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146.147楼主你跑题了,你登的照片华西都市报等之事乐山汇通公司早就调查清楚了,我是知道内情的人,楼主讲的房子是余梅的沒错,佘梅从1987年就开始在乐山.宜宾做生意,.房子是她母亲和乐山自来水公司班竹湾水厂的兄弟佘亚东在住.,她以为她弟在住弟就该交房租.,谁知房子自已没住,还被冤枉,不过余栴看在她母亲双老的份上补交了她弟和她母亲做的房费,谁知她在宜宾又遭奸人的陷害,[2012]年2月21曰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我是拿着我收到诽谤余梅短信的证人之一的证据出庭作证,庭上第一次见到孙小红,真的还不一班,拿出诽谤余栴的证据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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