的不乱鸟,,,,

发表于 2006-7-2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中国人民很行在2006-7-27 15:39:00的发言:

关于省人大通知开会的情节值得关注

警方称:“2006720日中午12时许,仁寿县人大办公室接到省人大信访办副主任张平通知:程柏林在省人大上访,必须派人立即接回,县人大副主任杨建文即与高加镇政府联系,并要求高加镇政府立即派人将程柏林带回。”(如果属实,省人大就并未通知上访人开会,通知上访人开会是假,通知仁寿县抓人是真)

新闻网的报道:“省人大信访办随后通知仁寿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省人大会议室座谈,并把上访滞留多天的程柏林接回去。”

真的值得关注哟

发表于 2006-7-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呵呵,四川人都晓得的你们那个塌塌,出名哦,龙正镇啊……你们的警察在做啥子?还要不要说出来啊?

关于该案(现在作为案件来探讨),仁寿警方的拘留决定不管实体是否合法,但警察执行程序,可以理解。刘指导员说的“就是人大叫我们来抓你的”也没错,是省人大通知县人大,县人大叫镇政府去接人,请注意,是接人。你只有把人接回去,才能执行你的拘留的程序。问题是不晓得刘指导员有没有参加过普法教育,第一、你到异地拘留人,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也就是说,你必须请眉山警方向成都警方发函,由成都警方协助执行(如果在省人大机关院内,还须省公安厅国保处出面或同意),这是最起码的程序,相信刘指导员不会不懂,但他为啥没去?第二、省级人大是有武装警卫的高级党政机关,法律没有规定你不能在人大抓人,但你真的不讲政治,或者不懂中国的政治,你是不可以随便出入,更不可以未经许可在人大机关执行拘留程序的。

这个问题也就到此为止咯……刘指导员当了一盘替罪羊,不过最多给他调离个地方或岗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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